【招标公告】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10-08

【招标公告】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_、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9301795802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报价起止时间:2026-10-12 09:00  -  2026-10-12 11:00 
 采购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校 
 
二、采购需求清单
 预算总价: *** 元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员工福利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员工福利; 教师类:详见下面额度;(1)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额30万元/年;;(2)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3万元/年;;(3)突发疾病身故:保额10万元/年;;(4)意外伤害住院每日津贴:保额40元/天;;学生类:详见下面额度;(1)团体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额20万元/次/人;;(2)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5万元/次/人;;(3)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次/人;;(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额100元/天,单次事故累计最高给付1.8万元/人/次;;
次要参数要求:
1批***.00-

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doc
三、供应商要求
四、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重庆 重庆市 两江新区 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校 
 送货备注: -  
网上竞采文件
(最低价法)
项目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校
二○二六年九月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教职员工430人,不高于每人50元/年;学生预估1000人次(学生“次”指单次外出活动,一般以一周为单位),不高于18元/次。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据实结算。
三、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持有《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采购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数量备注
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教职员工、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1名1.保险期限:1年。2.教师参保人员数量预估为430人。3.学生参保人员: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时实际发生人次为准,参保人数量预估 1000 人次 / 年。(“次” 指单次外出活动,一般以一周为单位)。

(二)理赔金额
1.保险类别
教师类:
(1)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额30万元/年;
(2)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3万元/年;
(3)突发疾病身故:保额10万元/年;
(4)意外伤害住院每日津贴:保额40元/天;
学生类:(1)团体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额20万元/次/人;
(2)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5万元/次/人;
(3)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次/人;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额100元/天,单次事故累计最高给付1.8万元/人/次;
2.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而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害致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的,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标准号:GB/T31147-2017)规定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方式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的标准,保险公司给付残疾保险金。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一级(含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所支出的费用,对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0元的免赔额后,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一级(含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扣除保险单约定的免赔天数(0免赔天数)后,按保险单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不超过270天。
(三)特别说明
1.在保险期限内,学校的教职员工由于下列原因遭受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①在学校内从事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②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
③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④在工作期间罹患职业病;
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包含65岁(含)以上的教职员工猝死及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赔偿责任。本项限制仅适用于校方责任险,教师个人意外险项下突发疾病身故责任不受本条年龄限制)。
2.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对于受害人需要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
备注:本项目被保险对象人数为预估数,最终付款按实际数量结算。
1.日常服务:保险期内,保险人需提供专人定时、定点上门服务,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包括增加被保险人、减少被保险人、替换被保险人、更改被保险人信息等,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2.咨询服务:保险人需派专人为保险对象提供保险方案的咨询、讲解及其他服务。
3.理赔服务:
(1)接报案:保险人需执行全年每天24小时报案受理,并派专人协助接报案。
(2)理赔处理及时效:
保险人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及合同约定的理赔资料和证明材料后,对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无需核实、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简易案件,在24小时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下列约定计算赔偿:
(四)每人人身伤亡的保险金计算方式:
1.医疗费:按照当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标准(包括药品目录和医疗设备目录),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扣除保险单载明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或按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后计算;
2.伤残:根据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在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与本保险条款附录《伤残等级赔偿比例表》中相应百分比乘积的数额内据实计算;
3.死亡:在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内据实计算。
4.暂时丧失工作能力
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证明,暂时丧失工作能力的,在扣除相应的免赔天数后,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赔偿误工补助,误工天数计算至以医疗期满或确定伤残程度之日止。
(五)保险方案要求
本项目保险条款名称以成交供应商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响应文件中所用各条款须充分响应本标书所涵盖的保险责任。
(六)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保证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或获悉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提供保密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安全责任
供应商应加强对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服务期限及地点
1.保险具体起始时间为:每位教职员工(被保险人)购买意外保险生效之日起1年,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在此条款内。成交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开展该项目服务和完成该项目服务。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展服务的和完成该项目服务的,每逾期一个日历日,扣合同总金额3%,逾期超过三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经济责任。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合同义务转委托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成交供应商的名义履行合同义务)。若成交供应商将本合同义务转委托第三方实施,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30%)。
3.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申请解除合同、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其他行为导致违约的,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30%)。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对于已服务部分,不予支付。
4.成交供应商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商品的技术参数未达到招标文件约定标准的,违反一项/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3000元的违约金(可重复累计);成交供应商累计违反3项或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5.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对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获悉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等出现泄密事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30%),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6.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和保全保险费等。
7.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区划调整变更等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客观原因影响的一方,应提前15个日历日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载明解除合同的事由、依据。合同解除后,按照据实结算、合规支付等原则进行结算。甲方就乙方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合同服务内容进行支付,双方互不向对方主张违约金、可得利益损失、间接损失及其他任何赔偿。合同解除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终止等事项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政府采购报批、备案等程序。
8.如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按招标文件违约责任执行或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人工费、服务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予补偿。
九、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2.在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低价供应商,则按照供应商提供服务综合评估或上传响应文件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验收方式
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负责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日历日。整改后仍验收仍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成交供应商已服务的部分,采购人不予补偿。
十一、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据实支付,不计息),保费成功支付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日历日内为教职工及对应学生承保。
十二、其它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4.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5.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7.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8.供应商须按以下投标格式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校
联系人:***
电话:***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带山小学校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
(一)报价函
致:(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竞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报价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
总计

注:1、请供应商按需求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1.1.1.二、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差异表
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教职工及学生保额不得低于采购人要求,报价有效;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其他商务承诺
1.1.2.三、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协商、协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职务:职务: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函
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函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经调查核实为虚假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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