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50000120250825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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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御临河(鱼复段)岸线生态整治修复工程(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50000120250825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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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709,714.3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御临河(鱼复段)岸线生态整治修复工程(一期) 答疑及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招标人现更名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发布御临河(鱼复段)岸线生态整治修复工程(一期)答疑、补遗(二),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招标文件中约定“甲供材料价格未计入招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甲供材料单价以 0 元计入。”,请问在报价时,是否需要列出甲供材料名称(材料单价填0),例如清单:电力电缆 WDZCYJY-3×4mm2(甲供材料),是否可以清单报价列出材料名称“电力电缆 WDZCYJY-3×4mm2(甲供材料)”,材料费填0? 2、招标文件中约定“甲供材料由招标人运输至项目所在地,由投标人负责下车、 搬运(包含场内二次转运)及保管使用,费用在清单中已列明,该笔费用的结算原则为甲供材料的最终结算金额*投标费率。如投标人认为费用不足的,综合考虑在其他综合报价中。”,请问总承包服务费发包人供应材料费率是否会公布限值? 答:1、报价时需列出甲供材,材料单价计为零即可。 2、会公布,具体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最高限价。 质疑二:1、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是否需要提供“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设计业绩的,请招标人明确,EPC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如 有)、施工负责人(如有)和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可以不填或填“/”? 2、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都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联合体成员各方是否需要分别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填写“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4、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填写“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5、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6、目前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填写“/”或“长期”?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请问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8、根据《建质[2015]206 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 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中任意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9、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并版或非合并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均可?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仅需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 1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12、我司部分员工为派遣员工,社保由派遣公司缴纳,实际为我司员工,可提供上岗证明,请问投标可以使用派遣公司名义缴纳的保险吗?、 13、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 14、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 word 格式编写? 15、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主要涉及水源涵养区、现状高铁防护带、疏林花海区、滨水彩林区、文化创意区区内景观绿化及管网浮桥市政配套等,且合同额大于3400万元,请问此类型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园林景观工程类别要求?请明确。 答:1、类似项目情况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招标文件未做强制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招标文件未做强制要求。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等,须填写“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可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4、同本质疑第3点回复。 5、是。 6、可以。 7、均可。 8、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9、已修改,详见补遗。 10、已修改,详见补遗。 11、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12、不可以。 13、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填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和1.3.3条执行。 14、是。 15、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园林景观部分金额超过3400万元,且业绩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满足要求。 质疑三:1、招标文件中约定“甲供材料价格未计入招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甲供材料单价以 0 元计入。”,请问在报价时,是否需要列出甲供材料名称(材料单价填0),例如清单:电力电缆 WDZCYJY-3×4mm2(甲供材料),是否可以清单报价列出材料名称“电力电缆 WDZCYJY-3×4mm2(甲供材料)”,材料费填0? 2、招标文件中约定“甲供材料由招标人运输至项目所在地,由投标人负责下车、 搬运(包含场内二次转运)及保管使用,费用在清单中已列明,该笔费用的结算原则为甲供材料的最终结算金额*投标费率。如投标人认为费用不足的,综合考虑在其他综合报价中。”,请问总承包服务费发包人供应材料费率是否会公布限值? 答:同质疑一回复。 质疑四:1、招标文件中未见勘察报告,请补充提供勘察报告。 2、招标文件中提及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请问是否有计划开竣工日期,如有,还请提供。 3、招标文件P22 3.2投标报价中提到“由发包人负责指定接口,承包人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口处接到施工场地内的水、电线路安置……”还请提供施工现场临水临电接驳口大致位置。 4、本工程涉及土石方工程、余方弃置,并且根据招标文件P24 3.2投标报价第15条提到“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需将建工物料弃置在招标人指定位置”,请问本工程是否有指定的渣土堆场或弃渣场,若有,还请提供。 5、还请提供周边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相关图纸,便于对其进行组织性保护措施。 答:1、地勘报告随本次补遗答疑一并发出,具体详见附件。 2、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17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年5月1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3、临时水电接口距离项目约2公里位置。 4、具体建工物料消纳场地位置以开工后招标人指定的为准。 5、周边构筑物、地下管线属于保密资料,中标后提供,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 质疑五:"1、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是否需要提供“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设计业绩的,请招标人明确,EPC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如 有)、施工负责人(如有)和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可以不填或填“/”? 2、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都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联合体成员各方是否需要分别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填写“投 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4、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填写“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5、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6、目前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填写“/”或“长期”?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请问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8、根据《建质[2015]206 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 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中任意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9、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并版或非合并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均可?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仅需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 1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12、我司部分员工为派遣员工,社保由派遣公司缴纳,实际为我司员工,可提供上岗证明,请问投标可以使用派遣公司名义缴纳的保险吗?、 13、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 14、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 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 word 格式编写? 15、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主要涉及水源涵养区、现状高铁防护带、疏林花海区、滨水彩林区、文化创意区区内景观绿化及管网浮桥市政配套等,且合同额大于3400万元,请问此类型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园林景观工程类别要求?请明确。 答: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六:专业合同条款中16.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2)非暂估价材料价差调整调差范围①合同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合同工期不超过一年的项目不调整材料价差),施工期的材料价格相较于基准期材料价格,因物价波动引起材料价格涨跌超过±5%时,原则上可对钢材(仅调整钢筋、钢管、钢板、型钢价差;其他钢制品,防撞护栏、波形护栏等成品栏杆,灯杆等不调差)、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水泥、 砂 、碎石进行调差,除此之外的其他材料的价格变化,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请问“无砂大孔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是否按同标号商品混凝土调差? 答:若采用商品混凝土,则按合同约定调差。 质疑七:本项目根据图纸计算平基土石方(含清表)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偏差较大,需扣除不需要清表区域和清表与土石方开挖重叠部分,则平基土石方、余方弃置和物料消纳服务管理费等工程量减少较多,请核实。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最高限价。 质疑八:工程量清单中三板溪便民桥工程中项目编码040303002004项清单“C25片石砼桥台基础”中片石的掺量为多少?请明确。?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最高限价。 质疑九:工程量清单景观土建工程中项目编码040203007003项清单“30mm厚5mm粒径C25黑色透水混凝土”和项目编码040203007004项清单“90mm厚10mm粒径C25透水混凝土”项目特征中均含“双丙聚氨酯密封处理”,可能存在重复,基层是否也需要进行密封处理,请明确。 答:基层不需要进行密封处理,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最高限价。 质疑十:工程量清单景观土建工程中项目编码040203007001项清单“C25透水混凝土粒径10mm 厚90mm”项目特征中的“面层处理:双丙聚氨酯密封处理”、项目编码040203007002项清单“C25彩色透水混凝土90mm”项目特征中“不含双丙聚氨酯密封处理且厚度90mm”,与活力道路面结构图TJ-12-09中的大样图描述不符。大样图中清单“C25彩色透水混凝土90mm”项目特征中应含双丙聚氨酯,且厚度应为30mm,而清单“C25透水混凝土粒径10mm 厚90mm”项目特征中应取消双丙聚氨酯,是否需根据设计图纸重新修改清单。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最高限价。 质疑十一:工程量清单中绿化工程中的“乔木、灌木地被”的养护期为1年,而植被移栽清理中的移栽乔木清单的项目特征中没有描述养护期,但工作内容中包含了养护,请问植被移栽清理中的移栽乔木是否需要养护?若需要,养护期是否为1年?景观土建工程活力道中第2项清单“喷播植草(灌木)籽”的养护期项目特征为24个月,与绿化工程的养护期1年不一致,请问“喷播植草(灌木)籽”的养护期与绿化工程的养护期是否应一致?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最高限价。 质疑十二:提供的业绩为环境综合提升或公路景观绿化工程,且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金额大于3400万元,请问此类型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园林景观工程类别要求?请明确。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园林景观部分金额超过3400万元,且业绩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满足要求。 质疑十三:提供的业绩为环境综合提升或公路景观绿化工程,且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金额大于3400万元,请问此类型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园林景观工程类别要求?请明确。 答:同质疑十二回复。 质疑十四:提供的业绩为环境综合提升或市政道路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金额大于3400万元,请问此类型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园林景观工程类别要求?请明确。? 答:同质疑十二回复。 质疑十五:请问提供纸质保函正本原件是否需要封装?。 答:不需要。 质疑十六: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同质疑二第13条回复。 质疑十七:在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 请问不拟派项目经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也需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吗?还是说只需要拟派项目经理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即可?请明确! 答: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而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提供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质疑十八:************?有何依据?明白的人都明白,明目张胆。 答: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十九:<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E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近期双业开具的投标保函没有履行见索即付已经被有些项目的明确不接受双业的投标保函了。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重庆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答: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具有相应资格,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保函开立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质疑二十:诉讼保函业务广告:********** 答: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二十一:我司与A公司组联合体进行投标,A公司负责全部施工,我司只负责收付款、开发票纳税等,不参与施工,是否不需要提供资质? 答: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资质证书。 质疑二十二: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牵头人基本户支付吗?还是联合体成员基本户支付也行?? 答: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方式二第7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执行。 质疑二十三:请问,我司提供一个业绩里面包含园林景观超过3400万元是否即满足要求?可否提供结算资料来证明其中的园林景观达到3400万元?还是必须要业主证明? 答:(1)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园林景观部分金额超过3400万元,且业绩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满足要求。(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二十四:鉴于很多单位会篡改业绩进行投标,但是评标时专家无法核实业绩的真伪。所以有一种情况,假如我司在评标结束,中标公示后举报某单位业绩造假,这种情况下,如经业主及监管部门调查属实,请问项目的评标基准价是否会扣除(假设该单位报价参与了评标基准价计算,例如是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单位)该单位报价后重新计算?还是说保持评标基准价不变,只取消该单位报价? 答: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被证实存在造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款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论因何种原因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如果第二、三中标候选人业绩被证实存在造假情况,按《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前一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重新评标”执行。 质疑二十五:鉴于很多单位会篡改业绩进行投标,但是评标时专家无法核实业绩的真伪。所以有一种情况,假如我司在评标结束,中标公示后举报某单位业绩造假,这种情况下,如经业主及监管部门调查属实,请问项目的评标基准价是否会扣除(假设该单位报价参与了评标基准价计算)该单位报价后重新计算?还是说保持评标基准价不变,只取消该单位报价? 答:同质疑二十四回复。 质疑二十六: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答: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二十七: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本项目未采用异地评标。 质疑二十八: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1、本次招标项目中涉及到的招标人名称均更改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函时,受益人名称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均可。 3、原招标文件P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款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23793407”修改为“023-67809498”。 4、原招标文件P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第2点“2.财务要求: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财务要求即可。”修改为“2.财务要求:无”。 5、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3 元(大写: 肆仟捌佰柒拾万玖仟柒佰壹拾肆元叁角叁分),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 ?4078763.32 元,措施费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439959.36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详见本次发出的工程量清单限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25年11月4日9:30。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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