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群管理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7-14

【招标公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群管理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群管理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 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群管理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80,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咨询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80,000.00 元
1(套)
8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供应商应必须是国家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提供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16 16: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一份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应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等保测评服务,并提交测评报告。
(二)交付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供应商按服务要求完成等保测评服务,提交测评报告后,由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经采购方使用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通过后,视为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和交付。
(四)报价要求: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费、配件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施工配合协调费、风险费、装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管理费、安装费、包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试验费、检验费、利润、税金,以及因投标单位原因形成的返工费或质量验收不合格整改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作为签订合同的凭证。测评服务结束提交测评报告后未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或虽有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但已经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凭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一次性退还给供应商;
 
(2)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测评服务,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入库单、发票、资金支付申请单等材料,向供应商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全款。
注:履约保证金请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到合同中指定的学校账户(注意:履约保证金缴纳时请备注联系人、电话号码、合同编号,电话号码须提供手机号码请勿提供座机,方便学校财务老师制作电子票据。此点尤其重要,涉及后续质保到期后退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请务必重视),并将电子转账凭证发到采购经办人邮箱。履约保证金的电子发票请在缴费成功后,微信关注“电子票夹”小程序,选择“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点击“自助取票”,输入相关信息后可获取电子票据。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如对此招标文件有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报名截止日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中标公告截止日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 4事实依据;
1. 5必要的法律依据;
1.6提出质疑的日期;
1.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9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61388106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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