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5000012025040201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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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京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南新城A46-2/03地块小学校新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5000012025040201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32,307,692.3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FJSGZHPG[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江南新城A46-2/03地块小学校新建工程答疑及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南新城A46-2/03地块小学校新建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收到一条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具体内容略。
回复: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二、收到一条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具体内容略。
回复: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三、能不能取消业主专家  还大家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回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四、南岸区遭了这么多领导了,其他项目都没派业主专家,这个项目派业主专家,请问业主是有什么想法吗
回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五、请问建筑及装饰材料是否有业主推荐品牌表?如有请提前告知。
回复:无推荐品牌表,建筑及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质疑六、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请问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时加盖电子印章还是鲜章?
回复:投标人盖章时加盖电子印章。
质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投标现场递交吗?
回复:中小企业声明函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递交。
质疑八、招标文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及以上,请问,如单项合同含多体建筑,如其中有一栋或多栋建筑物满足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可以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九、江南新城A46-2/03地块小学校新建工程设置了业主专家2名,这明显有倾向性。同为南岸区新建的学校项目,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高中部)教学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就没有设置业主专家。建议取消业主专家2名,还各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
回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十、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查询,******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质疑十一、1.招标清单中“需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盖鲜章、公安部下属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等有“章、报告,检测”等字眼的清单在投标报价时是否需要提供,如果不提供,会不会废标;
2.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如果和招标人给出的QTF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回复:1、投标时无需提供,在项目施工供货时需提供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证书。
2、以招标人给出的QTF为准。
质疑十二、凭什么项目经理答辩第三个问题不公开?还要派2个招标人代表,是要提前给意向中标单位泄题吗?
回复:第三个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情况进行提问,不存在提前泄题。
质疑十三、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人发布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格式为准?
2、因新版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期限,请问资格审查部分里的经营期限是否能填写“长期”或“/”?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能否都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单位是否按照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6、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 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 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回复:1、以发布的PDF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经营期限填“长期”或“/”。
3、按实际要求内容填写。
4、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5、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6、提供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质疑十四、业主代表2只+方案20分+项目经理答辩10分,这是哪个腐败分子的项目?
回复: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十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无金额,由CQZF格式导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具体金额,请明确以哪个版本为准
回复:安全文明施工费以本次补遗发出的金额为准,详见答疑及补遗附件。
质疑十六、本项目投资高达3亿,业绩要求是否应适当放宽,建议改为近五年的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七、本项目业绩要求可否改为近五年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八、1、请问关于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问: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2、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3、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请问: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4、本次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其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5、请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投标人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
回复:1、提供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按实际要求内容填写。
3、经营期限填“长期”或“/”。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工作现场经历可打“/”。
5、投标人的分公司开具的社保满足要求。
质疑十九、1、投标人的措施费报价是存在最高限价的要求?
2、若盖章版PDF清单与QTFX导入的软件清单中的数据(如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量、限价、取费计算基数、项目特征、单位、单价等)不一致时,是否以电子版招标清单QTFX为准?
3、3本工程是否会设置材料暂估价?当材料暂估价工程量及材料暂估价总价与招标文件给定的不一致时,是否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4、工程取费费率(包含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的费率)是否应与QTFX中费率保持一致。
回复:1、措施费总价有最高限价,详见补遗部分。
2、以招标人给出的QTF为准。
3、不设置材料暂估价。
4、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税率必须和招标控制价保持一致,其他管理费费率、措施费费率等投标方自行填报,但总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质疑二十、问题:招标文件P8“工期:426日历天(计划工期:2025年4月至2026年6月)”;本项目4月28日开标,还有公示期,假如在延期,2025年4月开工不合理,建议改为“工期:426日历天(计划工期:2025年5月至2026年7月)”。请明确?
问题:招标文件P126“《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的相应要求。”,目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批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T-157-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同时废止。是否以最新标准为准?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的危大工程清单。
问题:请提供《江南新城A46-02/03地块小学校新建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回复:1、工期:426日历天(计划工期:2025年5月至2026年7月),详见补遗内容。
2、以最新标准(DBJ50/T-157-2022)为准。
3、不提供。
4、随补遗发出,详见答疑及补遗附件。
质疑二十一、1、请问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是否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3、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制作应该以etbp格式为准还是以PDF格式为准?
4、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5、不能填写的内容或者无需填写的内容是否可以空着或者填“/”?
6、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回复:1、投标人的分公司开具的社保满足要求。
2、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3、以发布的PDF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4、按实际要求内容填写。
5、不能填写的内容或者无需填写的内容可以填“/”。
6、经营期限填“长期”或“/”。
质疑二十二、问题:合同专用条款11.1.2条有该项目材料与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士10%时进行材料调差,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建议将士10%调整为士5%
回复:南岸区均为可调人工、材料单价变化超过±10%时调整,此条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质疑二十三、教学楼和食堂消防中火灾报警系统有没有品牌要求,是不是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验收要求即可,请明确。
回复:无品牌要求,火灾报警系统需符合国家标准、消防验收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质疑二十四、请问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开具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投标人的分公司开具的社保满足要求。
质疑二十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目经理答辩规定:答辩现场将核查到场参与答辩人员的身份,须由拟派项目经理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与答辩。请问项目经理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格式模版,还是说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即可?
回复: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格式拟定。
质疑二十六、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约定内容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按实际要求内容填写。
质疑二十七、请招标人补充提供地勘资料。
回复:随补遗发出,详见答疑及补遗附件。
质疑二十八、叠合板的钢筋、混凝土是否参与材料调差?
回复:不调差。
质疑二十九、质疑一:请业主明确本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是综合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
质疑二、“(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的合同条款号“1.1.4.3”属于通用条款部分,无实质性内容,其约定内容是否可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的内容填写?
质疑三、“(二)投标函附录”中分包的合同条款号“3.5”,其内容较多,是否可直接填写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的内容。
回复:1、本项目的合格形式为综合单价合同。
2、按实际要求内容填写。
3、按实际要求内容填写。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元(大写:贰亿叁仟贰佰叁拾万柒仟陆佰玖拾贰元叁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5111607.87元(大写:伍佰壹拾壹万壹仟陆佰零柒元捌角柒分),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864074.44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陆万肆仟零柒拾肆元肆角肆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如工程量清单限价QTF文件和PDF文件不一致的以QTF为准,详见随答疑及补遗发出的附件。
3、本项目地勘资料详见随答疑及补遗发出的附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工期:426日历天(计划工期:2025年4月至2026年6月)”更改为:“工期:426日历天(计划工期:2025年5月至2026年7月)”。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对应地方作相应调整。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京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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