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二代测序试剂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二代测序试剂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网上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二代测序试剂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 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冠、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二代测序试剂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5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29 09: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文件编制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验货方式:
1、到货后,双方共同验收,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签字确认。产品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收货人在场情况的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接收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或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2、提供产品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因验收产品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若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进行更换,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费、现场培训指导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搬运费、送货上楼费、税费等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全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陈小娟
联系电话:
1898396115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杨巧玲
联系电话:
15923293034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5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新冠、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二代测序试剂一批 | ¥150,000.00 | 1(批) | ¥15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29 09: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文件编制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验货方式:
1、到货后,双方共同验收,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签字确认。产品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收货人在场情况的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接收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或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2、提供产品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因验收产品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若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进行更换,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费、现场培训指导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搬运费、送货上楼费、税费等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全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陈小娟
联系电话:
1898396115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杨巧玲
联系电话:
159232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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