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补遗公告
【招标公告】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补遗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报价供应商:
兹对2026年10月22日 17:50:00发布的“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项目公告内容及采购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正、补充和说明:
项目信息变更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补遗公告
更多详情信息点击访问: 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notice/view-notice?noticeId=1689366222086606848
网上竞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
一、网上竞采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四、竞标有关说明-3-
五、其它有关规定-4-
六、现场踏勘-4-
七、联系方式-5-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
※一、采购项目概况-6-
※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
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7-
※二、验收方式-7-
※三、报价原则-7-
※四、结算原则-10-
※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11-
※六、人员要求-11-
※七、业绩要求-12-
※八、付款方式-12-
※九、履约担保-12-
※十、保险-13-
十一、其他-14-
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5-
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15-
二、评标方法-16-
三、评审标准-17-
四、无效响应-17-
五、采购终止-18-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
一、网上竞采费用-19-
二、网上竞采文件-19-
三、网上竞采要求-19-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0-
五、成交通知-20-
六、关于咨询-21-
七、签订合同-21-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2-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
一、经济部分-26-
二、技术部分-28-
三、商务部分-30-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8-
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拟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
1.1.1.一、网上竞采内容
1.1.2.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清晰可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4.四、竞标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价方式
1.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00时-12:00时。
2.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内,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完成报价。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
1.1.5.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网上竞采费用: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网上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6.六、现场踏勘
(一)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供应商可在网上报价开始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踏勘量与实际发生量不符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放弃踏勘的,事后不得提出异议。
(二)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等要求。
(三)踏勘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法定工作时间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
(四)踏勘联系人:唐老师电话:67876371
(五)踏勘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
1.1.7.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土地70号
联系人:***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梅花路1号1号楼
1.2.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1.2.1.※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
2.竞采范围:敷设YJLHV-0.6/1kV-1x50mm2铝合金交联电缆约16500米,敷设CPVCΦ110*5电缆保护管电力抗压管约4600米,敷设钢管电缆保护管约510米,拆除电缆约30000米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项目设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8,919.50元(大写:玖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51,415.93元,暂列金20,000.00元。(《竞采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和暂列金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2.2.※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详见附件。
1.2.3
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1.3.1.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
※(一)服务期:开工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
(二)建设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
1.3.2.※二、验收方式
1.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重庆市现行规定。
2.质量等级:合格。
1.3.3.※三、报价原则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竞采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验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相关施工手续的办理审批、施工、管理、保险、环卫出渣、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采购代理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竞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4.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4.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成交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实施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5.1除采购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评选过程中未发现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修正,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
5.2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有权按本工程结算原则中工程变更的组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并按此金额从结算价款中扣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如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
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5.4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采购代理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7.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
7.1安全文明施工费:
7.1.1根据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7.1.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2竣工档案编制费:
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
8、材料采购及报价
8.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等。
8.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标后所有材料、设备按响应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材料、设备运输距离(包括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试验和保险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9、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10、规费
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1、税金
为不可竞争费用,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2、其他说明
12.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2.2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3.4.※四、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规费+税金+其他项目费+合同约定其它费。
(1)分部分项工程费: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成交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当结算工程量增加超过招标工程量的15%时,超过招标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结算单价按成交综合单价的80%执行,未超过成交工程量15%的部分结算单价仍按成交综合单价执行。若成交综合单价的80%超过招标控制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80%执行。
(2)措施费:
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化、施工工序及顺序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调整,也不因工程实施时监理(如有)和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变化而调整,其费用均按成交金额结算。
(3)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
当由于设计变更或技术洽商出现新增项目,由乙方在该项目发生后2天内提出价款调整计算书,经监理工程师(如有)审核后,报经现场代表及采购人审核同意,才可进行新增项目价款调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费用,结算不予计入。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办法如下:
①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结算时类似项目只调整综合单价组成中发生变化的主要材料价差,其余人工、机械、间接费用及辅材费用不变。主要材料价差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与乙方的成交材料价的差值。其中工程消耗量的计算,若竞采时的消耗量小于定额预算量,以竞采的消耗量为准;若竞采消耗量大于定额消耗量,以定额消耗量为准。(类似项目指施工工艺流程类似的项目,如灯具的规格型号发生变化)
②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其配套文件执行。其中,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按照成交价格表中相同人工、材料、机械的最低单价执行,若成交价格表中没有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人工单价参照施工当季(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人工价格;材料、机械单价参照施工当期(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材料、机械单价(不含税价)执行,若《重庆工程造价》上没有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核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成交供应商申请报价中的标准执行,但不得高于重庆市2018定额中的定额消耗量。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须下浮10%(其中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
(4)安全文明施工费:渝建管(2024)38号、渝建〔2019〕143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标准执行。
(5)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费率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费率按实计取。
(6)其他项目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再计取规费和税金。
(7)办理结算时,若存在审减效益费,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本工程结算价款,以采购人或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金额为最终结算依据。
1.3.5.※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
本工程质保期从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之日起2年。
1.3.6.※六、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内)、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不合格的情形。
2.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7.※七、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1个。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则须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1.3.8.※八、付款方式
1.供应商进场开展施工且全部主材到场,经采购人和监理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或抽检并送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2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实现亮灯,采购人进行预验收;供应商按预验收意见完成全部整改,经采购人复检合格、出具初验合格书面资料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60%。
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结算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扣留工程审定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质保金无息一次性全额退还供应商,质保金不计任何资金利息。
4.采购人支付每一笔款项前,供应商须先行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采购人核验。发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若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中止、终止本合同。
1.3.9.※九、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额度:成交金额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3.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竞采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现金汇款帐户:
单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帐号:3100022209024919654
开户行:工行建新东路支行
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的返还方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自开工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之日为止。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把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但成交供应商违约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3.10.※十、保险
(一)保险购买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应急发〔2026〕31号)等相关规定,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领域,供应商应落实全员投保要求,保障范围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应包含在内。2.工伤保险供应商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5〕197号)的相关规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为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在该施工项目的从业人员。以上人员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参保的,不属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人员。供应商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参保缴费并取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叠加保障要求安责险赔付与工伤保险赔付互相独立,叠加享受,互不抵扣。供应商不得以已获工伤保险赔付为由,主张减少安责险应赔金额;反之亦然。供应商应确保全体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0万元。若安责险与工伤保险的合计赔付额度,不足以达到前述每人150万元的标准,供应商应当自行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予以补足。(二)保费承担本项目采购限价已包含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须投保的全部保险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自行充分考虑上述保险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保险费用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格,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保险费用。安责险保险费用应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三)进场前证明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实际进场施工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下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供应商为满足本项目人身伤亡赔付额度要求而自行购买的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如有)。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交上述保险证明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11.十一、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挂靠。
(四)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履行全过程及施工期间,全面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因供应商安全管理缺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操作不规范等自身原因,引发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周边生态及环境损毁,由此产生的全部行政处罚、经济赔偿、修复费用、第三方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全额承担;
2.供应商自行负责其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工具等全部人、财、物的安全管理与风险保障。若发生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等事故,相关救治、赔偿、处置费用、行政处罚、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充责任;
3.若施工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毁,全部赔偿、补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相关支出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赔付义务。
凡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衍生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连带责任。
1.4.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1.4.1.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
(一)由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电子档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的内容如下: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1.4.2.二、评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比较与评价。按网上竞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由高到低排列;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相同的,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1.4.3.三、评审标准
(一)关于技术、商务偏离
1.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2.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3.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4.4.四、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及其附件规定的;(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招标控制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5.五、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5.1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网上竞采费用参与网上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网上竞采文件(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网上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为准。2.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须默认上述修正方式,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在响应文件中,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情况报相关部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五)采购代理费:以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含税)为计算基数,以下表“工程招标”标准按差额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人。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南岸新城支行账号:31062301040012905(六)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补交两套纸质版响应文件。1.5.6.六、关于咨询供应商如对网上竞采文件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如对采购流程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运营。1.5.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网上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网上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网上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附件:履约担保(如有)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技术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商务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7.1.一、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网上竞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网上竞采。1、愿意按照网上竞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工程服务,竞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元,暂列金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网上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网上竞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网上竞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网上竞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网上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7.1.1(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1.21.7.1.31.7.1.41.7.1.51.7.1.61.7.1.71.7.1.81.7.2.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技术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技术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本表填写拟派人员相关信息,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其它商务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7.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封-2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小写):
998,919.50(大写):
玖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小写):
51415.93(大写):
伍万壹仟肆佰壹拾伍元玖角叁分招 标 人:工程造价
咨 询 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理人
或其授权人:法定代理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复 核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时间: 年 月 日表-0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1
分部分项工程费
755343.612
措施项目费
91256.0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51415.933
其他项目费
200004
规费
40849.04
-5
税金
91470.83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998,919.50注: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2.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中暂估价中应填写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其他项目中暂估价应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表-08措施项目汇总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合价
其中:暂估价1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2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91256.0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51415.932.2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4143.7措施项目费合计=1+2
91256.0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
011611005001
接地扁钢拆除
[项目特征]
1.名称:接地扁钢拆除
2.拆除部位: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电缆
3.拆除构件的规格尺寸:40*4
4.拆除运输:运输至业主指定仓库
[工作内容]
1.拆除
2.控制扬尘
3.清理
4.装车运输
m
1800
0.79
14222
011613B03001
拆除电缆
[项目特征]
1.拆除部位: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电缆
2.拆除电缆规格:综合考虑
3.拆除电缆运输:运输至业主指定仓库
[工作内容]
1.拆除
2.控制扬尘
3.清理
4.装车、运输、入库
m
30000
2.28
684003
020509025001
螺栓
[项目特征]
1.螺栓种类:不锈钢接地螺栓
2.螺栓品种、规格:M10mm
3.螺栓长度:40mm
[工作内容]
1.制作
2.安装
3.刷防护材料
根
70
11.26
788.2本页小计
70610.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2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4
030404020001
熔断器
[项目特征]
1.名称:熔断器
2.规格:RT16-50A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2.焊、压接线端子
3.接线
个
9
117.76
1059.845
030404023001
接触器
[项目特征]
1.名称:接触器
2.规格:CJ20-63A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2.焊、压接线端子
3.接线
台
3
314.69
944.076
030404031001
断路器
[项目特征]
1.名称:断路器
2.规格:3P 63A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2.焊、压接线端子
3.接线
个
3
103.86
311.587
030408001001
铝合金交联电缆 YJLHV-0.6/1kV-1x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铝合金交联电缆
2.规格:YJLHV-0.6/1kV-1x35mm2
3.材质、分色:满足设计要求
4.敷设方式、部位:保护管内敷设
[工作内容]
1.电缆敷设
m
1700
8.83
15011本页小计
17326.49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3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8
030408001002
铝合金交联电缆 YJLHV-0.6/1kV-1x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铝合金交联电缆
2.规格:YJLHV-0.6/1kV-1x50mm2
3.材质、分色:满足设计要求
4.敷设方式、部位:保护管内敷设
[工作内容]
1.电缆敷设
m
16500
11.79
1945359
030408003001
拉链式热缩管 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拉链式热缩管
2.规格:35mm2
[工作内容]
1.保护管敷设
m
5
21.19
105.9510
030408003002
拉链式热缩管 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拉链式热缩管
2.规格:50mm2
[工作内容]
1.保护管敷设
m
35
25.8
90311
030408006001
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2.规格:35mm2
3.材质、类型:铝质
4.安装部位:灯杆分支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2
5.78
11.56本页小计
195555.51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4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2
030408006002
电缆中间接头 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中间接头
2.规格:35mm2
3.材质、类型:铝质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9
150.66
1355.9413
030408006003
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2.规格:50mm2
3.材质、类型:铝质
4.安装部位:灯杆分支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8
6.5
5214
030408006004
电缆中间接头 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中间接头
2.规格:50mm2
3.材质、类型:铝质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83
152.03
12618.49本页小计
14026.43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5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5
030409001001
垂直接地极
[项目特征]
1.名称:垂直接地极
2.材质:热镀锌角钢
3.规格:L50*5、每根长度2.5m
[工作内容]
1.接地极(板、桩)制作、安装
2.基础接地网安装
3.补刷(喷)油漆
根
16
82.3
1316.816
030409002001
接地扁钢
[项目特征]
1.名称:接地扁钢
2.材质:热镀锌扁钢
3.规格:40*4
4.安装部位:沿管道
5.安装形式:埋地或明敷
[工作内容]
1.接地母线制作、安装
2.补刷(喷)油漆
m
1900
20.31
3858917
030411001001
电缆保护管 电力抗压管CPVCΦ110*5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保护管 电力抗压管
2.材质:塑料
3.规格:CPVCΦ100*5mm
4.敷设方式:埋地敷设
5.钢索材质、规格:6#钢丝
[工作内容]
1.电线管路敷设
2.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3.砖墙开沟槽
4.接地
m
4600
18.79
86434本页小计
126339.8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6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8
030411001002
钢管电缆保护管明敷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保护管
2.材质:热镀锌钢管
3.规格:SC100*4
4.敷设方式:明敷
5.固定及支撑方式:不锈钢抱箍固定(含抱箍及相应螺栓)、镀锌角钢支架支撑(含支架及相应螺栓)
6.接地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7.钢索材质、规格:6#钢丝
[工作内容]
1.电线管路敷设、不锈钢抱箍制作安装、镀锌角钢支架制作安装
2.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3.砖墙开沟槽
4.接地
m
510
113.88
58078.819
030411001003
PVC软管 Φ20
[项目特征]
1.名称:PVC软管
2.规格:Φ20
3.敷设方式:暗敷
4.钢索材质、规格:6#钢丝
[工作内容]
1.电线管路敷设
2.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3.接地
m
5
10.99
54.9520
030411004001
铜芯护套线 BVV-3*2.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铜芯护套线
2.规格:BVV-3*2.5mm2
[工作内容]
1.配线
2.支持体(夹板、绝缘子、槽板等)安装
m
130
10.95
1423.5本页小计
59557.25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7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21
030411006001
不锈钢接线盒
[项目特征]
1.名称:不锈钢接线盒
2.材质:不锈钢、防水、带锁扣
3.规格:600*200*120
4.安装形式:明装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个
15
199.13
2986.9522
030413004001
管道混凝土包封 C25
[项目特征]
1.名称:管道混凝土包封
2.规格:详设计
3.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商品混凝土、原槽浇筑
4.部位:除两孔管线绿化内敷设以外的其他管线敷设等
[工作内容]
1.灌注
2.养护
m3
70.35
619.54
43584.6423
030413004002
管道混凝土包封 C20
[项目特征]
1.名称:管道混凝土包封
2.规格:详设计
3.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商品混凝土、原槽浇筑
4.部位:两孔管线绿化内敷设
[工作内容]
1.灌注
2.养护
m3
59.5
602.78
35865.4124
030414002001
送配电系统测试
[项目特征]
1.名称:送配电系统测试
2.电压等级(kV):1KV
[工作内容]
1.系统调试
系统
1
459.2
459.2本页小计
82896.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8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25
030414011001
接地装置测试
[项目特征]
1.名称:接地装置测试
[工作内容]
1.接地电阻测试
系统
1
1278.74
1278.7426
040101002001
挖沟槽土方
[项目特征]
1.土壤类别:土方
2.挖土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土方开挖
3.围护(挡土板)及拆除
4.基底钎探
5.场内运输
m3
205.47
68.1
13992.5127
040101003001
挖基坑土方
[项目特征]
1.土壤类别:土方
2.挖土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土方开挖
3.围护(挡土板)及拆除
4.基底钎探
5.场内运输
m3
21.38
72.31
1545.99本页小计
16817.24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9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28
040102002001
挖沟槽石方
[项目特征]
1.岩石类别:软质岩
2.开凿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输: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石方开凿
3.修整底、边
4.场内运输
m3
51.37
196.62
10100.3729
040102003001
挖基坑石方
[项目特征]
1.岩石类别:软质岩
2.开凿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输: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石方开凿
3.修整底、边
4.场内运输
m3
5.35
203.39
1088.1430
040103001001
回填方
[项目特征]
1.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填方材料品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填方来源、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运输
2.回填
3.压实
m3
120.65
42.95
5181.92本页小计
16370.43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0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1
040103002001
余方弃置
[项目特征]
1.废弃料品种:剩余土、石方
2.运距及渣场费: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余方点装料运输至弃置点
m3
162.92
154.96
25246.0832
040504001001
手孔井 400*400(一)
[项目特征]
1.名称:手孔井400*400(一)
2.内空尺寸:400*400*6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20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500*5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21
654.48
13744.08本页小计
38990.16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1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3
040504001002
过街井 800*800(二)
[项目特征]
1.名称:过街井 800*800(二)
2.内空尺寸:800*800*6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15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900*9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2
1035.01
2070.02本页小计
2070.0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2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4
040504001003
手孔井 400*400(二、三)
[项目特征]
1.名称:手孔井400*400(二、三)
2.内空尺寸:400*400*3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20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500*5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42
588.99
24737.58本页小计
24737.58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3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5
040504001004
过街井 800*800(一)
[项目特征]
1.名称:过街井 800*800(一)
2.内空尺寸:800*800*3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15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900*9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3
909.1
2727.336
041001001001
拆除路面
[项目特征]
1.名称:拆除路面
2.材质:混凝土
3.厚度:200厚
[工作内容]
1.拆除、清理
2.运输
m2
154.28
25.81
3981.97本页小计
6709.27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4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7
050101003001
起挖灌木
[项目特征]
1.名称:起挖灌木
2.杆径:综合
3.土球直径:300mm
4.灌木种类、数量:综合、密度3株/㎡
[工作内容]
1.起挖
2.场地清理
株
3759
7.93
29808.8738
050102002001
栽植灌木 小叶女贞
[项目特征]
1.种类:灌木综合
2.胸径:综合
3.苗木来源:利用原起挖灌木移栽
4.养护期:一年
[工作内容]
1.运输
2.栽植
3.养护
株
3759
14.24
53528.16本页小计
83337.03合 计
755343.61表-10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2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
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
调整后
金额
(元)
备注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人工价差_预算+技术措施人工费+技术措施人工价差_预算
19.23
51415.932
031302B02001
组织措施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机械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机械费)*0.048/费率+(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0.0222/费率
16.39
35696.393
031302B0300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机械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机械费)*0.002/费率+(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0.0019/费率
1.94
4143.7注:1.计算基础和费用标准按本市有关费用定额或文件执行。
2.根据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可不填写“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只填写“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
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0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2 页 共 2 页合 计
91256.02表-1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1
暂列金额
项
20000
明细详见
表-11-12
暂估价
项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项
--
明细详见
表-11-2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项明细详见
表-11-33
计日工
项明细详见
表-11-44
总承包服务费
项明细详见
表-11-55
索赔与现场签证
项明细详见
表-11-6合 计20000注: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1-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价
暂定金额(元)
备注1
苗木补偿费[GCL]
[DJ]
20000合 计20000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1
规费
专业工程规费(人)+机械(爆破)土石方规费(人+机)*0.072/费率+人工土石方规费(人)*0.082/费率
18
40849.042
税金
2.1 + 2.2 + 2.391470.832.1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
9
81670.382.2
附加税
增值税
12
9800.452.3
环境保护税
按实计算合计
132319.87网上竞采文件(最低评标价法)采购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网上竞采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竞标有关说明-3-五、其它有关规定-4-六、现场踏勘-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一、采购项目概况-6-※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7-※二、验收方式-7-※三、报价原则-7-※四、结算原则-10-※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11-※六、人员要求-11-※七、业绩要求-12-※八、付款方式-12-※九、履约担保-12-※十、保险-13-十一、其他-14-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5-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15-二、评标方法-16-三、评审标准-17-四、无效响应-17-五、采购终止-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一、网上竞采费用-19-二、网上竞采文件-19-三、网上竞采要求-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0-五、成交通知-20-六、关于咨询-21-七、签订合同-2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一、经济部分-26-二、技术部分-28-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8-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拟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1.1.1.一、网上竞采内容项目名称暂定招标控制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998,919.50 1建筑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清晰可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4.四、竞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三)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报价方式1.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00时-12:00时。2.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内,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完成报价。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1.1.5.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网上竞采费用: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网上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6.六、现场踏勘(一)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供应商可在网上报价开始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踏勘量与实际发生量不符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放弃踏勘的,事后不得提出异议。(二)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等要求。(三)踏勘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法定工作时间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四)踏勘联系人:唐老师电话:67876371(五)踏勘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土地70号联系人:***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梅花路1号1号楼1.2.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2.1.※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2.竞采范围:敷设YJLHV-0.6/1kV-1x50mm2铝合金交联电缆约16500米,敷设CPVCΦ110*5电缆保护管电力抗压管约4600米,敷设钢管电缆保护管约510米,拆除电缆约30000米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本项目设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8,919.50元(大写:玖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51,415.93元,暂列金20,000.00元。(《竞采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和暂列金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2.2.※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1.2.3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3.1.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一)服务期:开工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二)建设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1.3.2.※二、验收方式1.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重庆市现行规定。2.质量等级:合格。1.3.3.※三、报价原则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竞采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验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相关施工手续的办理审批、施工、管理、保险、环卫出渣、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采购代理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竞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4.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4.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成交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4.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实施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5.1除采购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评选过程中未发现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修正,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5.2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有权按本工程结算原则中工程变更的组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并按此金额从结算价款中扣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如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5.4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采购代理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7.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7.1安全文明施工费:7.1.1根据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7.1.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2竣工档案编制费: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8、材料采购及报价8.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等。8.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标后所有材料、设备按响应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材料、设备运输距离(包括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试验和保险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9、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10、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11、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12、其他说明12.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12.2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3.4.※四、结算原则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规费+税金+其他项目费+合同约定其它费。(1)分部分项工程费: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成交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②当结算工程量增加超过招标工程量的15%时,超过招标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结算单价按成交综合单价的80%执行,未超过成交工程量15%的部分结算单价仍按成交综合单价执行。若成交综合单价的80%超过招标控制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80%执行。(2)措施费: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化、施工工序及顺序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调整,也不因工程实施时监理(如有)和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变化而调整,其费用均按成交金额结算。(3)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当由于设计变更或技术洽商出现新增项目,由乙方在该项目发生后2天内提出价款调整计算书,经监理工程师(如有)审核后,报经现场代表及采购人审核同意,才可进行新增项目价款调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费用,结算不予计入。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办法如下:①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结算时类似项目只调整综合单价组成中发生变化的主要材料价差,其余人工、机械、间接费用及辅材费用不变。主要材料价差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与乙方的成交材料价的差值。其中工程消耗量的计算,若竞采时的消耗量小于定额预算量,以竞采的消耗量为准;若竞采消耗量大于定额消耗量,以定额消耗量为准。(类似项目指施工工艺流程类似的项目,如灯具的规格型号发生变化)②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其配套文件执行。其中,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按照成交价格表中相同人工、材料、机械的最低单价执行,若成交价格表中没有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人工单价参照施工当季(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人工价格;材料、机械单价参照施工当期(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材料、机械单价(不含税价)执行,若《重庆工程造价》上没有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核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成交供应商申请报价中的标准执行,但不得高于重庆市2018定额中的定额消耗量。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须下浮10%(其中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4)安全文明施工费:渝建管(2024)38号、渝建〔2019〕143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标准执行。(5)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费率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费率按实计取。(6)其他项目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再计取规费和税金。(7)办理结算时,若存在审减效益费,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本工程结算价款,以采购人或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金额为最终结算依据。1.3.5.※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本工程质保期从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之日起2年。1.3.6.※六、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内)、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不合格的情形。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3.7.※七、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1个。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则须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1.3.8.※八、付款方式1.供应商进场开展施工且全部主材到场,经采购人和监理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或抽检并送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20%。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实现亮灯,采购人进行预验收;供应商按预验收意见完成全部整改,经采购人复检合格、出具初验合格书面资料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60%。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结算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扣留工程审定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质保金无息一次性全额退还供应商,质保金不计任何资金利息。4.采购人支付每一笔款项前,供应商须先行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采购人核验。发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若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中止、终止本合同。1.3.9.※九、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额度:成交金额的10%;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3.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竞采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现金汇款帐户:单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帐号:3100022209024919654开户行:工行建新东路支行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6.履约担保的返还方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自开工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之日为止。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把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但成交供应商违约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3.10.※十、保险(一)保险购买要求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应急发〔2026〕31号)等相关规定,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领域,供应商应落实全员投保要求,保障范围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应包含在内。2.工伤保险供应商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5〕197号)的相关规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为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在该施工项目的从业人员。以上人员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参保的,不属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人员。供应商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参保缴费并取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叠加保障要求安责险赔付与工伤保险赔付互相独立,叠加享受,互不抵扣。供应商不得以已获工伤保险赔付为由,主张减少安责险应赔金额;反之亦然。供应商应确保全体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0万元。若安责险与工伤保险的合计赔付额度,不足以达到前述每人150万元的标准,供应商应当自行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予以补足。(二)保费承担本项目采购限价已包含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须投保的全部保险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自行充分考虑上述保险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保险费用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格,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保险费用。安责险保险费用应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三)进场前证明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实际进场施工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下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供应商为满足本项目人身伤亡赔付额度要求而自行购买的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如有)。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交上述保险证明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11.十一、其他(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挂靠。(四)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履行全过程及施工期间,全面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供应商安全管理缺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操作不规范等自身原因,引发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周边生态及环境损毁,由此产生的全部行政处罚、经济赔偿、修复费用、第三方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全额承担;2.供应商自行负责其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工具等全部人、财、物的安全管理与风险保障。若发生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等事故,相关救治、赔偿、处置费用、行政处罚、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充责任;3.若施工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毁,全部赔偿、补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相关支出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赔付义务。凡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衍生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连带责任。1.4.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一)由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电子档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的内容如下: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采购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采购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4.2.二、评标方法(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比较与评价。按网上竞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五)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由高到低排列;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相同的,评审小组投票决定。1.4.3.三、评审标准(一)关于技术、商务偏离1.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2.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3.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4.4.四、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及其附件规定的;(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招标控制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5.五、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5.1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网上竞采费用参与网上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网上竞采文件(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网上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为准。2.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须默认上述修正方式,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在响应文件中,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情况报相关部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
兹对2026年10月22日 17:50:00发布的“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项目公告内容及采购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正、补充和说明:
项目信息变更
| 变更项 | 变更类型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附件变更 | 修改 | (挂网版)-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竟采文件.doc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量清单.xlsx | (挂网版)-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竟采文件.doc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量清单.xlsx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图纸.zip |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补遗公告
更多详情信息点击访问: 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notice/view-notice?noticeId=1689366222086606848
网上竞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
一、网上竞采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四、竞标有关说明-3-
五、其它有关规定-4-
六、现场踏勘-4-
七、联系方式-5-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
※一、采购项目概况-6-
※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
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7-
※二、验收方式-7-
※三、报价原则-7-
※四、结算原则-10-
※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11-
※六、人员要求-11-
※七、业绩要求-12-
※八、付款方式-12-
※九、履约担保-12-
※十、保险-13-
十一、其他-14-
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5-
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15-
二、评标方法-16-
三、评审标准-17-
四、无效响应-17-
五、采购终止-18-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
一、网上竞采费用-19-
二、网上竞采文件-19-
三、网上竞采要求-19-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0-
五、成交通知-20-
六、关于咨询-21-
七、签订合同-21-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2-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
一、经济部分-26-
二、技术部分-28-
三、商务部分-30-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8-
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拟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
1.1.1.一、网上竞采内容
| 项目名称 | 暂定招标控制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 | 998,919.50 | 1 | 建筑业 |
1.1.2.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清晰可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4.四、竞标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价方式
1.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00时-12:00时。
2.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内,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完成报价。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
1.1.5.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网上竞采费用: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网上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6.六、现场踏勘
(一)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供应商可在网上报价开始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踏勘量与实际发生量不符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放弃踏勘的,事后不得提出异议。
(二)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等要求。
(三)踏勘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法定工作时间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
(四)踏勘联系人:唐老师电话:67876371
(五)踏勘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
1.1.7.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土地70号
联系人:***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梅花路1号1号楼
1.2.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1.2.1.※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
2.竞采范围:敷设YJLHV-0.6/1kV-1x50mm2铝合金交联电缆约16500米,敷设CPVCΦ110*5电缆保护管电力抗压管约4600米,敷设钢管电缆保护管约510米,拆除电缆约30000米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项目设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8,919.50元(大写:玖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51,415.93元,暂列金20,000.00元。(《竞采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和暂列金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2.2.※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详见附件。
1.2.3
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1.3.1.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
※(一)服务期:开工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
(二)建设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
1.3.2.※二、验收方式
1.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重庆市现行规定。
2.质量等级:合格。
1.3.3.※三、报价原则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竞采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验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相关施工手续的办理审批、施工、管理、保险、环卫出渣、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采购代理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竞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4.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4.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成交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实施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5.1除采购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评选过程中未发现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修正,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
5.2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有权按本工程结算原则中工程变更的组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并按此金额从结算价款中扣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如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
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5.4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采购代理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7.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
7.1安全文明施工费:
7.1.1根据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7.1.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2竣工档案编制费:
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
8、材料采购及报价
8.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等。
8.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标后所有材料、设备按响应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材料、设备运输距离(包括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试验和保险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9、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10、规费
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1、税金
为不可竞争费用,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2、其他说明
12.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2.2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3.4.※四、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规费+税金+其他项目费+合同约定其它费。
(1)分部分项工程费: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成交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当结算工程量增加超过招标工程量的15%时,超过招标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结算单价按成交综合单价的80%执行,未超过成交工程量15%的部分结算单价仍按成交综合单价执行。若成交综合单价的80%超过招标控制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80%执行。
(2)措施费:
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化、施工工序及顺序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调整,也不因工程实施时监理(如有)和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变化而调整,其费用均按成交金额结算。
(3)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
当由于设计变更或技术洽商出现新增项目,由乙方在该项目发生后2天内提出价款调整计算书,经监理工程师(如有)审核后,报经现场代表及采购人审核同意,才可进行新增项目价款调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费用,结算不予计入。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办法如下:
①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结算时类似项目只调整综合单价组成中发生变化的主要材料价差,其余人工、机械、间接费用及辅材费用不变。主要材料价差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与乙方的成交材料价的差值。其中工程消耗量的计算,若竞采时的消耗量小于定额预算量,以竞采的消耗量为准;若竞采消耗量大于定额消耗量,以定额消耗量为准。(类似项目指施工工艺流程类似的项目,如灯具的规格型号发生变化)
②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其配套文件执行。其中,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按照成交价格表中相同人工、材料、机械的最低单价执行,若成交价格表中没有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人工单价参照施工当季(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人工价格;材料、机械单价参照施工当期(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材料、机械单价(不含税价)执行,若《重庆工程造价》上没有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核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成交供应商申请报价中的标准执行,但不得高于重庆市2018定额中的定额消耗量。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须下浮10%(其中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
(4)安全文明施工费:渝建管(2024)38号、渝建〔2019〕143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标准执行。
(5)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费率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费率按实计取。
(6)其他项目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再计取规费和税金。
(7)办理结算时,若存在审减效益费,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本工程结算价款,以采购人或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金额为最终结算依据。
1.3.5.※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
本工程质保期从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之日起2年。
1.3.6.※六、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内)、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不合格的情形。
2.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7.※七、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1个。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则须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1.3.8.※八、付款方式
1.供应商进场开展施工且全部主材到场,经采购人和监理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或抽检并送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2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实现亮灯,采购人进行预验收;供应商按预验收意见完成全部整改,经采购人复检合格、出具初验合格书面资料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60%。
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结算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扣留工程审定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质保金无息一次性全额退还供应商,质保金不计任何资金利息。
4.采购人支付每一笔款项前,供应商须先行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采购人核验。发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若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中止、终止本合同。
1.3.9.※九、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额度:成交金额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3.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竞采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现金汇款帐户:
单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帐号:3100022209024919654
开户行:工行建新东路支行
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的返还方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自开工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之日为止。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把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但成交供应商违约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3.10.※十、保险
(一)保险购买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应急发〔2026〕31号)等相关规定,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领域,供应商应落实全员投保要求,保障范围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应包含在内。2.工伤保险供应商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5〕197号)的相关规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为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在该施工项目的从业人员。以上人员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参保的,不属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人员。供应商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参保缴费并取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叠加保障要求安责险赔付与工伤保险赔付互相独立,叠加享受,互不抵扣。供应商不得以已获工伤保险赔付为由,主张减少安责险应赔金额;反之亦然。供应商应确保全体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0万元。若安责险与工伤保险的合计赔付额度,不足以达到前述每人150万元的标准,供应商应当自行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予以补足。(二)保费承担本项目采购限价已包含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须投保的全部保险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自行充分考虑上述保险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保险费用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格,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保险费用。安责险保险费用应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三)进场前证明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实际进场施工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下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供应商为满足本项目人身伤亡赔付额度要求而自行购买的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如有)。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交上述保险证明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11.十一、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挂靠。
(四)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履行全过程及施工期间,全面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因供应商安全管理缺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操作不规范等自身原因,引发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周边生态及环境损毁,由此产生的全部行政处罚、经济赔偿、修复费用、第三方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全额承担;
2.供应商自行负责其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工具等全部人、财、物的安全管理与风险保障。若发生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等事故,相关救治、赔偿、处置费用、行政处罚、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充责任;
3.若施工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毁,全部赔偿、补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相关支出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赔付义务。
凡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衍生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连带责任。
1.4.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1.4.1.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
(一)由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电子档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的内容如下: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 |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 |
| 3 | 技术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本采购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 4 | 商务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本采购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 5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1.4.2.二、评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比较与评价。按网上竞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由高到低排列;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相同的,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1.4.3.三、评审标准
(一)关于技术、商务偏离
1.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2.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3.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4.4.四、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及其附件规定的;(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招标控制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5.五、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5.1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网上竞采费用参与网上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网上竞采文件(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网上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为准。2.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须默认上述修正方式,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在响应文件中,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情况报相关部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五)采购代理费:以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含税)为计算基数,以下表“工程招标”标准按差额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人。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南岸新城支行账号:31062301040012905(六)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补交两套纸质版响应文件。1.5.6.六、关于咨询供应商如对网上竞采文件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如对采购流程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运营。1.5.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网上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网上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网上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附件:履约担保(如有)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技术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商务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7.1.一、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网上竞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网上竞采。1、愿意按照网上竞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工程服务,竞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元,暂列金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网上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网上竞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网上竞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网上竞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网上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7.1.1(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1.21.7.1.31.7.1.41.7.1.51.7.1.61.7.1.71.7.1.81.7.2.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技术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技术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本表填写拟派人员相关信息,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其它商务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7.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封-2
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小写):
998,919.50(大写):
玖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小写):
51415.93(大写):
伍万壹仟肆佰壹拾伍元玖角叁分招 标 人:工程造价
咨 询 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理人
或其授权人:法定代理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复 核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时间: 年 月 日表-0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1
分部分项工程费
755343.612
措施项目费
91256.0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51415.933
其他项目费
200004
规费
40849.04
-5
税金
91470.83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998,919.50注: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2.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中暂估价中应填写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其他项目中暂估价应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表-08措施项目汇总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合价
其中:暂估价1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2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91256.0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51415.932.2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4143.7措施项目费合计=1+2
91256.0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
011611005001
接地扁钢拆除
[项目特征]
1.名称:接地扁钢拆除
2.拆除部位: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电缆
3.拆除构件的规格尺寸:40*4
4.拆除运输:运输至业主指定仓库
[工作内容]
1.拆除
2.控制扬尘
3.清理
4.装车运输
m
1800
0.79
14222
011613B03001
拆除电缆
[项目特征]
1.拆除部位: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电缆
2.拆除电缆规格:综合考虑
3.拆除电缆运输:运输至业主指定仓库
[工作内容]
1.拆除
2.控制扬尘
3.清理
4.装车、运输、入库
m
30000
2.28
684003
020509025001
螺栓
[项目特征]
1.螺栓种类:不锈钢接地螺栓
2.螺栓品种、规格:M10mm
3.螺栓长度:40mm
[工作内容]
1.制作
2.安装
3.刷防护材料
根
70
11.26
788.2本页小计
70610.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2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4
030404020001
熔断器
[项目特征]
1.名称:熔断器
2.规格:RT16-50A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2.焊、压接线端子
3.接线
个
9
117.76
1059.845
030404023001
接触器
[项目特征]
1.名称:接触器
2.规格:CJ20-63A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2.焊、压接线端子
3.接线
台
3
314.69
944.076
030404031001
断路器
[项目特征]
1.名称:断路器
2.规格:3P 63A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2.焊、压接线端子
3.接线
个
3
103.86
311.587
030408001001
铝合金交联电缆 YJLHV-0.6/1kV-1x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铝合金交联电缆
2.规格:YJLHV-0.6/1kV-1x35mm2
3.材质、分色:满足设计要求
4.敷设方式、部位:保护管内敷设
[工作内容]
1.电缆敷设
m
1700
8.83
15011本页小计
17326.49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3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8
030408001002
铝合金交联电缆 YJLHV-0.6/1kV-1x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铝合金交联电缆
2.规格:YJLHV-0.6/1kV-1x50mm2
3.材质、分色:满足设计要求
4.敷设方式、部位:保护管内敷设
[工作内容]
1.电缆敷设
m
16500
11.79
1945359
030408003001
拉链式热缩管 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拉链式热缩管
2.规格:35mm2
[工作内容]
1.保护管敷设
m
5
21.19
105.9510
030408003002
拉链式热缩管 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拉链式热缩管
2.规格:50mm2
[工作内容]
1.保护管敷设
m
35
25.8
90311
030408006001
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2.规格:35mm2
3.材质、类型:铝质
4.安装部位:灯杆分支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2
5.78
11.56本页小计
195555.51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4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2
030408006002
电缆中间接头 3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中间接头
2.规格:35mm2
3.材质、类型:铝质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9
150.66
1355.9413
030408006003
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力电缆接线端子
2.规格:50mm2
3.材质、类型:铝质
4.安装部位:灯杆分支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8
6.5
5214
030408006004
电缆中间接头 50mm2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中间接头
2.规格:50mm2
3.材质、类型:铝质
[工作内容]
1.电力电缆头制作
2.电力电缆头安装
3.接地
个
83
152.03
12618.49本页小计
14026.43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5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5
030409001001
垂直接地极
[项目特征]
1.名称:垂直接地极
2.材质:热镀锌角钢
3.规格:L50*5、每根长度2.5m
[工作内容]
1.接地极(板、桩)制作、安装
2.基础接地网安装
3.补刷(喷)油漆
根
16
82.3
1316.816
030409002001
接地扁钢
[项目特征]
1.名称:接地扁钢
2.材质:热镀锌扁钢
3.规格:40*4
4.安装部位:沿管道
5.安装形式:埋地或明敷
[工作内容]
1.接地母线制作、安装
2.补刷(喷)油漆
m
1900
20.31
3858917
030411001001
电缆保护管 电力抗压管CPVCΦ110*5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保护管 电力抗压管
2.材质:塑料
3.规格:CPVCΦ100*5mm
4.敷设方式:埋地敷设
5.钢索材质、规格:6#钢丝
[工作内容]
1.电线管路敷设
2.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3.砖墙开沟槽
4.接地
m
4600
18.79
86434本页小计
126339.8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6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18
030411001002
钢管电缆保护管明敷
[项目特征]
1.名称:电缆保护管
2.材质:热镀锌钢管
3.规格:SC100*4
4.敷设方式:明敷
5.固定及支撑方式:不锈钢抱箍固定(含抱箍及相应螺栓)、镀锌角钢支架支撑(含支架及相应螺栓)
6.接地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7.钢索材质、规格:6#钢丝
[工作内容]
1.电线管路敷设、不锈钢抱箍制作安装、镀锌角钢支架制作安装
2.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3.砖墙开沟槽
4.接地
m
510
113.88
58078.819
030411001003
PVC软管 Φ20
[项目特征]
1.名称:PVC软管
2.规格:Φ20
3.敷设方式:暗敷
4.钢索材质、规格:6#钢丝
[工作内容]
1.电线管路敷设
2.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
3.接地
m
5
10.99
54.9520
030411004001
铜芯护套线 BVV-3*2.5mm2
[项目特征]
1.名称:铜芯护套线
2.规格:BVV-3*2.5mm2
[工作内容]
1.配线
2.支持体(夹板、绝缘子、槽板等)安装
m
130
10.95
1423.5本页小计
59557.25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7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21
030411006001
不锈钢接线盒
[项目特征]
1.名称:不锈钢接线盒
2.材质:不锈钢、防水、带锁扣
3.规格:600*200*120
4.安装形式:明装
[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
个
15
199.13
2986.9522
030413004001
管道混凝土包封 C25
[项目特征]
1.名称:管道混凝土包封
2.规格:详设计
3.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商品混凝土、原槽浇筑
4.部位:除两孔管线绿化内敷设以外的其他管线敷设等
[工作内容]
1.灌注
2.养护
m3
70.35
619.54
43584.6423
030413004002
管道混凝土包封 C20
[项目特征]
1.名称:管道混凝土包封
2.规格:详设计
3.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商品混凝土、原槽浇筑
4.部位:两孔管线绿化内敷设
[工作内容]
1.灌注
2.养护
m3
59.5
602.78
35865.4124
030414002001
送配电系统测试
[项目特征]
1.名称:送配电系统测试
2.电压等级(kV):1KV
[工作内容]
1.系统调试
系统
1
459.2
459.2本页小计
82896.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8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25
030414011001
接地装置测试
[项目特征]
1.名称:接地装置测试
[工作内容]
1.接地电阻测试
系统
1
1278.74
1278.7426
040101002001
挖沟槽土方
[项目特征]
1.土壤类别:土方
2.挖土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土方开挖
3.围护(挡土板)及拆除
4.基底钎探
5.场内运输
m3
205.47
68.1
13992.5127
040101003001
挖基坑土方
[项目特征]
1.土壤类别:土方
2.挖土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土方开挖
3.围护(挡土板)及拆除
4.基底钎探
5.场内运输
m3
21.38
72.31
1545.99本页小计
16817.24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9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28
040102002001
挖沟槽石方
[项目特征]
1.岩石类别:软质岩
2.开凿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输: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石方开凿
3.修整底、边
4.场内运输
m3
51.37
196.62
10100.3729
040102003001
挖基坑石方
[项目特征]
1.岩石类别:软质岩
2.开凿深度:详设计
3.开挖方式:人工开挖
4.场内运输: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排地表水
2.石方开凿
3.修整底、边
4.场内运输
m3
5.35
203.39
1088.1430
040103001001
回填方
[项目特征]
1.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填方材料品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填方来源、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运输
2.回填
3.压实
m3
120.65
42.95
5181.92本页小计
16370.43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0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1
040103002001
余方弃置
[项目特征]
1.废弃料品种:剩余土、石方
2.运距及渣场费:投标人自行考虑
[工作内容]
1.余方点装料运输至弃置点
m3
162.92
154.96
25246.0832
040504001001
手孔井 400*400(一)
[项目特征]
1.名称:手孔井400*400(一)
2.内空尺寸:400*400*6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20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500*5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21
654.48
13744.08本页小计
38990.16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1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3
040504001002
过街井 800*800(二)
[项目特征]
1.名称:过街井 800*800(二)
2.内空尺寸:800*800*6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15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900*9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2
1035.01
2070.02本页小计
2070.0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2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4
040504001003
手孔井 400*400(二、三)
[项目特征]
1.名称:手孔井400*400(二、三)
2.内空尺寸:400*400*3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20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500*5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42
588.99
24737.58本页小计
24737.58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3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5
040504001004
过街井 800*800(一)
[项目特征]
1.名称:过街井 800*800(一)
2.内空尺寸:800*800*370
3.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15混凝土垫层、原槽浇筑
4.墙体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标砖240*115*53
5.勾缝、抹面要求:井内壁抹20厚1:2.5水泥砂浆
6.井座:现浇C40钢纤维混凝土井座
7.砂浆、混凝土:商品
8.井盖:900*900*82 C40钢纤维混凝土重型盖板
[工作内容]
1.垫层铺筑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3.混凝土拌和、运输、浇筑、养护
4.砌筑、勾缝、抹面
5.钢筋制作安装
6.井盖安装
座
3
909.1
2727.336
041001001001
拆除路面
[项目特征]
1.名称:拆除路面
2.材质:混凝土
3.厚度:200厚
[工作内容]
1.拆除、清理
2.运输
m2
154.28
25.81
3981.97本页小计
6709.27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4 页 共 14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37
050101003001
起挖灌木
[项目特征]
1.名称:起挖灌木
2.杆径:综合
3.土球直径:300mm
4.灌木种类、数量:综合、密度3株/㎡
[工作内容]
1.起挖
2.场地清理
株
3759
7.93
29808.8738
050102002001
栽植灌木 小叶女贞
[项目特征]
1.种类:灌木综合
2.胸径:综合
3.苗木来源:利用原起挖灌木移栽
4.养护期:一年
[工作内容]
1.运输
2.栽植
3.养护
株
3759
14.24
53528.16本页小计
83337.03合 计
755343.61表-10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2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
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
调整后
金额
(元)
备注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人工价差_预算+技术措施人工费+技术措施人工价差_预算
19.23
51415.932
031302B02001
组织措施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机械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机械费)*0.048/费率+(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0.0222/费率
16.39
35696.393
031302B0300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机械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机械(爆破)土石方技术措施机械费)*0.002/费率+(人工土石方人工费+人工土石方技术措施人工费)*0.0019/费率
1.94
4143.7注:1.计算基础和费用标准按本市有关费用定额或文件执行。
2.根据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可不填写“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只填写“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
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0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2 页 共 2 页合 计
91256.02表-1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1
暂列金额
项
20000
明细详见
表-11-12
暂估价
项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项
--
明细详见
表-11-2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项明细详见
表-11-33
计日工
项明细详见
表-11-44
总承包服务费
项明细详见
表-11-55
索赔与现场签证
项明细详见
表-11-6合 计20000注: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1-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价
暂定金额(元)
备注1
苗木补偿费[GCL]
[DJ]
20000合 计20000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1
规费
专业工程规费(人)+机械(爆破)土石方规费(人+机)*0.072/费率+人工土石方规费(人)*0.082/费率
18
40849.042
税金
2.1 + 2.2 + 2.391470.832.1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
9
81670.382.2
附加税
增值税
12
9800.452.3
环境保护税
按实计算合计
132319.87网上竞采文件(最低评标价法)采购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网上竞采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竞标有关说明-3-五、其它有关规定-4-六、现场踏勘-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一、采购项目概况-6-※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7-※二、验收方式-7-※三、报价原则-7-※四、结算原则-10-※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11-※六、人员要求-11-※七、业绩要求-12-※八、付款方式-12-※九、履约担保-12-※十、保险-13-十一、其他-14-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5-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15-二、评标方法-16-三、评审标准-17-四、无效响应-17-五、采购终止-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一、网上竞采费用-19-二、网上竞采文件-19-三、网上竞采要求-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0-五、成交通知-20-六、关于咨询-21-七、签订合同-2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一、经济部分-26-二、技术部分-28-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8-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拟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1.1.1.一、网上竞采内容项目名称暂定招标控制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998,919.50 1建筑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清晰可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4.四、竞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三)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报价方式1.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00时-12:00时。2.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内,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完成报价。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1.1.5.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网上竞采费用: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网上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6.六、现场踏勘(一)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供应商可在网上报价开始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踏勘量与实际发生量不符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放弃踏勘的,事后不得提出异议。(二)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等要求。(三)踏勘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法定工作时间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四)踏勘联系人:唐老师电话:67876371(五)踏勘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土地70号联系人:***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垣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梅花路1号1号楼1.2.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2.1.※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段路灯管线改造工程。2.竞采范围:敷设YJLHV-0.6/1kV-1x50mm2铝合金交联电缆约16500米,敷设CPVCΦ110*5电缆保护管电力抗压管约4600米,敷设钢管电缆保护管约510米,拆除电缆约30000米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本项目设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竞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8,919.50元(大写:玖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51,415.93元,暂列金20,000.00元。(《竞采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和暂列金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2.2.※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1.2.3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3.1.一、服务期和建设地点※(一)服务期:开工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二)建设地点: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至小泉隧道口。1.3.2.※二、验收方式1.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重庆市现行规定。2.质量等级:合格。1.3.3.※三、报价原则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竞采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验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相关施工手续的办理审批、施工、管理、保险、环卫出渣、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采购代理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竞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4.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4.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成交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4.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实施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5.1除采购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评选过程中未发现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修正,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5.2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有权按本工程结算原则中工程变更的组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并按此金额从结算价款中扣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如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5.4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采购代理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7.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7.1安全文明施工费:7.1.1根据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7.1.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2竣工档案编制费: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8、材料采购及报价8.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等。8.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标后所有材料、设备按响应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材料、设备运输距离(包括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试验和保险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9、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10、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11、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12、其他说明12.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12.2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3.4.※四、结算原则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规费+税金+其他项目费+合同约定其它费。(1)分部分项工程费: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成交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②当结算工程量增加超过招标工程量的15%时,超过招标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结算单价按成交综合单价的80%执行,未超过成交工程量15%的部分结算单价仍按成交综合单价执行。若成交综合单价的80%超过招标控制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80%执行。(2)措施费: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化、施工工序及顺序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调整,也不因工程实施时监理(如有)和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变化而调整,其费用均按成交金额结算。(3)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项目费用:当由于设计变更或技术洽商出现新增项目,由乙方在该项目发生后2天内提出价款调整计算书,经监理工程师(如有)审核后,报经现场代表及采购人审核同意,才可进行新增项目价款调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费用,结算不予计入。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办法如下:①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结算时类似项目只调整综合单价组成中发生变化的主要材料价差,其余人工、机械、间接费用及辅材费用不变。主要材料价差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与乙方的成交材料价的差值。其中工程消耗量的计算,若竞采时的消耗量小于定额预算量,以竞采的消耗量为准;若竞采消耗量大于定额消耗量,以定额消耗量为准。(类似项目指施工工艺流程类似的项目,如灯具的规格型号发生变化)②成交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其配套文件执行。其中,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按照成交价格表中相同人工、材料、机械的最低单价执行,若成交价格表中没有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人工单价参照施工当季(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人工价格;材料、机械单价参照施工当期(以开工日期为准)《重庆工程造价》上同种材料、机械单价(不含税价)执行,若《重庆工程造价》上没有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由监理(如有)、采购人共同核定的材料价格(其中最低者)核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成交供应商申请报价中的标准执行,但不得高于重庆市2018定额中的定额消耗量。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须下浮10%(其中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4)安全文明施工费:渝建管(2024)38号、渝建〔2019〕143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标准执行。(5)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费率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费率按实计取。(6)其他项目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再计取规费和税金。(7)办理结算时,若存在审减效益费,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本工程结算价款,以采购人或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金额为最终结算依据。1.3.5.※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本工程质保期从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之日起2年。1.3.6.※六、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内)、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不合格的情形。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竞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3.7.※七、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1个。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则须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1.3.8.※八、付款方式1.供应商进场开展施工且全部主材到场,经采购人和监理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或抽检并送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20%。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实现亮灯,采购人进行预验收;供应商按预验收意见完成全部整改,经采购人复检合格、出具初验合格书面资料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60%。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结算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扣留工程审定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质保金无息一次性全额退还供应商,质保金不计任何资金利息。4.采购人支付每一笔款项前,供应商须先行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采购人核验。发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若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中止、终止本合同。1.3.9.※九、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额度:成交金额的10%;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3.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竞采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现金汇款帐户:单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帐号:3100022209024919654开户行:工行建新东路支行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6.履约担保的返还方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自开工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之日为止。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把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但成交供应商违约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3.10.※十、保险(一)保险购买要求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应急发〔2026〕31号)等相关规定,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领域,供应商应落实全员投保要求,保障范围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应包含在内。2.工伤保险供应商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5〕197号)的相关规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为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在该施工项目的从业人员。以上人员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参保的,不属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人员。供应商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参保缴费并取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叠加保障要求安责险赔付与工伤保险赔付互相独立,叠加享受,互不抵扣。供应商不得以已获工伤保险赔付为由,主张减少安责险应赔金额;反之亦然。供应商应确保全体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0万元。若安责险与工伤保险的合计赔付额度,不足以达到前述每人150万元的标准,供应商应当自行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予以补足。(二)保费承担本项目采购限价已包含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须投保的全部保险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自行充分考虑上述保险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保险费用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格,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保险费用。安责险保险费用应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三)进场前证明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实际进场施工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下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3.供应商为满足本项目人身伤亡赔付额度要求而自行购买的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险单及保费缴纳凭证(如有)。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交上述保险证明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11.十一、其他(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挂靠。(四)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履行全过程及施工期间,全面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供应商安全管理缺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操作不规范等自身原因,引发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周边生态及环境损毁,由此产生的全部行政处罚、经济赔偿、修复费用、第三方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全额承担;2.供应商自行负责其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工具等全部人、财、物的安全管理与风险保障。若发生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等事故,相关救治、赔偿、处置费用、行政处罚、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充责任;3.若施工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毁,全部赔偿、补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相关支出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赔付义务。凡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衍生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连带责任。1.4.第四篇竟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一)由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电子档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的内容如下: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采购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采购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4.2.二、评标方法(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比较与评价。按网上竞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五)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由高到低排列;供应商单个资格业绩最大金额相同的,评审小组投票决定。1.4.3.三、评审标准(一)关于技术、商务偏离1.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2.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3.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4.4.四、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及其附件规定的;(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招标控制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5.五、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5.1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网上竞采费用参与网上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网上竞采文件(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网上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为准。2.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须默认上述修正方式,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在响应文件中,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情况报相关部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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