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CQS26A0538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CQS26A05385)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CQS26A05385)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CQS26A0538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2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A05385
项目名称: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62,000.00元
最高限价:3,46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号:2
最高限价总计:3,46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包2: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包1、分包2均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18%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完成报名(转账时请备注报名包号)。
账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户:3110910043850075665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信达国际B座804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1911127845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挂网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包1:科研仪器设备及物联网设备
最高限价:3082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号:CQS26A05385
采购执行编号:ZJZB-2026-23836
招标项目名称: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
五、投标保证金-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七、投标有关规定-6-
八、联系方式-6-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8-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7-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37-
二、报价要求-37-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7-
四、付款方式-38-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0-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40-
二、评标方法-41-
三、评标标准-41-
四、无效投标条款-46-
五、废标条款-46-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7-
一、投标人-47-
二、招标文件-47-
三、投标文件-47-
四、开标-49-
五、评标-49-
六、定标-49-
七、中标-50-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50-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51-
十、交易服务费-52-
十一、签订合同-52-
十二、项目验收-52-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2-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53-
一、合同主要条款-53-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3-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65-
一、经济文件-66-
二、技术(质量)文件-68-
三、商务文件-70-
四、其他-74-
五、资格文件-82-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农业科学院(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34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分包1、分包2均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18%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完成报名(转账时请备注报名包号)。
账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户:3110910043850075665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合同分包除外)。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鹏辉、曾徐、黄伟
电话:***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信达国际B座804室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1
包2: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1:
包2: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包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包2: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武陵山分院(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大道北段)。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含附属设备和配套产品)、运输费(含装卸费、吊装费等)、运输平台搭建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检测及其他费用、各种接口费、各种税费、采购人差旅食宿费用以及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住,采购人不再支付及补偿额外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1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预付款等额的专用发票,并提供预付款等额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或等额现金。如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达标,甲方可向银行索赔,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二)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剩余70%部分的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
(五)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功能模块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供应商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综合评分法:
(1)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分包1:
分包2:
(一)关于异常低价审查
1.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次性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标准的43%执行。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二、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包1)
(项目号:)
甲方(需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_计价单位:万元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包2)
(项目号:)
甲方(需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_计价单位:万元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单位: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
1.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
2.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
【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为准】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
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CQS26A0538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2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A05385
项目名称: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62,000.00元
最高限价:3,46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包1:科研仪器设备及物联网设备 | 3,082,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号:2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包2:农机具 | 380,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3,46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包2: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包1、分包2均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18%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完成报名(转账时请备注报名包号)。
账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户:3110910043850075665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信达国际B座804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1911127845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挂网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包1:科研仪器设备及物联网设备
最高限价:3082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号:CQS26A05385
采购执行编号:ZJZB-2026-23836
招标项目名称: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
五、投标保证金-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七、投标有关规定-6-
八、联系方式-6-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8-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7-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37-
二、报价要求-37-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7-
四、付款方式-38-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0-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40-
二、评标方法-41-
三、评标标准-41-
四、无效投标条款-46-
五、废标条款-46-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7-
一、投标人-47-
二、招标文件-47-
三、投标文件-47-
四、开标-49-
五、评标-49-
六、定标-49-
七、中标-50-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50-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51-
十、交易服务费-52-
十一、签订合同-52-
十二、项目验收-52-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2-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53-
一、合同主要条款-53-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3-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65-
一、经济文件-66-
二、技术(质量)文件-68-
三、商务文件-70-
四、其他-74-
五、资格文件-82-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农业科学院(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包1:科研仪器设备及物联网设备 | 308.2 | 6 | 1 | 工业 |
| 包2:农机具 | 38 | 0.7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34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分包1、分包2均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18%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完成报名(转账时请备注报名包号)。
账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户:3110910043850075665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 ||
| 项目名称 | 武陵山分院科研仪器设备及农业机械采购项目 | |
| 财政编号 | CQS26A05385 | |
| 户名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缴纳方式按项目或包 | 按包 | |
| 分包 | 保证金子账号银行信息 | |
| 开户行 | 账号 | |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9902001810705572 |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9902001810704336 |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合同分包除外)。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鹏辉、曾徐、黄伟
电话:***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信达国际B座804室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1
|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 | 合计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高速液流纳米制备仪 | 1 | 26.90 | 26.90 | 1.高效液相色谱仪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 | 23.60 | 23.60 | |
| 3 | 旋转蒸发仪 | 1 | 10.00 | 10.00 | |
| 4 | 实验室洗瓶机 | 1 | 8.00 | 8.00 | |
| 5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1 | 4.30 | 4.30 | |
| 6 | 超声波清洗机 | 1 | 1.00 | 1.00 | |
| 7 | 氮吹仪 | 1 | 0.80 | 0.80 | |
| 8 | 水分测定仪 | 1 | 0.50 | 0.50 | |
| 9 | 环控型植物生长表型分析仪 | 1 | 33.50 | 33.50 | |
| 10 | 种子 X光机 | 1 | 28.00 | 28.00 | |
| 11 | 全项目智能考种分析系统 | 1 | 15.00 | 15.00 | |
| 12 | 便携式光合作用测定仪 | 1 | 9.00 | 9.00 | |
| 13 | 植物叶面积测量仪 | 1 | 1.55 | 1.55 | |
| 14 | 热泵干燥机 | 1 | 4.40 | 4.40 | |
| 15 | 植物营养测定仪 | 1 | 0.80 | 0.80 | |
| 16 | 土壤养分速测仪 | 1 | 1.50 | 1.50 | |
| 17 | 茎秆强度测定仪 | 1 | 0.75 | 0.75 | |
| 18 | 高效液相色谱仪(核心产品) | 1 | 56.4 | 56.4 | |
| 19 | 农业气象站 | 3 | 6.00 | 18.00 | |
| 20 | 物联网环境监测系统 | 3 | 21.40 | 64.20 |
包2:
|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 | 合计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拖拉机(核心产品) | 2 | 14.00 | 28.00 | 1.拖拉机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旋耕机 | 2 | 1.00 | 2.00 | |
| 3 | 农用三轮车运输车 | 3 | 1.00 | 3.00 | |
| 4 | 农业无人机 | 1 | 5.00 | 5.00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1: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1 | 高速液流纳米制备仪 | 1. 技术参数1.1. 最高使用压力≥45,000 psi;★1.2. 设计流量≥120 mL/min(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 最小样品处理量:≤5 mL;均质管路样品残留量:≤1 mL;1.4. 设备支持不锈钢料斗、注射器及软管等多种进料方式切换,进料最高温度:≥80 ℃;1.5. 设备采用触摸屏控制,可在程序中直接设定进样量、均质压力及均质时间,设备具备过载自动泄压保护功能,并配备独立急停开关;1.6. 配置金刚石均质腔,Y型≤75 μm,交互容腔带夹套控温功能,可实现均质过程温度控制;柱塞杆采用陶瓷材质;1.7. 均质压力调节方式同时支持自动调节和手动调节两种模式,并可自由切换,均质压力采用数字显示,支持Psi、MPa、Bar等单位切换,显示量程≥50,000 psi;1.8. 设备采用一体化台式设计,可直接放置于实验台操作;设备尺寸(长×宽×高)不高于700 mm×480 mm×400 mm;1.9. 设备可适用于220 V交流电源,设备运行噪音≤65 dB。※2.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动力驱动单元,1套;高压缸,1个;金刚石均质腔,1个;300 mL不锈钢料斗,1个;出口软管,5根;入口单向阀,2个;100 mL注射器,10个;50 mL注射器,10个;物料热交换器,1个;低温冷却循环泵,1台;设备操作软件及控制系统,1套。 | 台 | 1 |
| 2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 主机1.1. 固相萃取主机采用模块化设计,方便拆装,仪器通道数量≥1通道,支持通道数量升级,通道均可单独控制或同时工作。可自动完成固相萃取的全过程(柱活化、萃取、淋洗、吹干、洗脱);★1.2. 连续处理样品能力:使用3 mL固相萃取柱,可放置至少3个20位萃取柱架及10 mL收集架;使用6 mL固相萃取柱,可放置至少3个16位萃取柱架及10 mL收集架;1.3. 自动进样系统:采用三维机械臂方式,并可实现X-Y轴联动,提高进样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可扩展性;1.4 样品泵:每通道配置一台高度集成样品泵,取样精准、耐溶剂腐蚀、具有较高抗压力,流速范围:0.1~120 mL/min;可兼容大小体积样品处理,处理500 mL以上水样时无需额外配置进样泵;1.5. 进样针:针头底部弧形设计;样品管配备密封盖,可进行穿刺取样,避免样品管内有机溶剂挥发;具备液位追随功能,可自动喷淋润洗样品管;1.6. 仪器配置≥2种不同规格的样品架,以满足不同实验的上样量需求,且每个样品架可放置样品数量≥50位;1.7. 具备一键急停功能,异常解除后可恢复实验状态。2. 萃取系统2.1. 每支萃取柱顶部配有独立密封盖,耐压力≥1 MPa;2.2. 每个通道内置压力传感器,管路堵塞超过设定压力时,报警提示并终止该通道实验,压力范围可编辑;2.3. 在非串柱情况下,仪器可同时使用≥3种不同规格的萃取柱,不同的处理项目无需分批等待,提高连续处理效率和处理复杂实验能力;2.4. 串柱功能为独立的萃取方案,而非直接上下相连;2.5. 支持在线氮气吹扫和无水硫酸钠除水两种模式;2.6. 洗脱完成后无需转移到其他设备,可直接原位氮吹浓缩。3. 溶剂管理系统3.1 支持≥8种试剂自动切换,试剂容量实时监测,剩余容量不足提示;3.2 提供多种清洗模式,包括氮气吹扫、溶剂清洗、吹气搅拌清洗等,确保进样针内外壁清洁无交叉污染;支持环保回收废液,实现不同性质废液分别接收。4.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主机1台(含机械臂、进样针等);主控站1套(含样品泵1台);52位10 mL样品管架1套,52位20 mL样品管架1套;萃取组件3套(3 mL规格萃取组件3套、6 mL规格萃取组件3套);溶剂管理系统1套(含多通阀、8个500 mL溶剂瓶、重量传感器等);试管(104支/10 mL,52支/20 mL);萃取柱(100支/3 mL,100支/6 mL);柱密封组件1套;清洗组件1套;试管密封塞104个;氮气组件1套;废液收集系统1套;大体积进样模块1套;操作软件及操作系统硬件1套。 | 台 | 1 |
| 3 | 旋转蒸发仪 | 1. 旋转蒸发仪部分1.1. 回转速度:5~280 rpm;1.2. 蒸发能力:≥25 mL/min(1 L试料瓶、水的蒸发量);1.3. 升降功能:电动升降,电动升降行程≥110 mm,辅助手动升降(行程≥130 mm);1.4. 冷却器:直立式二重蛇形盘管冷却面积≥0.146 m2,带防逆流的四通瓶接口;1.5. 真空密封垫:全特氟隆密封垫;1.6. 标准配备加厚轴,最大可放3 L试料瓶;1.7. 水浴锅温度调节范围:室温~180 ℃±1.5 ℃(使用油浴且试料瓶旋转时,温度控制精度为±3 ℃);水浴锅容量:≥5.4 L;水浴锅材质:铝,槽体经过聚四氟乙烯涂层处理;1.8 冷却水循环装置温度调节范围:-20~30 ℃;1.9. 冷却水循环装置冷却能力:液温为10 ℃时≥450 W、液温为-10 ℃时≥310 W;1.10. 冷却水循环装置水槽容量:≥3.2 L;1.11. 隔膜真空泵变频控制;1.12. 隔膜真空泵:高档排气速度≥30 L/min;极限真空度:≤2 hPa;1.13. 真空控制器真空度设定范围:0~760 mmHg;真空控制器程序控制功能:具备定值控制、溶媒程序控制(内置≥50种常用溶媒程序)、自动控制、分段程序控制,内置多种常用溶媒程序并且支持扩展;1.14. 真空控制器显示器:彩色TFT液晶显示,尺寸≥4.3寸;1.15. 真空控制器通信功能:可以与冷却水循环装置、水浴锅、隔膜真空泵和旋转蒸发仪主机进行集成通信。2.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旋转蒸发仪主机(含水浴锅)1台;冷却水循环装置1台;隔膜真空泵1台;真空控制器1套;保冷管两根、真空管一根。 | 套 | 1 |
| 4 | 实验室洗瓶机 | 1. 技术参数1.1. 可放置于实验台下或者置于台上,能清洗≥50位100 mL容量瓶或单次清洗2 mL色谱进样瓶≥300个,可同时清洗2层;1.2. 外壳材质:不锈钢,内腔材质:不锈钢镜面,内腔光滑无残留,耐腐蚀,长期接触酸碱洗液不生锈;1.3. 插拔式喷淋臂,采用扇形喷嘴设计,可手动调整喷嘴角度,360°无死角清洗;管路式加热系统;1.4. 全彩色OLED液晶触摸屏操作系统,实时显示进水量、清洗程序、清洗阶段、时间、温度、柱状图变化、实时A0值、管道压力数据等参数;1.5 进口单循环泵软启动设计,循环量至少涵盖0-400 L/min,保证设备运行寿命更长久;1.6. 屏幕尺寸:≥7寸;清洗仓容积:≥180 L;1.7. 出厂清洗标准程序数:≥20个,自定义程序数:≥10个;1.8. 具有双层中空可视窗,可直接观察到内部清洗情况;1.9. 器皿漂洗水重金属残留≤0.03 mg/L(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实验室洗瓶机主机,1台(含控制系统、循环泵、液晶操作屏、报警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基础篮架2个;模块篮架4个;清洗剂1组;纯水机/造水率:20 L/h,含(≥50L PP储水桶≥1个)1套。 | 台 | 1 |
| 5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1. 最大称量值≥42 g;可读性:≤0.01 mg;2. 重复性(5%载荷下):≤0.015 mg;线性误差≤0.1 mg;灵敏度偏移(标称加载下)≤0.25 mg;最小称量值(USP,允差=0.10% ):≤30 mg;稳定时间:≤4 s;3. 秤盘直径:≥80 mm;4. 自动内部校正;顶部外壳材料具备耐化学腐蚀性能;底座采用金属底座;5. LCD混合触摸屏,操作简便;电磁力补偿(EMFC)称重传感器;6. 可自定义≥5种外部环境条件,使天平测量可以适应不同环境;7. 通信接口:机身标配保护罩;应具备USB-A接口和RS232接口,并标配蓝牙组件,可连接打印机、电脑等设备;支持数据管理软件,可同时连接≥10台天平实现数据传输管理。 | 台 | 1 |
| 6 | 超声波清洗机 | 1. 清洗篮采用不锈钢网筛氩焊成形,水槽圆弧角设计厚度≥2 mm,框架采用不锈钢方管坚固耐用,底部配有4个万向轮;2. 容量≥75 L;3. 超声功率≥1400 W,加热功率≥1800 W;4. 控温范围:室温-80 ℃;5. 超声频率:0-100 KHZ频率。 | 台 | 1 |
| 7 | 氮吹仪 | 1. 水浴氮吹,带有的试管架可将试管移出或移入水槽,16 mm以下的试管均可用,去掉试管架,可以放烧杯,并可固定在任一高度;2. 防干烧功能,水位低于指定位置会停止运行;3. 孔位:≥12位,孔径:≥16 mm;4. 温控范围:室温-100 ℃,恒温误差:≤±0.5 ℃;5. 气体流量:0-10 L/min。 | 台 | 1 |
| 8 | 水分测定仪 | 1. 测量误差:≤±0.5%(主要水分范围),重复误差:≤0.25%;测量范围:3~35%;2. 使用环境温度:0~40 ℃,温度补偿:自动;3. 定标:四点定标,品种不限(常见品种≥20个已预先定标,可直接测量);4. 工作电源:交直流两用,直流6V/专用外接电源适配器;5. 具有容重功能;自动称重:≥200 g。 | 台 | 1 |
| 9 | 环控型植物生长表型分析仪 | 1. 功能参数1.1 箱体工艺及结构要求:外箱表面静电喷塑,箱体中间隔热采用环戊烷硬质聚氨酯发泡材质,保温性能好;内胆采用镜面不锈钢材质,四周大圆角。内置≥6mm厚度全景式钢化玻璃内门,当玻璃门开启时,可减少开门对箱体内温度造成的影响;1.2. 交互系统要求:≥10寸全彩全视角液晶触摸显示屏,屏幕分辨率≥1024×600,支持多点触摸;1.3. 程序及时段要求:可自动预设和存储≥30个不同实验程序;每个程序时段可设1~99段,每段程序时间段:1小时00分钟~99小时59分钟,循环次数:1~99或者无限循环;1.4. 化霜功能要求:热气旁通化霜方式;1.5. 电磁锁功能要求:标配电磁锁设计;屏幕锁功能要求:标配屏幕锁设计;1.6. 箱体灭菌功能要求:箱体内集成紫外线灭菌灯,灭菌时间可通过屏幕设置选择自动进行;1.7. 内部循环风系统设计,支持50%至100%范围内进行风速的分档调节,支持不同程序段分别设定不同的风速值;箱体自带新风系统;1.8. 光照系统及网架支撑系统要求:光照系统采用四色LED光源,波段包含白光400-700 nm、红光≥660 nm、蓝光≥450 nm、红外光≥730 nm,支持无极调光,每种颜色可独立调节以获得不同光谱组合;网架支撑系统可根据植物不同生长阶段调整高度;1.9. 远程控制及智能管理:支持PC/Web/手机端实时监控与远程操作,异常信息可推送至手机提醒;支持通过有线网络、Wi-Fi等方式自动从远程服务器获取并更新应用;手机App或相关程序应具备种子发芽率自动识别功能,可查看数据列表,能通过图像识别在专用培养装置内直接分析种子数量、发芽数并精准标记发芽情况,且可与气象、墒情数据在同平台查看;★1.10. 箱内种子发芽率自动识别功能:工业相机分辨率≥3840×2880,AI算法识别发芽率并精准标记,支持手动校正;结果可与气象、墒情数据同平台查看(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1. 植物生长表型分析系统:支持顶侧多维高清成像,箱内自动采集全生育期影像;AI 算法识别发芽指标,合成生长动态影像,电脑/移动端远程预览、样本对比。2. 技术参数2.1. 箱体容积:≥1000 L;控温范围:0~65 ℃(关闭光照时),10~65 ℃(开启光照时);温度分辨率:≤0.1 ℃;温度波动度:±0.3 ℃(箱体运行温度25.0 ℃时测试数据);控湿范围:50~95% RH;2.2. 光照范围:距灯板15 cm时为0~22000 lx无级可调;光照等级:0~100%;相机参数:≥3840×2880分辨率,≥1100万像素;灭菌方式:紫外线灭菌;2.3. 外部接口:CO₂进气口≥1个;USB接口≥1个;新风口≥2个;网线接口≥1个;工作方式:连续运行(压缩机间歇工作);电源:AC220V/16A,50Hz。3.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主机1台;可见光成像单元4套;专业表型分析软件平台1套;专用数据工作站1台。 | 套 | 1 |
| 10 | 种子X光机 | 1. 功能参数1.1. 百万像素摄像系统,软件提供多种图像处理方式,可多角度分析处理图像;预览区显示当前任务内所拍摄的所有图像的预览信息;1.2. 对比度和亮度调节:可智能调节对比度和亮度,使照片更清晰;1.3. 测量功能:X光机软件提供物体直线测量、矩形测量、椭圆测量、多边形测量、角度测量等多种测量方式,可测量种子的长、宽、周长、面积和角度,图像直读数据,满足实验需要;1.4. 安全防护:铅房采用六个面的设计,并设有手动铅门及观察窗口,确保X射线在零距离条件下外漏剂量符合国家标准;1.5. 双层放物架平台:检测主机内部双层放物架平台,可采集不同种子大小和成像面积的图像;高速检测:3-4 s即可完成单次种子X光成像检测;1.6. 图像处理与报警:支持X光图像的存储与打印;具备声光报警功能,运行状态可查看,并可根据种子类型设定预警时间、自动取图;1.7. 远距离操作:设备配有脚踏开关,可在数据采集区域远程操作X光机摄像区域;支持大容量存储采集和处理图像。2. 技术参数2.1. 标配≥14寸便携式输入设备;数字成像视野:≥130×160 mm(不同面积可定制);最大可容厚度≥300 mm;像素间距:≤125 μm(新款数字高清成像);间距约:≥260 mm;2.2. A/D转换:≥16 Bits;空间分辨率:≥4.0LP/mm;管电压/电流:40-60 kV;0.5-1.0 mA;X射线防护:铅柜。3.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检测装置主机、便携式输入设备、网线、脚踏开关、电源线、加密狗。 | 套 | 1 |
| 11 | 全项目智能考种分析系统 | 1. 功能参数1.1. 可用于≥30种种子的粒型指标分析,自动检测单粒种子的粒型参数;可测出所有种子的总粒数、千粒重/百粒重、粒色、平均值、标准差,半自动检测容重、水分,并可输出种子大小排列对比图;1.2. 玉米整穗分析要求:可自动计算出玉米果穗的穗长、穗粗、秃尖长、左右穗缘角、穗行角、平均行粒数、粒厚、截面穗行数、轴粗,颜色以及平均值;1.3. 玉米截面分析功能要求:可测出各玉米截面上的粒长、粒宽、颜色(RGB具体数值表示)、粒高等参数,一次性最少可测≥15个截面;1.4. 需配有黑玉米成像套件,可自动分析黑玉米果穗、截面、籽粒、穗长、穗粗、秃尖长、左右穗缘角、穗行角、平均行粒数、粒厚、截面穗行数、穗粗、轴粗,以及其平均值,可自动测出各黑玉米截面上的平均粒长、平均粒宽等参数;1.5. 水稻结实率分析要求:可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能精准显示种粒外接矩形,得出空粒数,实粒数,结实率数据,并可直接标记空粒、实粒,显示各籽粒粒型数据,可预设粳稻结实率模型和籼稻结实率模型;1.6. 豆荚表型分析要求:可用于测定≥5种毛豆、蚕豆、豌豆等作物的果身、果柄等表型指标,支持单次测量≥50个毛豆豆荚,可自动分析豆荚数量、豆荚粒数、豆荚重、果身长、果身粗、果身周长、果身面积、果身凸弧长、果身凹弧长、果身弦长等参数;豆荚测量参数可导出,支持对豆荚测量端点、果柄、豆荚粒数等进行修正,适用于扫描仪或高拍仪获取的图片;1.7. 瓜果表型分析要求:用于测量西瓜切面的瓜瓤、瓜皮等果形指标,可自动分析切面横径、切面纵径、果形指数、切面周长、切面面积、瓜皮厚度等果形参数,软件支持圆形水果表型测定,也可支持定制其它园艺作物果实切面表型指标;1.8. 种子萌发和根系分析:用于种子活力、萌发率、品质性状及基因育种研究,单次可自动识别≥30粒黄豆、绿豆等种子发芽后的胚轴长、根长、发芽率等参数,数据支持Excel导出;支持手动标定相机或手机拍摄的发芽图片并分析,识别正确率≥98%;支持手动修正粘连或识别错误的豆芽; 1.9. 硬件成像装置要求:定制化发光扫描装置,分辨率≥1600dpi×1600dpi;高拍仪≥2200万像素、分辨率≥4896×3672,配超薄背光板、自然光与LED补光灯;超薄透明种子托盘带自动标定,铺种无阴影;摄像头上下仰角≥45°、左右≥270°;1.10. 要求考种背光板和称重模块一体化,可直接对籽粒、果穗进行称重,重量数据通过接口传输,输入后自动换算成千/百粒重;1.11. 可视化称重台及多用途显示台:≥2.1英寸OLED称重台显示屏能够支持考种过程中对称量的种子重量进行直观感知,方便对称量种子粒数进行取舍。显示台既可以连接电脑直接读取种子重量,也可以单独作为天平使用(称重量程范围:≥0-5kg);1.12. 功能区块分析功能要求:可在同一软件界面直接切换不同分析模块;1.13. 可配套扫码装置使用,扫码后设备自动分析果穗数据,并可自定义选择穗型数据、粒型数据、轴色数据、粒色数据、其他数据可根据用户需求直接添加备注;1.14. 配套移动计数App,可通过移动端计数、保存、查看历史数据;1.15. 图像检索与辅助修正:支持图像任意放大、缩小、局部观察;支持通过鼠标选择分割/合并对识别错误的种子进行修正;支持对工作区视野中任选范围或矩形范围内的种子进行框选计数;1.16. 智能对比与分类:能精准显示种粒外接矩形,对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长和宽对比,并输出排列、对比图;可根据颜色或形状对种子进行自动分类识别;能自动识别玉米籽粒带有胚尖的数量并标记出胚尖;1.17. 多设备平台管理:可支持≥20种设备数据在同一平台进行管理,包括光合作用仪、土壤多参数检测仪、叶面积仪等。2. 技术指标2.1. 数粒速度:玉米籽粒为1500~3000粒/分钟,其它籽粒为1200-20000粒/分钟;精确度:数粒误差≤±0.5%,支持人工校正识别结果,可分析各类种粒的直径1.0~20.0 mm;2.2. 称重量程范围:0-5kg;自动千粒重分析的精度误差:≤±0.5%。3.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装有全项目智能考种分析仪软件、使用说明、使用视频、参考文献等资料的U盘1个;专用软件锁1只、专用扫描仪及高拍仪装置1台;专用称重背光一体式装置1套;清洁套装1套,拓展坞1个。 | 套 | 1 |
| 12 | 便携式光合作用测定仪 | 1. 功能参数1.1 ≥10英寸彩色触摸液晶显示屏。开机自动预热自检,可自定义文件名称和测量时长;设备内置吸湿干燥管,防止水气进入二氧化碳分析器,外置专用缓冲瓶,稳定数据;1.2. 测量模式:叶室手柄内置温、湿度传感器用于检测气体温湿度;内置红外CO₂分析器(自动温补),开放式气路、开机默认循环;叶室配光合有效辐射传感器,手柄内置温湿度传感器;1.3. 叶室规格:默认≥3cm×3cm透明窗口,可满足大部分阔形叶片测量;自带云平台:设备联网状态下,可手动上传文件至平台,支持查看、导出和管理文件;1.4. 数据存储/导出:自带云平台,所测数据和图表均可上传云平台,也配备USB接口。本地存储≥8G大内存,配置USB接口,支持excel格式文件导出本地/U盘,支持图和表≥2种形式展示实验数据;1.5. 对比分析:可多选文件横向对比≥12项指标,分析结果支持图表两种展示形式;分析记录会保存在云端,可手动删除数据断电保护;1.6. 续航能力:大容量锂电池,满电状态可在田间工作8~12小时;配置电源适配器(100-240V~1.5A,国内外通用);1.7. 可调节支架:含主机及叶室手柄配备支撑架,便携式安装拆卸。2. 技术参数2.1. CO2浓度:测量范围0-2000 μmol/mol(ppm),分辨率0.01,误差≤3% FS;2.2. 环境温度:测量范围0-50 ℃,分辨率0.001,误差≤±0.3 ℃;叶室温度:测量范围0-50 ℃,分辨率0.001,误差≤±0.3 ℃; 环境湿度:测量范围0-100% RH,分辨率0.001,误差≤±5% RH;叶室湿度:测量范围0-100% RH,分辨率0.001,误差≤±5% RH;2.3. 环境及叶面参数测量: PAR测量范围0-2500 μmol·m⁻²·s⁻¹、分辨率0.001、误差≤±5%;叶面温度0-50 ℃、分辨率0.001、误差≤±0.2 ℃;2.4. 光合参数测量:净光合速率Pn、气孔导度Gs、蒸腾速率Tr、胞间CO₂浓度Ci、瞬时水分利用率WUE,分辨率均≤0.001。3.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主机1台,主机可调节支架1套,叶室手柄支架1套。 | 套 | 1 |
| 13 | 植物叶面积测量仪 | 1. 功能参数1.1. ≥480×854 全彩触摸彩屏,全中文界面显示便捷结构设计:盖板正面配备彩色显示屏,可显示叶片长、宽、长宽比、周长、面积等测量参数;1.2. 直观显示:实时显示当前时间“年月日,时分秒”,采集显示各项参数与叶片图形,数据查看可在同一界面显示叶片图形与所有测量计算参数及重点参数标记;1.3. 数据补偿功能:针对叶形具体情况可选择“矩形补偿,三角形补偿”两种数据补偿方式,对数据进行补偿,计算结果更加准确;1.4. 测量范围大:一次性可测量较大叶片面积(长≥3000mm,宽≥210mm);1.5. 通讯与升级:支持蓝牙App固件升级及数据线本地升级;采用Type-C接口,可连电脑导出、查看、删除数据;可连接手机App,实时同步并获取历史测量数据。2. 技术参数2.1. 测量单位:毫米(mm),平方毫米(mm2);叶面积测量相对误差:±2%以内;2.2. 分辨率:≤0.1 mm;扫描速度:≥150 mm/s;2.3. 最大扫描长度:≥3000 mm;最大测量宽度:≥210 mm;最大测量厚度:≥6.5 mm;2.4. 工作温度:0~40 ℃;工作湿度:0%~100%(不结霜)。 | 套 | 1 |
| 14 | 热泵干燥机 | 1. 工作模式与参数设置:具备恒温、除湿、升温、降温模式及快速升温、低温、排湿等功能;可储存≥10个工艺;定时模式支持多时段设定不同温湿度目标;可设置≥10个时区;2. 除湿量:≥5 L/H (50 ℃/80% RH);出风温度:≥65 ℃;3. 防护等级:IPX0;噪音:≤68 dB(A);4. 可放置:≥800 mm×600 mm×35 mm托盘16个;5. 运行制冷剂及注入量:R22/≥700 g。 | 台 | 1 |
| 15 | 植物营养测定仪 | 1. 配套设备专用App,可通过蓝牙与设备同步数据,提供数据查看、分析和管理功能,支持数据导出及云端上传(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 技术参数2.1. 光源:≥2个LED光源;2.2. 测量范围:叶绿素:0~99.9 SPAD;叶面温度:0-50 ℃;叶面湿度:0.0~99.9%RH;氮含量:0~99.9 mg/g;测量精度:叶绿素≤±1SPAD单位(室温下,SPAD值介于0-50),叶面温度≤±0.5 ℃,叶面湿度≤±5%,氮含量≤±5%;2.3. 重复性及分辨率:叶绿素≤±0.3SPAD单位(室温下,SPAD值介于0-50),叶面温度≤±0.2 ℃,叶面湿度≤±0.5%,氮含量≤±0.5 mg/g,分辨率:≤0.1;2.4. 测量条件:测量面积≥2×2 mm;测量厚度:≥1.2 mm;样品插入深度:≥12 mm;测量时间间隔:≤2 s;2.5. 显示:≥1.3寸OLED显示屏;主机可存储≥2000条数据,可通过App扩展存储;电源支持干电池供电,可连续测量≥5000次。 | 台 | 1 |
| 16 | 土壤养分速测仪 | 1. 检测内容要求:包括土壤及化肥中的速效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pH和盐分;盐分传感器应为非玻璃电极的固态传感器,可直接埋入土壤测试并直接出结果;2. 通道数要求:暗盒部分采用≥8通道固态化模块、配≥8个光路与接收;3. 屏幕要求:≥7寸彩色触摸液晶显示屏,内置时钟芯片,内置GPS模块,具备卫星定位经度、纬度、海拔功能;4. 参考配方及扩展功能:内置≥105种全国农业、果树、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推荐施肥配方;仪器一机多用,可接入多种传感器,测量空气温湿度、土壤温度、土壤水分、CO₂、光合有效辐射及光照强度等参数;5. 养分测量技术参数要求:稳定性:A值(吸光度)三分钟内漂移≤0.003;重复性:A值(吸光度)≤0.005;线性误差:≤3.0%;波长范围:红光620±4 nm;蓝光440±4 nm;灵敏度:红光≥4.5×10-5;蓝光≥3.17×10-3;6. 测量技术参数:酸碱度测试范围1~14、误差≤±0.1;盐量范围0~23.00 ms/cm、精度≤±2%;光合有效辐射量程0~2700 μmol·m⁻²·s⁻¹(400~700 nm)、线性度全量程±1%、分辨率1 μmol·m⁻²·s⁻¹。 | 台 | 1 |
| 17 | 茎秆强度测定仪 | 1. 功能参数1.1. 显示与单位:≥4英寸触控电阻屏,配备屏幕数字正反转功能,允许用户调整显示方向;支持即时切换显示单位kg、N、lb;1.2. 显示与提示:背光亮度可在0-100范围内根据外界光亮调节,背光时间可控制屏幕常亮时间;内置智能蜂鸣器提示系统;1.3. 测量模式:采用高精度压力及倾角传感器,提供自动和手动两种测量模式;1.4. 测头配置:配置探针、抗压、弯折等多种形式测头,可进行茎秆抗折力、抗压强度、穿刺强度测量;1.5. 角度测量与数据分析:配备专业角度测量系统;可详细分析不同角度下的植株受力情况,判断作物抗倒伏情况;1.6. 分组显示与数据保存:可查看每组数据的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支持≥200组数据测量,每组可包含≥96条记录;数据列表界面能自动保存测量峰值、峰值角度、测量经纬度、测量时间、测量编号等数据;1.7. 存储与供电:可存储≥1万条测量数据,单次充电可连续工作≥12h;采用主机+专用支架的可拆卸设计,拆卸后的主机可直接连接测头,在田间便捷测量作物抗倒伏数值;1.8. 蓝牙传输功能:通过无线蓝牙将设备数据传输到智能手机采集终端。2. 技术参数2.1. 测量量程:≥500 N;测量单位:kg、N、lb(可自由切换);分辨率:≤0.01 N;2.2. 测量茎粗:涵盖0-40 mm;测量精度:≤±0.1% FS,角度测量范围:0~±90°;角度分辨率:≤0.1°;角度精度:≤0.1°;2.3 电源:AC100~240V 50/60 HZ;电池连续工作时间:12小时;2.4. 工作条件:温度范围:-10 ℃~+60 ℃;湿度范围:0%~80%RH。3. 配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主机1台;平圆测头(大)1个;平圆测头(小)1个;抗压测头1个;穿刺测头1个;茎秆强度测定仪支架1个;充电器1个。 | 套 | 1 |
| 18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工作条件:工作电压:220V;工作温度:20-40 ℃;相对湿度:<80%。2. 技术要求及配置2.1. 四元高效梯度系统2.1.1. 四元梯度泵:双活塞串联泵,具备智能流量调控技术;溶剂数四元;流量范围0.001~10.000 mL/min,递增0.001 mL/min;流量精度≤0.05% RSD,流量准确度≤±0.1%;延迟体积<690 µL且不随反压变化;混合范围0.0-100.0%,增量0.1%;梯度准确度±0.5%,梯度精度<0.15%或±0.02 min SD,均不随反压变化;★2.1.2. 最大耐受压力:≥700 bar(10000psi)(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1.3. 泵具有主动柱塞清洗功能,具有液滴计数器(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 自动进样器※2.2.1. 样品瓶数:2mL 样品位≥210 位(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2. 进样次数:每个样品 1~99 次进样;进样精度:≤0.3% RSD;进样范围:0.01至100µL;进样体积准确度:±0.15%;进样针清洗:针内外每次进样后通过专用流路自动清洗;样品污染度:<0.004%;进样体积精确度:<0.15% RSD;2.3. 柱温箱2.3.1. 柱温范围:5~85 ℃,可制冷至环境温度以下18 ℃;控温准确度:≤±0.5 ℃;温度稳定性:≤±0.1 ℃;2.3.2. 加热方式:帕尔贴半导体直接接触加热和热空气循环加热方式两种,通过软件能任意切换选择;2.4.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二极管数1024;波长范围190-800 nm;波长准确度±1 nm;波长精密度±0.1 nm;分辨率≤0.6 nm;带宽1~100 nm;通道数8+3D UV光谱扫描;数据采集频率125 Hz;自动校正为D-alpha线法自校正、氧化钬滤光器验证;噪声 | 套 | 1 |
| 19 | 农业气象站 | 1. 土壤环境及微量元素监测:供电方式:≥24AH太阳能锂电池,≥30W太阳能板,包含安装支架,控制器。土壤温湿度传感器:温度测量范围:-40℃~80℃;湿度测量范围:0-100%RH;温度精度:≤±0.5℃;湿度精度:≤0%-53%为±3%,53%-100%为±5%;温度分辨率:≤0.1℃;湿度分辨率:≤0.1%RH;防护等级:≥IP68。土壤氮磷钾传感器:测量范围:0-1999mg/kg;分辨率:≤1mg/kg;防护等级:≥IP68。土壤酸碱度传感器,测量范围:4-10 pH;分辨率:≤0.1 PH;测量精度:≤±0.5 pH;防护等级:≥IP65;土壤电导率传感器:量程:0-10000 μs/cm,精度:≤±3%,分辨率:≤1 μs/cm,防护等级≥IP68;2. 水质监测系统:供电方式:≥24AH太阳能锂电池,≥30W太阳能板,含安装支架、控制器;水质酸碱度传感器:分辨率≤±0.1 pH,测量精度≤±0.02 pH,防护等级≥IP68;溶解氧传感器:测量方式为荧光法,量程0-20 mg/L,精度≤±2%。3. 气象环境监测系统3.1. 太阳能供电:≥24AH太阳能锂电池,≥30W太阳能板,含安装支架、控制器;风速传感器:测量范围0-30 m/s,分辨率≤0.1 m/s,起动风速≤0.5 m/s,测量精度≤±0.1 m/s;大气温湿度传感器:温度测量范围-40℃~80℃,温度分辨率≤0.1℃,温度精度≤±0.5℃(0-60℃),湿度测量范围0-100%RH,湿度分辨率≤0.1%RH;3.2. 风向传感器:风向测量范围:0°~360°;风向测量精度:±1°;响应时间:≤ 5 s;3.3. 雨量传感器:雨量强度范围:0-30mm/min;分辨率:≤0.2mm;测量精度:≤±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4. 苗棚环境监测系统:适用于农林小气候信息采集系统;大气温湿度传感器:温度测量范围-40℃~80℃,温度分辨率≤0.1℃,温度精度≤±0.5℃(0-60℃),湿度测量范围0-100%RH,湿度分辨率≤0.1%RH;二氧化碳传感器:测量范围0-5000 ppm,分辨率≤1 ppm,测量精度≤50 ppm,防护等级≥IP65;光照度传感器:测量范围0-20万Lux,分辨率≤1 Lux,测量精度≤±5%(@25℃),防护等级≥IP65。5. 稻田智慧管理系统5.1 系统平台端:含数字地块管理、精准种植管理、验收过程管理、种植复盘分析、物联网设备管理系统五大版块;5.1.1. 物联网设备管理系统:设备档案统一管理,集中存储设备型号、参数、位置、质保等信息,支持分类检索。专项设备台账:对土壤、水质、气象、苗棚各类传感器、采集器做全生命周期管理,记录校准、维护与运行状态;全局可视化监控设备,异常高亮提示。数据接入:兼容多类传输协议,完成监测数据标准化解析、清洗入库。告警与视频管理:可配置设备离线等告警规则,消息推送并留存处置记录;对接视频监控,查看设备在线状态。5.1.2. 监测管理:作物监测通过摄像头+传感器采集影像与长势数据,及时识别生长异常;四情监测实时监测苗情、墒情、虫情、病情,支撑精准农事作业;气象监测接入气象环境数据,可视化展示,提供气象预警、趋势分析与农事建议;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日报、月报,支持自定义导出、历史数据多维挖掘与可视化图表。5.2. 大屏端:综合驾驶舱总览展示耕地面积、种植分布、环境、设备在线率及告警等核心指标;环境与设备监测可视化展示土壤、水质、气象、苗棚指标及趋势曲线,异常阈值高亮,并展示设备分布、在线状态及运行参数,异常设备醒目标记;视频监控支持实时播放、抓拍及报警查看;告警事件可视化实时弹窗展示超限告警,统计告警类型、区域与处置进度;5.3 其它要求:必须包含运输、立杆布线、安装调试全套设备运行所需材料,配套软件升级,并能合理、全面覆盖3个基地监测需要。 | 套 | 3 |
| 20 | 物联网环境监测系统 | 1.大屏显示系统1.1. 液晶显示屏:≥3×3,采用工业级面板;尺寸≥55寸;双边物理拼缝≤3.5mm;直下式LED背光源;具备抗强光、防眩光功能,可抵抗太阳光等强光干扰;落地式机柜前封板后留空,有侧封板、顶盖板;底座高度≥800mm,底座厚度≥600mm;材质为优质冷轧钢板(SPCC);屏幕漏光度≤0.5cd/m²(全黑信号下测试);亮度≥500cd/m²;物理分辨率≥1920×1080;表面处理为静电喷塑,涂层厚度≥60微米;屏幕弧度0°(平面屏);配套电缆、视频线材及固件辅材:传导性强,减少传输损耗,绞合镀锡铜导体,三基色信号线独立屏蔽,全屏蔽铝箔、高密度镀锡铜编织网、外层尼龙编织防护,两端带射频截止器,抑制EMI/RFI电磁干扰;★1.2. 出厂时坏点率为0,白屏最大亮度下,运行2000小时后,液晶显示单元坏点率≤3 ppm;内置图像处理器采用3D梳状滤波技术,3D降噪和空间降噪相结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1.3.1. 网络解码处理器:支持等行等列屏幕分割、拼接、开窗、叠加、漫游、字幕叠加;字幕支持底图叠加、多色可选;单屏开窗≥16个;单输出≥16层窗口叠加显示,窗口可任意移动、缩放,缩放≤64×64;支持网络拼接,输出信号可通过网络级联,单组屏幕支持≥256个屏拼接为整屏显示,支持竖屏模式;支持单个输出口1/4/9/16画面分割,网络数字矩阵应能通过任一视频输出通道对多个指定视频输入通道进行分割显示,且视频图像无明显卡顿及马赛克现象;控制软件支持运行系统为Windows/Android/鸿蒙,系统核心必须采用嵌入式Linux方案;1.3.2. 可视化云字幕管控:可以在任意屏体上任意位置开窗显示字幕,实现LED字幕叠加,并调整字体大小、设置字幕底图透明度、颜色显示等特效;混合拼接:内置混合矩阵功能,支持单个信号源开多个窗口同时显示,也可多个信号源合并到一个窗口自定义或等分宫格显示,支持音视频同步、异步切换(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规格书或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 农作物视频监控系统2.1. 农用太阳能球机套装:支持POE/DC12V供电,≥400万像素,≥25倍光学,≥16倍数字变倍;支持人车检测信息叠加至码流,配合smart nvr实现图搜或文搜的功能;采用高效补光阵列:红外补光≥100m,白光补光≥30m;支持≥2560×1440@30fps高清画面输出;支持双mic拾音功能;内置加热玻璃除雾;支持≥512G microSD卡存储;2.2. 农用红外枪型摄像机:像素≥400万;基于视觉大模型,深度建模真实场景的时空特征,实现多维语义精准分类与细粒度目标识别,提升周界场景的检出率及检准率;搭载高算力芯片,支持亿级参量的大模型端侧高效部署;支持小目标精准检测和目标分类去重,高灵敏度周界检测,适配低照度环境;搭载AI-ISP降噪技术,抑制图像噪声,保留图像细节,优化低光照、高感光场景成像效果;分辨率≥2560×1440@25fps;≥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支持双向语音对讲,支持≥1路报警输入、输出,≥1路音频输入、输出;支持DC12V、100mA电源输出,用于拾音器供电;支持白光/红外双补光,红外可达≥60m,白光可达≥50m;防护等级≥IP67;2.3. NVR:可接驳符合ONVIF、RTSP、GB28181标准的网络摄像机;支持≥1200W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回放;支持H.265、Smart265、H.264、Smart264编码前端自适应接入;支持IPC集中管理,≥1个HDMI接口,≥1个VGA接口,可支持4K+1080P异源输出;支持≥2个SATA接口;双千兆网卡,支持GB28181、ISUP协议平台接入;人车分类检索联动录像回放,具备区域入侵、越界侦测等周界检测;支持智能图搜,搭配文搜相机可实现开放式语义文搜、文字检索目标;2.4. 硬盘:容量≥4TB;≥3.5英寸;SATA3.0接口;5400RPM空气盘,CMR传统磁记录;传输速率≥180MB/s。网络:提供≥8个千兆PoE电口,≥1个千兆电口,≥1个千兆光口;交换容量≥20Gbps,包转发率≥14.88Mpps;符合IEEE802.3af/at供电标准,整机PoE功率≥110W。立杆:组合立杆3-4.5米,含设备箱,地笼;12U加厚墙柜;≥32寸监视器。操作电脑:≥4核,≥4G,≥500G硬盘;实现三个基地的视频监控全覆盖,本地视频存储≥1个月;云服务器:通用型实例4核vCPU/16GB内存;系统盘≥40GB高效SSD,数据盘≥200GB SSD;公网带宽≥10Mbps;服务期≥3年。 | 台 | 3 |
包2: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1 | 拖拉机 | ※1. 发动机:≥90 马力四缸油发动机;2. 三代车身空调驾驶室;档位数≥12+12同步器换挡;油箱≥120升;3. 离合器为独立双作用式;转向系统为液压转向;配置二组多路阀;提升器为双强压式并带截止阀;4. 水田高花胎9.5-24/14.9-30。 | 套 | 2 |
| 2 | 旋耕机 | 1. 旋耕机(打浆机)1台:1.1. 配套动力:≥58.8-92 kw;1.2. 整机重量:540 kg;1.3.工作幅宽:≥250 cm;1.4. 刀片数量:≥78张。2. 旋耕机(开垦刀)1台:2.1. 配套动力:62.5-81 kw;2.2.工作深度:≥12 cm;2.3. 工作幅宽:≥230 cm;2.4. 刀片数量:≥40张。 | 套 | 2 |
| 3 | 农用三轮车运输车 | 1. 电机≥1200W山地动力; 2. 自卸,电池≥72V75A;3. 前3.75-12后4.00-12/全地形胎;4. 车厢尺寸:1.6×1.1×0.5米。 | 批 | 3 |
| 4 | 农业无人机 | 1. 整机基础参数※1.1. 重量与载重:空机(含电池、双喷头、85L 药箱)≤57 kg;最大起飞重量≥149.9 kg;1.2. 尺寸:对角线轴距≥2415 mm,桨叶、机臂可折叠,收纳后体积小巧,便于转运;1.3. 飞行性能:最大飞行半径≥2 km,最大抗风≥6 m/s;RTK定位精度水平/垂直均为≤±10 cm,常规模式定位精度有所降低;1.4. 工作环境:作业温度0 ℃-40 ℃。2. 喷洒系统2.1. 药箱容积≥85 L,标准载重≥85 kg;标配2个离心喷头,可选装至4个;2.2. 双喷头最大流量:≥40 L/min;四喷头最大流量:≥50 L/min;雾化粒径 10-500 μm,有效喷幅4-11 m。3. 安全与感知系统3.1. 搭载激光雷达,多向毫米波雷达,综合测距≥120 m;3.2. 有效避障速度≤13.8 m/s,避障安全距离2.5 m,可识别树木、电线等障碍物,复杂地形作业安全性高。4. 电池与充电:电池容量≥401000 mAh,电压52.5 V,单块重≤17 kg;充电设备:多款专用充电器/充电站,电池0%-95%电量充电仅需10分钟,快充效率高。5. 遥控器与配件:遥控器:≥7英寸大屏遥控器,续航≥3.8小时;支持4G增强图传、O4 图传中继、D-RTK 3 定位模块,信号稳定,作业范围更广。 | 套 | 1 |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包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包2: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武陵山分院(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大道北段)。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含附属设备和配套产品)、运输费(含装卸费、吊装费等)、运输平台搭建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检测及其他费用、各种接口费、各种税费、采购人差旅食宿费用以及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住,采购人不再支付及补偿额外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1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预付款等额的专用发票,并提供预付款等额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或等额现金。如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达标,甲方可向银行索赔,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二)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剩余70%部分的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
(五)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功能模块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供应商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的内容。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综合评分法:
(1)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分包1: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投标报价(40%) | 4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1.对本国产品的报价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 | 技术部分(50%) | 40分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共计6条,最多扣除12分。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144分,共计195条,最多扣除28分。 | 1.要求证明材料的,需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支撑材料所在页码。其中如单个条款有多个功能截图应按顺序集中提供。2.本项计算完成后,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售后服务团队(5分) | (一)售后服务团队(5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售后服务团队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团队配置人员情况;②人员专业对口情况;③人员技术专业能力。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无瑕疵的得起评分5分;方案每存在1处瑕疵从起评分汇总扣1分,起评分扣完为止。 | 1.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一种情形,每出现以下情形一次的视为一处瑕疵:(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2)缺少对应内容情况介绍;(3)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5)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6)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 | ||
| 培训、售后服务方案(5分) | (二)培训、售后服务方案(5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训、售后服务方案,培训、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内容须有:培训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无瑕疵的得起评分5分;方案每存在1处瑕疵从起评分汇总扣1分,起评分扣完为止。 | |||
| 3 | 商务部分(10%) | 业绩(6分)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高效液相色谱仪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业绩情况,提供1个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 提供相关产品销售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相关页、合同盖章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质保期(4分) |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得2分,满分4分。 |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4 | 政策性加分4分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 | ||
分包2: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投标报价(60%) | 6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1.对本国产品的报价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 | 技术部分(30%) | 15分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1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625分,共计24条,最多扣除15分。 | 1.要求证明材料的,需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支撑材料所在页码。其中如单个条款有多个功能截图应按顺序集中提供。2.本项计算完成后,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售后服务团队(5分) | (一)售后服务团队(5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售后服务团队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团队配置人员情况;②人员专业对口情况;③人员技术专业能力。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无瑕疵的得起评分5分;方案每存在1处瑕疵从起评分汇总扣2分,起评分扣完为止。 | 1.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一种情形,每出现以下情形一次的视为一处瑕疵:(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2)缺少对应内容情况介绍;(3)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5)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6)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 | ||
| 培训、售后服务方案(10分) | (二)培训、售后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训、售后服务方案,培训、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内容须有:培训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无瑕疵的得起评分10分;方案每存在1处瑕疵从起评分汇总扣2分,起评分扣完为止。 | |||
| 3 | 商务部分(10%) | 业绩(6分)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拖拉机类)的销售业绩情况,提供1个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 提供相关产品销售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相关页、合同盖章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质保期(4分) |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得2分,满分4分。 |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4 | 政策性加分4分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 | ||
(一)关于异常低价审查
1.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次性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标准的43%执行。
|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二、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包1)
(项目号:)
甲方(需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_计价单位:万元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万元)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 高速液流纳米制备仪 | 1 | ||||||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 | ||||||
| 旋转蒸发仪 | 1 | ||||||
| 实验室洗瓶机 | 1 | ||||||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1 | ||||||
| 超声波清洗机 | 1 | ||||||
| 氮吹仪 | 1 | ||||||
| 水分测定仪 | 1 | ||||||
| 环控型植物生长表型分析仪 | 1 | ||||||
| 种子 X光机 | 1 | ||||||
| 全项目智能考种分析系统 | 1 | ||||||
| 便携式光合作用测定仪 | 1 | ||||||
| 植物叶面积测量仪 | 1 | ||||||
| 热泵干燥机 | 1 | ||||||
| 植物营养测定仪 | 1 | ||||||
| 土壤养分速测仪 | 1 | ||||||
| 茎秆强度测定仪 | 1 | ||||||
| 高效液相色谱仪(核心产品) | 1 | ||||||
| 农业气象站 | 3 | ||||||
| 物联网环境监测系统 | 3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所有投标产品,质保期 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经维修、更换的部件,其质保期自维修、更换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2、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全部货物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服务,非甲方人为损坏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3、服务措施:(1)7×24 小时电话咨询技术支持;(2)接到故障报修后按投标承诺时限现场响应,上门排查维修;(3)提供配套软件免费技术升级。4、质保期后服务:(1)乙方持续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以优惠成本价提供维修、配件更换等售后服务5、原厂正品与合法性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的原厂正品合格产品(非展机、样机、翻新机),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进口货物须随货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据及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6、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配套软件、技术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许可、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因货物或其使用引发第三方权利主张或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7、包装、运输与保险:乙方应按照货物特性及国家相关标准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货物在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8、培训义务: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及维护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现场培训,直至受训人员能够独立、规范地操作及日常维护设备,培训相关费用(含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9、配件持续供应:乙方承诺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持续供应备品备件及耗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格,并及时提供配套软件免费升级服务。10、禁止转包、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乙方随设备配套提供原厂标配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操作手册、安装图纸等全套技术资料;所有备品、附件、工具随同主机一并交货,在现场开箱时同步移交甲方,列入开箱清点记录。 | |||||||
| 三、交提货方式:乙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乙方应于到货前3个工作日将到货时间、运输方式、货物清单及安装调试人员名单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其在甲方现场作业期间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货物应交付至甲方指定使用地点,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
| 四、验收标准、方法: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甲方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9.验收不合格的处理: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偿修复、更换或补齐;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或解除相应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相应款项,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
| 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预付款等额的专用发票,并提供预付款等额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或等额现金。如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达标,甲方可向银行索赔,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4.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剩余70%部分的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5.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六、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乙方逾期交货、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在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及相应利息;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同类货物所支付的差价及合理费用)。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逾期付款责任。4.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全部实际损失。5.质量违约责任:乙方所供货物质量、规格或技术参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修复、退货或减少相应价款,乙方应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按涉及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6.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投标承诺的时限、标准提供售后服务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连续15日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就该货物要求退货、退款,相应质保期顺延。7.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因乙方所供货物或其配套软件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8.转包、分包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保密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10.违约金与赔偿的关系: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部分另行追偿。11.甲方单方解除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1)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超过30日;(2)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约定且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3)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4)擅自转包、分包;(5)以书面或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7日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12.损失范围: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的全部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七、保密与廉洁:1.保密义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科研数据、技术资料、检测数据及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而失效。2.廉洁条款: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
|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前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 需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白市驿镇农科大道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 备注: |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包2)
(项目号:)
甲方(需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_计价单位:万元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万元)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拖拉机(核心产品) | 2 | |||||
| 旋耕机 | 2 | |||||
| 农用三轮车运输车 | 3 | |||||
| 农业无人机 | 1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所有投标产品,质保期 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经维修、更换的部件,其质保期自维修、更换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2、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全部货物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服务,非甲方人为损坏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3、服务措施:(1)7×24 小时电话咨询技术支持;(2)接到故障报修后按投标承诺时限现场响应,上门排查维修;(3)提供配套软件免费技术升级。4、质保期后服务:(1)乙方持续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以优惠成本价提供维修、配件更换等售后服务5、原厂正品与合法性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的原厂正品合格产品(非展机、样机、翻新机),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进口货物须随货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据及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6、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配套软件、技术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许可、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因货物或其使用引发第三方权利主张或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7、包装、运输与保险:乙方应按照货物特性及国家相关标准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货物在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8、培训义务: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及维护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现场培训,直至受训人员能够独立、规范地操作及日常维护设备,培训相关费用(含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9、配件持续供应:乙方承诺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持续供应备品备件及耗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格,并及时提供配套软件免费升级服务。10、禁止转包、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乙方随设备配套提供原厂标配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操作手册、安装图纸等全套技术资料;所有备品、附件、工具随同主机一并交货,在现场开箱时同步移交甲方,列入开箱清点记录。 | |
| 三、交提货方式:乙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乙方应于到货前3个工作日将到货时间、运输方式、货物清单及安装调试人员名单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其在甲方现场作业期间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货物应交付至甲方指定使用地点,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
| 四、验收标准、方法: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甲方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9.验收不合格的处理: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偿修复、更换或补齐;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或解除相应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相应款项,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
| 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预付款等额的专用发票,并提供预付款等额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或等额现金。如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达标,甲方可向银行索赔,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4.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剩余70%部分的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5.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六、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乙方逾期交货、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在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及相应利息;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同类货物所支付的差价及合理费用)。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逾期付款责任。4.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全部实际损失。5.质量违约责任:乙方所供货物质量、规格或技术参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修复、退货或减少相应价款,乙方应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按涉及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6.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投标承诺的时限、标准提供售后服务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连续15日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就该货物要求退货、退款,相应质保期顺延。7.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因乙方所供货物或其配套软件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8.转包、分包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保密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10.违约金与赔偿的关系: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部分另行追偿。11.甲方单方解除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1)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超过30日;(2)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约定且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3)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4)擅自转包、分包;(5)以书面或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7日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12.损失范围: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的全部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七、保密与廉洁:1.保密义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科研数据、技术资料、检测数据及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而失效。2.廉洁条款: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
|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前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 需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白市驿镇农科大道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 三、交提货方式: |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 五、付款方式: |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 备注: |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 备注: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
| 12 | 总计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
1.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
2.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
【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为准】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号及标包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
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