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LX26FW0008)补遗公告(二)
【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LX26FW0008)补遗公告(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LX26FW0008)补遗(二)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LX26FW000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补遗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二、补遗信息
(一)遴选文件内容调整如下:
1.将遴选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五)款:“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遴选人总金额10%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或处理完纠纷、投诉等遗留问题,按期撤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本项目按季度支付遴选人相关管理费用,供应商应在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人支付该季度应支付的费用,遴选人收到费用后出具发票。”调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遴选人总金额10%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或处理完纠纷、投诉等遗留问题,按期撤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本项目按季度支付遴选人相关管理费用,供应商应在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人支付该季度应支付的费用(每次支付合同总价的1/12),遴选人收到费用后出具发票。”
2.将遴选文件第三章、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和第四章、第二条、第(二)款“2.符合性审查”表中序号3 审查内容中3.共享复印机,第(2)项“小程序在工信部、公安机关联网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系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调整为:“小程序在工信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系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遴选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本项目的遴选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参选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3.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28日8时55分(北京时间);
4.参选人应仔细检查和阅读遴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6年10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递交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管理处。遴选人在2026年10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对所有参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https://www.fahcqmu.cn,各参选人自行下载,遴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不论参选人阅读与否,遴选人都视为参选人已收到相关答疑、补遗并全部知晓有关遴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遴选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随本补遗公告(二)一同发布的附件“遴选文件-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2026.10.22更正稿”。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
遴选文件-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2026.10.22更正稿(1).docx
现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LX26FW0008)补遗(二)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LX26FW000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补遗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二、补遗信息
(一)遴选文件内容调整如下:
1.将遴选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五)款:“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遴选人总金额10%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或处理完纠纷、投诉等遗留问题,按期撤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本项目按季度支付遴选人相关管理费用,供应商应在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人支付该季度应支付的费用,遴选人收到费用后出具发票。”调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遴选人总金额10%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或处理完纠纷、投诉等遗留问题,按期撤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本项目按季度支付遴选人相关管理费用,供应商应在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人支付该季度应支付的费用(每次支付合同总价的1/12),遴选人收到费用后出具发票。”
2.将遴选文件第三章、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和第四章、第二条、第(二)款“2.符合性审查”表中序号3 审查内容中3.共享复印机,第(2)项“小程序在工信部、公安机关联网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系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调整为:“小程序在工信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系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遴选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本项目的遴选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参选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3.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28日8时55分(北京时间);
4.参选人应仔细检查和阅读遴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6年10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递交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管理处。遴选人在2026年10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对所有参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https://www.fahcqmu.cn,各参选人自行下载,遴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不论参选人阅读与否,遴选人都视为参选人已收到相关答疑、补遗并全部知晓有关遴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遴选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随本补遗公告(二)一同发布的附件“遴选文件-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2026.10.22更正稿”。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
遴选文件-遴选共享充电宝、轮椅、复印机、雨伞便民服务(第三次)2026.10.22更正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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