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竞采公告(服务类)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公告】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竞采公告(服务类):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采购人)对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0 元)
需求描述:
永川区 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元):***.0
数量:1项
小计(元):***.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能力覆盖土壤检测)。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10-14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10-14 11:00: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详见附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60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二)报价要求:/div>
详见采购文件
(三)付款方式:/div>
详见采购文件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
联系座机:
202406250002/2026/10/10/3a9124f094bc4255a878c3cee8f7d0e4.doc&n=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竞采文件.doc
网上竞采文件
项目编号:ZXX26369
项目名称: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篇竞采邀请书4
一、竞采项目内容4
二、资金来源4
三、竞采资格条件4
四、竞采有关说明4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4
六、联系方式5
七、其它有关规定5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
二、服务内容6
三、服务标准6
四、成果提供6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7
二、报价要求7
三、服务金额7
四、金额说明7
五、付款方式7
六、知识产权7
七、其他7
第四篇竞采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8
一、网上竞采程序8
二、评审标准9
三、无效响应12
四、采购终止12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
一、竞采费用13
二、竞采文件13
三、竞采要求13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4
五、中标通知14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14
七、签订合同14
第六篇网上竞采合同16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8-
一、经济部分-19-
二、技术部分-21-
三、商务部分-23-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7-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2-
第一篇竞采邀请书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进行网上竞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网上竞采。
一、竞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001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竞采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能力覆盖土壤检测)。
四、竞采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0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下载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以及变更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网上报价及响应文件上传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00-11:00。
(二)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进行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官井路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变更等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成本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禁止分包。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违反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网上竞采活动。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单位备注
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采购470元/亩约317亩以净增耕地面积为结算依据

二、服务内容
永川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一批)服务内容包括内业资料审查、评价单元划定、实地踏勘调查、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样品检测、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初鉴报告;以及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收集、汇编、存档等;并全程配合市级鉴定、抽核工作。
三、服务标准
开展内业资料审查、评价单元划分及样点布设、实地踏勘调查、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样品检测、初步鉴定成果等工作,应符合《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5号)、《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农办建〔2026〕3号)、《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渝农发〔2026〕8号)以及《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试行)》(渝土整发〔2026〕5号)等国家级、市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四、成果提供
初鉴报告及数据库等成果资料1套(电子件及纸质件)。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次服务工作,最终服务时限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出具最终鉴定意见为止。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及抽样备查。
二、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运输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合理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服务金额
完成服务面积计算依据: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不合格(内业资料审查判定),该类型图斑按“成交单价×30%×净增耕地面积”结算;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不合格(实地踏勘判定),该类型图斑按“成交单价×60%×净增耕地面积”结算;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不合格(实验室检测),该类型图斑按“成交单价×80%×净增耕地面积”结算;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合格且按照国家、市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该类型图斑按“成交单价×100%×净增耕地面积”结算。
4、金额说明
采用单价成交方式,最终项目金额以成交单价按各阶段完成面积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如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2.剩余合同款支付方式:初鉴成果通过区级评审,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竞采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
一、网上竞采程序
(一)报价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采购。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按“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
3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网上竞采内容作出响应。
网上竞采有效期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

(二)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网上竞采过程中网上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网上竞采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供应商在网上竞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六)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审标准
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
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2技术部分(40%)项目理解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进行评分,需求理解包含: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工作依据。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是指: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采购目标;⑧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不完美等情形。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缺项”是指:未按要求的内容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
检测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检测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壤样品接收与存储,样品制备,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处理等。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路线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开展所依据的技术要求、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的阐述进行评分。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保障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控制措施、工期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售后服务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分。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商务部分(3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18分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生态环境监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同时属于省级及以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同时属于省级及以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3、拟派本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若干)具备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1.提供人员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务)合同复印件;2.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业绩12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承担过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样品检测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一)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
(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0分钟,如相关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提供,评标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延长不超过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等资料一并归档。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七)法律、法规和竞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各分包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竞采费用
参与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采文件
(一)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竞采程序及评审标准、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采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采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竞采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3.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分包投标时,应分别进行投标。
(二)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竞采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
2.响应文件按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有效报名时间段内,上传完整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竞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竞采活动。
五、中标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在成交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全额支付。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第六篇网上竞采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2.乙方承诺按投标文件提供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3.其他: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1.以投标文件为准。2.其他:
三、交提货方式:1.以投标文件为准。2.交货及安装地点:3.其他:
四、验收标准、方法:1.以投标文件为准。2.其他:
五、履约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以投标文件为准。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八、其他约定事项:网上竞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本合同一式叁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四)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采。
1.愿意按照竞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
3.我方承诺:本次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采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平台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
2111
22
13
4
5
6
7
8
9
10
11
12总计

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逐页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格式自拟,如果有)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

供应商: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三、商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拟,如果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竞采邀请书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竞采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

供应商: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如果有)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及身份证代码)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签字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四)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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