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1102026082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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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江街道2025年第二批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5001102026082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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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03,798.75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FWSZZDJ2026[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江街道2025年第二批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三江街道2025年第二批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问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在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目前查出双业融资担保多条被执行案件,都是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2、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备注:“建筑工程”的定义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3、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 4、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5、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投标人采用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款规定执行。 6、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7、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详见补遗部分。 8、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对中标人的各项报价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人各项报价中存在零报价或负数报价的情形,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9、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10、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1、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详见补遗部分。 12、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13、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14、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改造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备注:“建筑工程”的定义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15、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16、房屋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备注:“建筑工程”的定义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17、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18、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19、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是。 20、老旧小区或者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备注:“建筑工程”的定义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21、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22、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备注:“建筑工程”的定义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23、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4、建筑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满足。 25、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需要。 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详见补遗部分。 27、业绩有金额或者规模要求吗? 答:没有。 2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须同时提交《异常低价投标履约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第14条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修改为:☑方式二: 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3283039元 。 ☑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10项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的80%,10项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在对报价合理性作出充分说明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结合本地市场当期成本价格编制成本对比分析表,详细说明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机械设备及耗量成本费用等构成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等承诺(详见投标函部分的异常低价投标履约承诺书)。并提供上述十项清单材料制造商出具的价格证明、材料运输成本证明。自有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工资转账凭证或第三方出具的人工报价证明材料(并附第三方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工资转账凭证)、用于本项目自有设备的发票和转账购买凭证或第三方出具的设备报价材料(并有第三方设备的发票和转账购买凭证)。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说明、证明材料和作出承诺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的,中标人应在银行开设共同监管账户,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预留印鉴,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能支取该账户资金,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2.4.1。 附件: 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清单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修改为: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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