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00120260814001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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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华竹路南段扩宽改建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50000120260814001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08,350.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2026[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华竹路南段扩宽改建工程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华竹路南段扩宽改建工程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一、 答疑部分 问题1、请问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在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目前查出双业融资担保多条被执行案件,都是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明确: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须为原银保监会或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开立人的资质证照,同时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https://xkz.nfra.gov.cn)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机构编码、机构名称、批准日期、发证机关、查询二维码等)。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2、你好,请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职务的个人业绩可以作为项目经理业绩或者技术负责人业绩使用吗? 答:可以。 问题3、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4、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5、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选择填“/”或“无”。 问题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问题7、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问题8、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上未加盖“正本”字样的,不因此否决投标,但投标人应确保提交的保函为唯一正本。若因保函真伪问题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问题9、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是以合同金额为准吗? 答:业绩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10、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经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不存在为零的情形。 问题11、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12、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13、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提供拟派人员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14、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不需要。本项目仅设置了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未设置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15、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业绩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 问题16、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 问题17、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未强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18、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19、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若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相关单位签字盖章齐全,且必须是真实、合理、合法有效以及具有关联性,可以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最终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 问题20、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21、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即需要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或共同投标协议)。 问题22、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本项目对投标人财务报告的赋码及深度查询截图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因财务报告造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问题23、我公司业绩为重庆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重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即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之一能体现工程造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问题24、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即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的业绩,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问题25、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本次招标活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次评标专家均从合法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全程接受监督,且专家在评标期间将严格遵守封闭式管理。欢迎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对于任何试图干扰评标公正性的行为,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问题26、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27、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问题28、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是。 问题29、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不需要。 问题30、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可以。 问题31、城市道路养护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城市道路养护施工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问题32、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本次招标活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也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行为发生。本次评标专家均从合法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全程接受监督,且专家在评标期间将严格遵守封闭式管理。欢迎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对于任何试图干扰评标公正性的行为,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问题33、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34、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问题35、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不做强制要求,是否填写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36、市政桥梁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市政桥梁施工业绩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问题37、现在的市场真是黑的离谱,为保护本地某些国企或关系户,专家一个2个都睁眼瞎,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看不懂?投标文件盖的章不会挪?还是年级太大不会操作?但是暗箱操作又搞的很有一套了。而且身为评审专家,一点事实求证态度都没得,简直一塌糊涂的营商环境,官官相护,蛇鼠一窝! 答: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38、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1.详见问题17回复。 2.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5.是异地评标。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9月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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