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氢气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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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氢气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第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氢气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第二次)
氢气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氢气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已获得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性质为工业技改,总投资1736万元。在一分公司对天原化工现有富余氢气进行高效利用工艺改造,增加原料气压缩机脱氯脱硫槽、外送压缩机、缓冲罐、脱水分子筛等设备设施及管道,将富余氢气提程增压输送至建峰化工。项目不新增产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736万
2.4 招标范围:
在一分公司对天原化工现有富余氢气进行高效利用工艺改造并通过管道输送至建峰化工,增加原料气压缩机、脱氯脱硫槽、外送压缩机、缓冲罐、脱水分子筛等设备设施及输送管道,实现富余氢气综合利用,项目不新增产能。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全范围施工,主要有控制室、压缩机房、管廊架、内外管道、机械设备等的建造,甲供材(主要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电缆、管道管件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120日历天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8-26 10: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8-28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15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6年08月21日
氢气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氢气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已获得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性质为工业技改,总投资1736万元。在一分公司对天原化工现有富余氢气进行高效利用工艺改造,增加原料气压缩机脱氯脱硫槽、外送压缩机、缓冲罐、脱水分子筛等设备设施及管道,将富余氢气提程增压输送至建峰化工。项目不新增产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736万
2.4 招标范围:
在一分公司对天原化工现有富余氢气进行高效利用工艺改造并通过管道输送至建峰化工,增加原料气压缩机、脱氯脱硫槽、外送压缩机、缓冲罐、脱水分子筛等设备设施及输送管道,实现富余氢气综合利用,项目不新增产能。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全范围施工,主要有控制室、压缩机房、管廊架、内外管道、机械设备等的建造,甲供材(主要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电缆、管道管件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120日历天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8-26 10: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8-28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15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55号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023-67767325 67708986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监督与法务风控部 | ||
| 电 话: | 023-64689515 | ||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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