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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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
流标公告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于2026年8月11日9点30分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开标,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5家投标单位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3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合格;不合格原因:
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投标工作业绩,未明确分工,不满足招标人补遗(四)中补遗 2.注(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根据否决投标条款 A-3,投标人的业绩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如有),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北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评审不合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为:2556184.45*1.35%+2822191.58*1.35%+5321049.96*1.35%=34508.49+ 38099.59+71834.17=144442.25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1.2 条的规定,应为2521675.96*1.35%+2784091.99*1.35%+5249215.79*1.35%=34042.63+37585.24+70864.41=142492.28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1.2 条“投标人在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中,应按工程施工费(不含本身)的 1.35%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作否决处理。
重庆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评审不合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为: 2733831.71*1.35%+3021810.85*1.35%+5692630.44*1.35%=36906.73+ 40794.45+76850.51=154551.69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1.2 条的规定,应为: 2696924.98*1.35%+2981016.40*1.35%+5615779.93*1.35%=36408.49+ 40243.72+75813.03=152465.24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1.2 条“投标人在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中,应按工程施工费(不含本身)的1.35%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作否决处理。
经对所有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含资格评审、 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两家。 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剩余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经济指标不具有竞争力,不再继续评审,本次招标流标。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流标公告(十标段).pdf
流标公告(十标段).doc
流标公告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于2026年8月11日9点30分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开标,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5家投标单位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3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合格;不合格原因:
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投标工作业绩,未明确分工,不满足招标人补遗(四)中补遗 2.注(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根据否决投标条款 A-3,投标人的业绩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如有),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北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评审不合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为:2556184.45*1.35%+2822191.58*1.35%+5321049.96*1.35%=34508.49+ 38099.59+71834.17=144442.25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1.2 条的规定,应为2521675.96*1.35%+2784091.99*1.35%+5249215.79*1.35%=34042.63+37585.24+70864.41=142492.28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1.2 条“投标人在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中,应按工程施工费(不含本身)的 1.35%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作否决处理。
重庆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评审不合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为: 2733831.71*1.35%+3021810.85*1.35%+5692630.44*1.35%=36906.73+ 40794.45+76850.51=154551.69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1.2 条的规定,应为: 2696924.98*1.35%+2981016.40*1.35%+5615779.93*1.35%=36408.49+ 40243.72+75813.03=152465.24 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1.2 条“投标人在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中,应按工程施工费(不含本身)的1.35%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作否决处理。
经对所有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含资格评审、 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两家。 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剩余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经济指标不具有竞争力,不再继续评审,本次招标流标。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流标公告(十标段).pdf
流标公告(十标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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