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中法供水2026年度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
【招标公告】重庆中法供水2026年度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中法供水2026年度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中法供水2026年度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法供水2026年度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次氯酸钠采购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2.2、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招标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 供货期:两年。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经销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同时应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书】
注:① 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 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不亏损。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只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职业健康体系ISO45001认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次所投同型号产品合同终端用户用于水处理累计销售量不低于8000吨。
注:终端用户即最终用户,指将投标人所投同型号产品用于最终使用的采购人。供货量以发票为准,提供满足GB/T19106-2013标准中A-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终端用户销售合同、合同对应不少于5000吨的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相对应数量税控系统导出的发票清单。发票中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具体数量、金额,信息完整真实且与实际销售情况相符,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查验结果截图。合同及发票均应载明所供货物为满足GB/T19106-2013标准中A-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 提供该投标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提供有效的许可证】
3.6、 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指202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4)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若投标人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8、 投标人承诺无偿对我司废弃的次氯酸钠溶液进行回收,并合法合规进行利用或处置。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9、 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等相关合法营运手续。
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样品要求:
1)因本次所供产品用于市政饮用水处理,投标人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要求”,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为保证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投标单位投标前须自行提供投标产品【3份500mL】及检测报告到招标人供水厂进行小试(小试项目为有效氯和游离碱),并形成纸质小试报告(小试及小试报告时间段为:样品在项目挂网之日起8天内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小试报告在样品收集完成后3天内统一出具)。
2)每件样品上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样品按废品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检测报告须为近2年内的检测报告(2024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此要求不包括卫生许可批件及其检测报告。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7-01 09: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7-08 17:3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4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6年06月2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法供水2026年度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次氯酸钠采购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2.2、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招标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 供货期:两年。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经销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同时应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书】
注:① 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 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不亏损。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只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职业健康体系ISO45001认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次所投同型号产品合同终端用户用于水处理累计销售量不低于8000吨。
注:终端用户即最终用户,指将投标人所投同型号产品用于最终使用的采购人。供货量以发票为准,提供满足GB/T19106-2013标准中A-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终端用户销售合同、合同对应不少于5000吨的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相对应数量税控系统导出的发票清单。发票中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具体数量、金额,信息完整真实且与实际销售情况相符,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查验结果截图。合同及发票均应载明所供货物为满足GB/T19106-2013标准中A-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 提供该投标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提供有效的许可证】
3.6、 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指202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4)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若投标人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8、 投标人承诺无偿对我司废弃的次氯酸钠溶液进行回收,并合法合规进行利用或处置。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9、 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等相关合法营运手续。
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样品要求:
1)因本次所供产品用于市政饮用水处理,投标人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要求”,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为保证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投标单位投标前须自行提供投标产品【3份500mL】及检测报告到招标人供水厂进行小试(小试项目为有效氯和游离碱),并形成纸质小试报告(小试及小试报告时间段为:样品在项目挂网之日起8天内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小试报告在样品收集完成后3天内统一出具)。
2)每件样品上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样品按废品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检测报告须为近2年内的检测报告(2024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此要求不包括卫生许可批件及其检测报告。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7-01 09: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7-08 17:3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4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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