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5001182026060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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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潼川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川区温馨花园、胜利北路15号等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5001182026060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65,773.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2026[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川区温馨花园、胜利北路15号等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温馨花园、胜利北路15号等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文件 质疑1: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专家? 回复: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2:装修业绩能满足文件要求不?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即可。 质疑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外,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自行考虑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质疑4: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需要。 质疑5: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清单单价综合分析表、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质疑6: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为正本即可。 质疑7: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8: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质疑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回复:可以。 质疑10: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质疑11:必须是新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吗? 回复:不是,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质疑12: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需要。 质疑13: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和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14:房屋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即可。 质疑15: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可以。 质疑16: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均需要提供说明,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第14条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执行。 质疑17:必须是新建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吗? 回复:不是,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质疑18: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质疑19: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不是。 质疑20: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应提供相应项目经理变更合法有效的变更材料,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2)目“商务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的要求。 质疑21: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综合单价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回复: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均需要提供说明,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第14条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执行。 质疑22: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作为人员业绩使用,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外,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自行考虑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质疑24: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和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25: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结合招标文件填写约定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26:建筑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吗?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即可。 质疑27: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经核实,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一致。如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投标函等不可修改的格式以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其他可以修改的格式以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28: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的养老保险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特别说明中的相关要求。 质疑29: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不需要。 质疑30: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审标准相应要求可以加分。 质疑31: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改造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即可。 质疑32:项目经理业绩时间重合了,违反建造师管理办法,同时在2个项目任职,公示出来的中标人,我单位能否投诉。 回复: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权限应严格遵循《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所界定的范围,且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投标人业绩有异议或投诉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有关要求执行。 质疑33: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你以为设置3个业绩就控制住了,除非那个报价区间有你的单位 回复:本招标项目商务要求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设置的业绩指标未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规定,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34:招标人,把业绩改成2个不行吗? 回复:本招标项目商务要求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设置的业绩指标未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规定,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目“商务评审标准”执行。 质疑35:1.按照建造师管理办法,项目经理合同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与另外一个业绩合同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重合了业绩不能算,对吗?2.你设置3个业绩条件可能全国只有几家单位符合。3.如果中标公示出来,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网上查询中标时间和工期与另外业绩合同时间重合了,严重违反建造师管理办法,我单位是否能够投诉 回复:1.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权限应严格遵循《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所界定的范围,且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2.本招标项目商务要求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设置的业绩指标未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规定,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权限应严格遵循《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所界定的范围,且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投标人业绩有异议或投诉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有关要求执行。 质疑36: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可以。2.可以结合招标文件填写约定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外,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自行考虑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4.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5.本招标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质疑37:1.按照建造师管理办法,项目经理合同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与另外一个业绩合同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重合了业绩不能算,请代理明确回复算吗,请专家评审的时候注意一下2.代理非要这么设置业绩,我看到底有没有项目经理符合的,建造师管理管理办法明确说了项目经理在一个项目任职区间,不能担任另外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代理,对不对 回复:1.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权限应严格遵循《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所界定的范围,且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2.本招标项目商务要求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设置的业绩指标未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规定,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二、补遗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编制要求”的内容修改为: “具体要求: (1)投标函部分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2)报价部分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3)商务部分(如有)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4)资格审查部分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对应部分提供相关资料(如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在商务部分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潼川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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