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新丰岩盐勘查项目ZK0102探井钻井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06-23

【招标公告】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新丰岩盐勘查项目ZK0102探井钻井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新丰岩盐勘查项目ZK0102探井钻井工程(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新丰岩盐勘查项目ZK0102探井钻井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現将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新丰岩盐勘查项目ZK0102探井钻井工程(第二次)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网上打印带有电子印章的养老保险证明,需同步提供参保地政府或人社局推行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请明确:1. 该佐证材料包含哪些有效形式,官方公告、政策文件、政务平台公示截图是否予以认可?2. 第三方网站、自媒体转载的相关文件是否有效?3. 上述电子化佐证材料是否需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答:1. 参保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正式通知、政策文件、政务平台公示截图、平台使用说明等,均属于有效佐证材料;2. 仅认可官方原始发布资料,第三方网站、自媒体转载文件无效;3. 电子化佐证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随社保证明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问题 2:网上下载打印的带有电子印章的养老保险凭证,页面需包含哪些必备信息?若关键信息缺失,是否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回复:带电子印章的养老保险凭证,页面须完整显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 社保编号、参保单位名称、连续缴费时段、社保部门电子印章。存在关键信息缺失、页面遮挡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 3:由总公司参与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由下属分公司缴纳,该类社保证明及配套电子化佐证材料是否有效?
回复:总公司投标、分公司为本项目相关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对应的社保证明及电子化佐证材料均有效,无需额外补充说明。
 
问题 4:招标文件注明事业单位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在岗在编证明替代社保证明。请问:1. 仅提供在岗在编证明,是否还需要额外提交社保证明及电子化佐证材料?2. 同时提供在编证明与电子社保凭证,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1. 事业单位仅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岗在编证明,无需提交社保证明及电子化佐证材料,材料有效;2. 同时提供在编证明、电子社保凭证的,两类材料均予以认可。
 
问题 5:若参保地人社局已全面取消纸质盖章社保证明,仅出具带电子印章的凭证,且未单独发布电子化推行正式文件,仅政务平台功能说明、页面公告截图,是否可以作为电子化佐证材料?
答:参保地政务服务平台标注启用电子印章、不再出具纸质盖章文件” 的平台首页、功能说明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可作为电子化佐证材料。
 
问题 6:养老保险证明、电子化佐证材料、人员相关证件等资格资料,黑白打印件是否有效?所有资格审查材料是否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答:1. 上述材料黑白、彩色打印件均有效;2. 所有纳入资格审查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材料。
 
问题7: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了资格审查所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人员社保、设备、信用查询等全套材料及附加要求,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仅设置表格,未重复列明相关材料要求。请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是否必须完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对应表格后附全套佐证复印件?
答:是。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仅为统一排版模板,资格审查所有实质性要求、材料清单、附加条件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按前附表要求完整提交所有佐证材料,材料不全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内容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存在表述差异,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以哪一部分为准?
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优先级高于投标文件格式,所有资格条件、材料要求、签章、时效等均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问题9:招标文件中“1.上述1~6条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并列出复印件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已将上述资料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加盖了公章,是否需要重复单独再次提交一份?
答:不需要重复单独提交。
    特别重要提示
1. 本项目上一轮招标中,多家投标人因仅提供带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附人社电子化佐证纸质材料被否决投标,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两类材料缺一不可。
2. 请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相关材料分类整理、清晰标注人员姓名,在投标文件目录中注明对应页码,便于评审查阅。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合同中10.6条款修改为:甲方付款到工程合同总价的20%,乙方先向甲方提供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到工程合同总价的75%,乙方先向甲方提供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竣工结算完成后,乙方先向甲方提供剩余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2日
答疑、补遗(1).docx
(修改招标文件合同中10.6条款)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新丰岩盐勘查项目ZK0102探井钻井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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