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2026-2028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05-20

【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2026-2028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2026-2028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6-2028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6-2028 年度员工补 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 招标编号:0701-264003070074 1.2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6-2028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1.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及辖属机构的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及离退休人员)作为被保险人,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宣传、保全、理赔、咨询、服务等相关事宜。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篇。 1.4 项目预估金额:3900 万元/年,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篇 投标报价 表”。招标人不对入围后实际业务委托数量及金额进行承诺,最终参保人数根据招标人实际 需要确定,招标人不对实际参保人数做承诺,具体采购数量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本部 及辖属各分支行实际需求订单为准。 1.5 入围期限:不超过 3 年。 1.6 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及辖属机构的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及离退 休人员,具体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说明为准)。 1.7 入围数量:最终选取不超过 3 家入围中标人。 注:拟入围投标人为 1 家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 3 家。拟入围投标人 数量 2 家及以上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拟入围投标人数量的 2 倍。 二、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 组织。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的保险公司,或者经保险公司的总公司(独立法人公司)唯 一授权的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 盖单位公章(如为分公司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独立法人单位和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未涉及行贿行为以及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等投标不良行为被处罚或通报的、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以及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投 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若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项 目合作,应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 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禁入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未被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未在中 国工商银行“虚列支出套取经费”的供应商名单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 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 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 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 文件格式)。 (6)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需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 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二) 特定资格条件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投标人须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 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2)投标人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各监管局、监管分局)批准,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职业资格开展保险业务,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各 监管局、监管分局)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并且业务范 围需包含从事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业务。如业务范围中未包含健康保险的,需提 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各监管局、监管分局)备案的经营健康保险产品 的证明材料,依法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除外;如业务范围中 未包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各监管局、监管分 局)备案的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机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以及分公司的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必须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各监管局、监管分局)备案。须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能够 100%覆盖招标人辖属分支机构指定服务点和服务频次(指定服务点 和服务频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篇 二、技术文件”中的内容,最终服务点根据招标人实际 需要确定)。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配备熟悉国家现行保险条例及有关保险行业特殊规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一人,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职工,为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级及 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五人,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职工。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各监管局、监管分局)批复 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提供附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各监管局、监管分局)批复的任职文件的网页截图)、身份证复印件、2025 年 6 月-2025 年 12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若是总公司采用分公司人员的可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项目组成员需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25 年 6 月-2025 年 12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是总公 司采用分公司人员的可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 (6)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投标人(若分公司投标,提供其独立法人总公司)2025 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不低于 B 类。需提供独立法人公司(若分公司投标,提供其 独立法人总公司)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偿付能力信息披露)公布的《2025 年四季度偿付 能力报告摘要》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若分公司投标,提供其独立法人总公司)2025 年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 充足率不低于 100%。需提供独立法人公司(若分公司投标,提供其独立法人总公司)的中 国保险行业协会(偿付能力信息披露)公布的《2025 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或其他 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9:00 时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登录中 国通用招标网(https://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录账 号浏览投标邀请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 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2)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购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①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在标书 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②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标书款 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③发票领取方式:电子发票在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合同包,售后不退。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 101 号渝高城市日记 2316-2319(中技招标有限公司重庆项目部) 。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 标保证金。 (二)保证金额度:人民币 8 万元整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或电汇 递交流程:投标人应以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 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注:1)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 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 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已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将退至投标人原汇 款账户中。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交纳,且交纳凭证 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对于未能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 而予以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五)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在《入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 登记的邮箱里,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 遗文件的内容。 (三)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属为招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 6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anxi@cq.icbc.com.cn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zhuwenyan@cgci.g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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