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服务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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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石柱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按照本项目中标(成交)原则,现将网上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结果
包 1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
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 18三、采购项目要求 1.服务区域: 每日负责所辖卫生区域内(学校大门外圆弧与公路之间区域及校园内室外所有露天场所,包括校园内所有道路、广场、教学楼及教学楼四周边沟与坡坝地带、办公楼、食堂、学生宿舍周围平台边沟地带、室外运动场、田径场看台及主席台、看台下厕所内部及周边通道、所有停车位、一号公寓旁新运动场、梦海楼旁边运动场及边沟、花园内所有步行通道、一教楼右边和后面空坝、风雨篮球场、网球场、体艺教学楼、所有公寓四周的平台及边沟区域、三个食堂四周平台及边沟区域等)的清洁卫生及保洁。2.总面积及单位报价:室外露天场地面积合计98010.4㎡,清洁及保洁服务单位报价1.84元/1㎡,合计180000元。 3.正常服务时间: 晨前普扫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早上6:30完成;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上7:00完成。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承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人员。白天保洁时间:7:30---22:00,田径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等露天责任区域每天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化带内的垃圾,按时清理垃圾箱及垃圾,特别做好早上7:30、下午2:30、晚上6;30这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的全域保洁及白色垃圾的捡拾。如学校有重要活动或者有上级领导来学校检查工作,承包公司应加派人员,按学校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及保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要保证随叫随到。 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天必须清除垃圾箱内的垃圾,做到不满溢、垃圾箱表面无油污,垃圾箱底部及周围无垃圾堆积,确保果皮箱的正常使用,路面责任区域内做到“六无”(见服务质量要求)、“六净”(见服务质量要求)。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边沟、下水道、环道水篦子、绿化地带内,发现一次扣发150元,在每季度劳务费支出时兑现;不得将路面垃圾倒入果皮箱内,发现一次扣发150元,在每季度劳务费支出时兑现;归拢的垃圾应靠边打堆,立即清运,不得漏撒,垃圾定时定点入站倾倒。 服务质量要求:作业范围应做到(1)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2)做到路面干净、树圈干净,边角、校园内小垃圾桶及周边干净、路沿石干净;(3)下水道口、进水篦亮角亮桥无泥沙淤堵;(4)行道树圈作业范围内无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包装废弃物等裸露垃圾;(5)做好日常保洁,校园内所有露天场所不得有白色垃圾,如有白色垃圾,发现一处扣20元,依次累加,在每季度劳务费支出时兑现。 4.作业工具要求 工作人员的工具必须由公司自行配齐并保持整洁;工具应摆放在隐蔽处;不乱挂乱搭、乱摆。手推车因地制宜、隐蔽摆放,不影响行人和校园美观。作业纪律要求:每班作业人员在作业责任时间和责任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校园室外露天场所保洁不得出现空档和脱岗。 5.工具提供及人员配备清洁工具由劳务公司自行购买或提供。保洁人员安排不少于7人。 6.保险及安全责任 学校承担县环卫每年向学校收缴的垃圾清运费;清洁卫生及保洁人员的工资由承包方负责,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劳务作业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待签订合同时劳务人员的保险复印件交由学校检查存档;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清洁卫生及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由承包方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7.验收标准、方法 由学校每天派人进行检查,其标准按《重庆市石柱中学校室外露天场所清洁卫生及保洁劳务外包项目概况、服务及商务要求》执行。8.服务期限:一年9.劳务公司必须在校园附近设立有办公地点。劳务公司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日常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全部到岗,要有专人考勤,如果没有到齐,发现一人(次),扣发300元,在每季度劳务费支出时兑现;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如果责任区域没有按时清扫保洁,一次扣发300元,在每季度劳务费支出时兑现;当学校遇检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清扫保洁,通知后,不到位,一次扣发300元,在每季度劳务费支出时兑现。 四、基本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保洁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付款时间及方式维保服务商在约定时间内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采购人按维保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劳务费支付,自劳务合同签订时起,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支付,全年共四个季度(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通过转账支付到供应商基本账户)。

180,000 元1 件180,000 元

参与供应商数量4 家评审方法价格最低
最少参与供应商数量(开标条件)3 家项目允许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采购结果中标(成交)
成交金额138,000 元成交供应商重庆秋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石柱中学校
联系人:谭福权
联系电话:15223988912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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