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经理部物资物资(砌砖)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经理部物资物资(砌砖)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经理部物资 (砌砖)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主要涉及三亚湾站、鹿山站、环山公园站、民心佳园站、重庆北站南广场站的剩余空间和未开通出入口及换乘通道站后工程和出入口及附属室外环境恢复工程。环山公园站剩余空间及1号出入口、龙头寺公园站、民心佳园站、三亚湾站、鹿山站剩余空间改造工程、招标人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材料按国标标准采购,需按图纸加工,含税含运费。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3.2技术规格书
3.2.1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需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3.2.2验收要求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传递给需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60%,乙方完成供货并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5%,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2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3 %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剩余货款在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
供方承诺:不因此要求需方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律 师费等损失赔偿责任。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票据贴息费用。(票据原则上不超过实际供货结算总金额的50%,承兑期不得超过6个月)。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安装、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中铁十一局项目施工现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七里河路2号
联 系 人:王晋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电子邮件:2882857@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分公司重庆10号线一期项目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807431295@qq.com
2026年4月27日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主要涉及三亚湾站、鹿山站、环山公园站、民心佳园站、重庆北站南广场站的剩余空间和未开通出入口及换乘通道站后工程和出入口及附属室外环境恢复工程。环山公园站剩余空间及1号出入口、龙头寺公园站、民心佳园站、三亚湾站、鹿山站剩余空间改造工程、招标人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材料按国标标准采购,需按图纸加工,含税含运费。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标准砖 | 200*95*53 | / | 块 | 88971 | 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 | 民心佳园、鹿山、鲤鱼池地铁站 | 2026年5月15日 |
| 2 | 烧结煤矸石多孔砖 | 200*115*95 | / | 块 | 453678 | |||
| 3 | 烧结页岩多孔砖 | 200*115*95 | / | 块 | 68334 | |||
| 4 | 透水砖 | 300*300mm | / | 块 | 60910 | |||
| 5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300*300 | / | 立方米 | 620 | |||
| 合 计 | 672513 |
3.2技术规格书
3.2.1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需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3.2.2验收要求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传递给需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60%,乙方完成供货并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5%,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2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3 %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剩余货款在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
供方承诺:不因此要求需方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律 师费等损失赔偿责任。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票据贴息费用。(票据原则上不超过实际供货结算总金额的50%,承兑期不得超过6个月)。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安装、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中铁十一局项目施工现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七里河路2号
联 系 人:王晋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电子邮件:2882857@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剩余空间及出入口开通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分公司重庆10号线一期项目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807431295@qq.com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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