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足高新区龙水园·大足龙水国际智能五金及市场采购贸易产业园项目一期—北四路答疑补遗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04-18

【招标公告】大足高新区龙水园·大足龙水国际智能五金及市场采购贸易产业园项目一期—北四路答疑补遗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龙水五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足高新区龙水园·大足龙水国际智能五金及市场采购贸易产业园项目一期—北四路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足高新区龙水园·大足龙水国际智能五金及市场采购贸易产业园项目一期—北四路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高新区龙水园·大足龙水国际智能五金及市场采购贸易产业园项目一期—北四路”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资格审查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带业绩,我司项目经理施工途中变更过(大约在合同工期完成80%左右,项目经理个人原因离职了),请问满足文件要求吗?
答疑一:项目经理变更后难以核实其参与程度,故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提供变更过项目经理的业绩。
质疑二:☑ 5.3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建议取消项目经理带业绩,一级建造师已能胜任项目。
答疑二:项目经理业绩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业绩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招标文件内容没有清单、没有地勘、没有设计。过了质疑期限如何针对性的提出疑问?招标流程附加资料不合规,剥夺投标人了解项目时间,意向单位是否早就收到完整资料?
答疑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随本答疑及补遗同时发布(详见附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
质疑四: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答疑四:没有。
质疑五:不会用低价说明和技术方案废标来操控项目吧
答疑五: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且本项目未设置技术方案评审。
质疑六:发布的是施工图吗,不会招标一套图,施工一套图哟
答疑六:本项目图纸随本答疑及补遗同时发布(详见附件)。
 
质疑七:资金到位了吗?不会又是垫资工程哟?
答疑七:资金已落实。
质疑八:请明确有无业主专家?
答疑八:详见答疑四。
质疑九:☑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本项目规模较大,业绩要求上亿的市政工程,前几年市场经济较差,希望能更改为近五年的业绩,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答疑九:业绩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业绩时间要求合理,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我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临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疑十: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质疑十一:项目经理建议取消带业绩要求,这是现在的常规设置吗,一级建造师本来就符合且有能力完成该项目体量的施工工作。
答疑十一:详见答疑二。
质疑十二:招标文件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施工业绩。请问是否可以放宽条件,给更多的中小企业一个机会,我司提供业绩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施工业绩是否满足?
答疑十二:详见答疑九。
质疑十三:现在很多项目竣工验收都要5年才行,3年不能完成,建议改成近5年业绩,还有建设取消项目经理还业绩,只要公司业绩就行了
答疑十三:详见答疑九;详见答疑二。
质疑十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请问(1)这里的低价证明材料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2)招标人这里没有明确到底提供那些具体的证明材料,是不是要提供人才机耗量,管理费税金等证明材料,如果是请明确及细化说明到底需要提供哪些佐证资料,例如发票,合同,银行转账证明材料等,如不明确说明我们如何提供专家需要证明的材料呢,这种说得不清不楚的是否有暗箱操作的嫌疑,到时候我司提供的资料你们可以随意说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目前的招标文件要求太过广义了。烦请明确标明公司需要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我司好一一对照你方的要求提供,以达到贵司的低价证明要求。
(3)请问这里要求的到底是总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还是子项清单下浮超过异常值的,如果是请明确下浮比例。
答疑十四:1.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2.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其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3. 招标文件要求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详见补遗3。
质疑十五:第一条: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第二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请问(1)这里的低价证明材料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2)招标人这里没有明确到底提供那些具体的证明材料,是不是要提供人才机耗量,管理费税金等证明材料,如果是请明确及细化说明到底需要提供哪些佐证资料。
(3)请问这里要求的到底是总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还是子项清单下浮超过异常值的,如果是请明确下浮比例
第三条: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 2023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第四条: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第五条: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疑十五:1.不需要。
2.1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2.2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其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2.3招标文件要求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详见补遗3。
3.本项目未对赋码及截图进行要求,提供的财务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4.已包含所有承诺。
5.可以。
质疑十六: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进度款支付:
人工费(工资款):发包人在签发人工费(工资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拨付),支付至承包人。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工程量的80%(含民工工资)(超出合同部分的新增工程量需根据大足发改〔2025〕9号履行相关程序审批后再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发包人(业主单位)聘请的跟审或内审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5%;以大足区审计局或财政局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价,确定最终竣工结算价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提问: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工程量的80%(含民工工资)是指进度付款申请单审批后的金额的80%吗?
2、不超过当期审核工程量的80%(含民工工资),具体百分比是多少?最低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疑十六:1.指审核工程量的的80%(含民工工资)。2.按当期审核工程量的80%(含民工工资)支付。
质疑十七: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进度款支付:人工费(工资款):发包人在签发人工费(工资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拨付),支付至承包人。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工程量的 80%(含民工工资)(超出合同部分的新增工程量需根据大足发改〔2025〕9 号履行相关程序审批后再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发包人(业主单位)聘请的跟审或内审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 85%;以大足区审计局或财政局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价,确定最终竣工结算价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本段进度付款条款描述未明确是工程的进度款支付,请明确。
答疑十七:详见补遗4。
质疑十八: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进度款支付:人工费(工资款):发包人在签发人工费(工资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拨付),支付至承包人。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工程量的 80%(含民工工资)(超出合同部分的新增工程量需根据大足发改〔2025〕9 号履行相关程序审批后再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发包人(业主单位)聘请的跟审或内审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 85%;以大足区审计局或财政局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价,确定最终竣工结算价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本段进度付款条款描述未明确是工程的进度款支付,请明确。
答疑十八:详见补遗4。
质疑十九: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提供城市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是土木工程的重要分支,特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为满足车辆与行人通行,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进行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养护、维修与管理的全周期工程活动与实体总称。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 号):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工程实体主要内容包括:1.道路主体(路线、路基、路面)、2.附属结构(桥梁、隧道、地道、人行天桥、排水、交通工程、绿化、照明)。请问招标人要求提供城市道路工程内容是不是要满足以上城市道路工程实体主要包括的内容呢?如不包括,请问提供什么样的城市道路工程呢?
答疑十九: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城市道路工程,符合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均可。
质疑二十: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疑二十:提供的财务报告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二十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疑二十一:已包含所有承诺。
质疑二十二: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疑二十二:若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疑二十三: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疑二十三:详见答疑四。
质疑二十四: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疑二十四:不需要。
质疑二十五: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疑二十五: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二十六: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疑二十六:需要。
质疑二十七: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疑二十七:详见答疑一。
质疑二十八: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疑二十八:提供的财务报告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二十九: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疑二十九:本项目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无养老证明材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三十: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疑三十:是的。
质疑三十一: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疑三十一: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三十二: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疑三十二:本项目未对赋码及截图进行要求,提供的财务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质疑三十三:有没有人..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疑三十三:详见答疑五。
质疑三十四: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疑三十四:详见答疑一。
质疑三十五: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疑三十五:可以。
质疑三十六: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疑三十六: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质疑三十七: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疑三十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质疑三十八: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疑三十八: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
质疑三十九: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疑三十九:详见答疑五。
质疑四十: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疑四十:可以。
质疑四十一: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疑四十一:填不填写均可。
质疑四十二:城市桥梁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疑四十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二、补遗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随本答疑及补遗同时发布(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4元(大写:壹亿零捌佰陆拾玖万叁仟零壹拾柒元柒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655118.8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应高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85 %。
4、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进度款支付”更改为:
人工费(工资款):发包人在签发人工费(工资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拨付),支付至承包人。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至当期审核工程量的 80%(含民工工资)(超出合同部分的新增工程量需根据大足发改〔2025〕9号履行相关程序审批后再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发包人(业主单位)聘请的跟审或内审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5%;以大足区审计局或财政局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价,确定最终竣工结算价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均调整为: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印章):重庆市龙水五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50011120260407002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北四路施工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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