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206号、174号4-1房产整体招租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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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206号、174号4-1房产整体招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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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206号、174号4-1房产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202604000972 租赁底价 16.3041
万元/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4-0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4-20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北碚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206号、174号4-1房产整体招租
坐落 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206号、174号4-1房产
楼盘名称 万寿雅苑
租赁底价 16.3041
万元/月
租赁期限(年)
10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从第4年起每两年递增3%
招租用途 超市、百货、KTV、宾馆
产权证号
渝(2023)两江新区 不动产权第000138353号
楼 层 1至4层
结 构 钢筋混凝土
房屋证载用途 商业服务
招租面积(㎡) 8152.05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并已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且原租赁到期后4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

原租赁期至 2026-04-20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重庆)华康(2026)(咨)字第15-1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6-01-04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招租总面积8152.05㎡,包括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206号系不动产权大证,尚未进行分割,证载面积8922.52㎡,本次招租面积约6250.56㎡(第一层面积1836.6㎡,第二层面积2243.12㎡,第三层面积2170.84㎡)系第三方机构测绘报告取得;标的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174号4-1房产无产权证,本次招租面积约1901.49㎡,系第三方机构测绘报告取得,为第四层。
2.标的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3.招租方名称有变更,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变更前名称。
标的踏勘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67821690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两江新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招租及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设的可移动装饰物品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
2.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详见网络竞价方案)。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到重庆联交所办理意向登记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未办理意向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及管道建设情况;(2)标的是否通水、电、气、网络等;(3)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4)标的及周边楼盘现状、商业配套现状;(5)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6)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根据三方机构测绘报告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等]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7.意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末最后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如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招租方将在标的清退手续完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承租方须同意承租后,标的第一、二层主力业态为自营超市、百货,且自营面积占比不得低于总租赁面积的50%(即4076.03平方米),剩余面积可据经营需要选择联营或转分租方式合作;若需联营或转租、分租,承租人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自接房之日起6个月内需实现主力业态开业。
9.招租方按照46号商业楼润兴路206号、174号4-1商铺《两江新盛配套商业租赁合同》中附件3:商铺现状交付清单作为最终交付标准。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的,须征得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及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审核资料及商铺装修方案报招租方审核,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整个租赁期间,招租方将不再对此商业楼作任何改造与修缮。
10.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11.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12.本次招租面积系系招租方根据三方机构测绘报告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3.备查资料:产权证、咨询报告、测绘报告、两江新盛配套商业租赁合同、网络竞价方案。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不含当日)之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中任意一项,且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净利润均为正数(须提供营业执照盖鲜章复印件、验资报告及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须自身正在运营至少1家单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600平方米的超市(若运营超市场地为自持物业经营的,须提供该超市产权证明及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等经营证明材料;若运营超市为租赁场地、委托经营或合作经营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场地租赁协议、委托经营或合作协议等书面文件,且协议或文件中明确业态或用途为“超市、百货”)。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须具备良好信誉,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须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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