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秀山互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XSX25C00055-01
二、合同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XSX25C00055-01
四、项目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秀山互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办事处石莲居委会86号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为秀山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1、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发生事故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行驶,在本县内的,乙方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求救信息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其他车辆供承租人使用;在本县以外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人求救信息后2小时内联系当地修理厂到达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车辆故障在20分钟内不能消除即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承租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如异地还车等一切费用。
2、乙方应设置并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用户定期回访。
3、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办好相关手续,移交承租人正式使用。
4、在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中应包括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条款。
5、如承租人需要,可推荐资质良好的的第三方司机服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销售司机服务;
6、对于零租等短期租赁(30日以内),如承租人需要且符合相关规定,可提供燃油(燃料)服务,提供燃油(燃料)服务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由乙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
7、同意配合租赁用户及其管理部门(含纪律监督部门)对相关租赁行为的审计。
8、对于承租人提出的新能源车租赁需求,应结合现行政策及承租人条件,制定充分可行的服务方案,鼓励使用新能源车。
9、其他服务标准应不低于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10、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要求向甲方报送上月各单位车辆租赁情况。
服务期限: 2026年1月28日~ 2029年1月27日
服务地点:秀山县
七、验收日期: 2026年2月2日
八、验收组成员:***,何常菁
九、验收意见:(一)由甲方或服务对象不定期开展对供应商的监督考核。对监督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未在期限内整改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如造成甲方或服务对象经济损失,将由甲方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二)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此次租赁服务,并在下一轮租赁服务采购时禁止乙方参与:
(1)不按照优惠承诺多收租赁费用的行为;
(2)采取违规支付回扣、行贿等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3)服务态度差、服务手段落后造成恶劣影响的;
(4)资质变更或终止的,未在7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处登记备案;
(5)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车辆保险业务,损害服务对象利益;
(6)未按承诺条款提供合格的车辆租赁服务的;
(7)服务对象投诉,经甲方核查无误的;
(8)每月未按时报送租车明细的;
(9)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的。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秀山县互邦租赁服务合同.pdf
一、合同编号:XSX25C00055-01
二、合同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XSX25C00055-01
四、项目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8年公务出行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秀山互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办事处石莲居委会86号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为秀山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1、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发生事故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行驶,在本县内的,乙方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求救信息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其他车辆供承租人使用;在本县以外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人求救信息后2小时内联系当地修理厂到达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车辆故障在20分钟内不能消除即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承租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如异地还车等一切费用。
2、乙方应设置并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用户定期回访。
3、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办好相关手续,移交承租人正式使用。
4、在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中应包括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条款。
5、如承租人需要,可推荐资质良好的的第三方司机服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销售司机服务;
6、对于零租等短期租赁(30日以内),如承租人需要且符合相关规定,可提供燃油(燃料)服务,提供燃油(燃料)服务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由乙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
7、同意配合租赁用户及其管理部门(含纪律监督部门)对相关租赁行为的审计。
8、对于承租人提出的新能源车租赁需求,应结合现行政策及承租人条件,制定充分可行的服务方案,鼓励使用新能源车。
9、其他服务标准应不低于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10、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要求向甲方报送上月各单位车辆租赁情况。
服务期限: 2026年1月28日~ 2029年1月27日
服务地点:秀山县
七、验收日期: 2026年2月2日
八、验收组成员:***,何常菁
九、验收意见:(一)由甲方或服务对象不定期开展对供应商的监督考核。对监督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未在期限内整改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如造成甲方或服务对象经济损失,将由甲方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二)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此次租赁服务,并在下一轮租赁服务采购时禁止乙方参与:
(1)不按照优惠承诺多收租赁费用的行为;
(2)采取违规支付回扣、行贿等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3)服务态度差、服务手段落后造成恶劣影响的;
(4)资质变更或终止的,未在7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处登记备案;
(5)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车辆保险业务,损害服务对象利益;
(6)未按承诺条款提供合格的车辆租赁服务的;
(7)服务对象投诉,经甲方核查无误的;
(8)每月未按时报送租车明细的;
(9)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的。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秀山县互邦租赁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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