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00120260130019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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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两江新区水土高新产业园复兴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一标段—3号路)、两江新区水土高新产业园复兴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一标段—1-5号路K1+090~K1+180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50000120260130019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693,757.2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两江新区水土高新产业园复兴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一标段—3号路)、两江新区水土高新产业园复兴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一标段—1-5号路K1+090~K1+180段)等2个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产业园复兴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一标段—3号路)、两江新区水土高新产业园复兴北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一标段—1-5号路K1+090~K1+180段)等2个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通知 问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临)是否满足资质要求。 回复:满足,但投标人须在临时资质有效期内完成正式资质办理。若合同履行期间因承包单位原因未取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或资质过期失效,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问题2: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可否。 回复: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开工日期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问题3:①、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②、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③、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①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②可以; ③不需要; ④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⑤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问题4: 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是;不需要。 问题6: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PDF签章版为准,但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问题7: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 问题8: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缺陷责任期填写“24个月”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均可。 问题9: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10: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本项目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12: 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需要。 问题13: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需要。 问题14: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15: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不可以。 问题16: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回复: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吗? 回复:提供拟派人员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18: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 问题19: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不作要求,此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问题20:基础设施改造包含城市道路工程,请问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及评判。 问题21: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二、补遗通知 1、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7.1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调整为:“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1个日历天内,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详见附件10:履约保函示范文本)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履约担保(若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已经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按照投标保证金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赔偿发包人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其他格式的履约担保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保持一致。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的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 2、原招标文件合同附件八 防范建设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管理责任书“一、承包单位管理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第(一)条调整如下: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前,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证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资质证书以及法人委托书等文件的原件供公司核实,同时提供一套加盖承包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供公司存查。若承包单位提供的资质证书为临时资质证书,须在临时资质有效期内完成正式资质办理并将加盖承包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由公司存查。若合同履行期间因承包单位原因未取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或资质过期失效,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22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玖万叁仟柒佰伍拾柒元贰角贰分),其中:措施项目费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651016.98元(大写:陆拾伍万壹仟零壹拾陆元玖角捌分),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392196.16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壹佰玖拾陆元壹角陆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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