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00120251030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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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中重庆凯瑞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凯瑞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渝北园区扩建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50000120251030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913,155.0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凯瑞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渝北园区扩建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凯瑞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渝北园区扩建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一、1、招标材料品牌达61项,每到3-5种不等。品牌太多太细,投标人是否可以选择相同或相近的材料品牌? 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材料品牌为推荐品牌,投标人可选择推荐品牌或同档及以上品牌产品。 问题二、1、投标人应知悉,本项目厂区为老旧工程,可能存在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因前述原因引起的图纸或清单以外的工程变更,其累计变更价款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含)的部分,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作为风险包干费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就此部分变更另行计价与核量。如果发包人对图纸和实际不符,有意而为之。该怎么办? 2、仅当累计变更价款超出10%时,方对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计价。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若投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执行上述约定,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这条成立,还未投标就相当于已经下浮了10%,这对投标人公平吗? 答复:删除该条款,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三、1、投标人应知悉,本项目厂区为老旧工程,可能存在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因前述原因引起的图纸或清单以外的工程变更,其累计变更价款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含)的部分,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作为风险包干费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就此部分变更另行计价与核量。仅当累计变更价款超出10%时,方对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计价。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若投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执行上述约定,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这点有失公平,能否按时计量和计价? 答复:同问题二回复。 问题四、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报价,第16条中,累计变更价款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含)的部分,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作为风险包干费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就些部分变更另行计价与核量,1问:如中标价为1800万,合同中标价10%,就意味着有增加180万以内不作计价和核量,以中标总价限定10%是否何理?,如遇招标人明知必须实施项目而缺项或因编制招标清单时图纸上明确应实施工而漏项部分,招标人以变更增加不超中标总价10%要求实施,投标人是否可以不执行该条,投标人在合同清单内减少10%以内,是否可以不进行工程量核减?2.增加部分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作风险费报干,因该项目为最低价中标,综合单价又不能高于综合单价限价,应如何进行调整费用,以确保在可控风险范围内?3.本项目为何不将不可预见不增加项目例入暂定金额内?还是有意设置该条以降低招标人投资成本,从而增加投标人施工成本? 答复:同问题二回复。 问题五、本项目招标清单描述中土石方开挖,采用人机配合方式进行施工,但措施费中未例出“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投标人是否可自行增加该项措施费? 答复: 不增加项,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考虑到其他投标报价中,原因是:园区改造与生产同时进行,加之土石方量不大,不建议“大型机械”进场。 问题六、本项目投标人须知-投标报价第16第说明“16.投标人应知悉,本项目厂区为老旧工程,可能存在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因前述原因引起的图纸或清单以外的工程变更,其累计变更价款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含)的部分,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作为风险包干费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就此部分变更另行计价与核量。仅当累计变更价款超出10%时,方对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计价。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若投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执行上述约定,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说明中所有因图纸或清单工程量以外的工程变更,其累计变更价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不作调整,问:如招标人要求甩项或减少招标工程量,从而增加合同外的工作量时是否也参照本条执行,或投标人可拒绝不执行合同外工作量,只实施合同内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中的增加工程量且按本条执行。 答复:同问题二回复。 问题七、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复: 该问题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 问题八、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已有的承诺中不再单独提供,未包含的则需单独提供。 问题九、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 可以。 问题十、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复:可以。 问题十一、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 问题十二、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十三、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具体项目经理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问题十四、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复: 招标文件未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十五、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复: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问题十六、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十七、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具体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定。 问题十八、厂房装修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复:本项目业绩类别要求为厂房改扩建施工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类别仅为厂房装修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具体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定。 问题十九、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复:可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二十、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做赋码要求,2024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赋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问题二十一、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复:若不一致以PDF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但投标函、投标函部分封面、报价部分封面、资格审查部分封面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格式为准。 问题二十二、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复:未做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二十三、1.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 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厂房改扩建施工业绩,问新建金额1600万以上厂房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须知,3.7.5(3)技术部分(如有),本项目是否要求编制投标技术方案。 答复:1、本项目业绩类别要求为厂房改扩建施工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类别仅为厂房新建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具体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定。 2、投标技术方案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技术方案评审要求执行。 补遗部分: 一、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第16条:“投标人应知悉,本项目厂区为老旧工程,可能存在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因前述原因引起的图纸或清单以外的工程变更,其累计变更价款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含) 的部分,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作为风险包干费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就此部分变更另行计价与核量。仅当累计变更价款超出10%时,方对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计价。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若投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执行上述约定,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删除专用合同条款部分10.4.1变更估价原则中:“所有因图纸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原因引起的图纸或清单以外的工程变更,其累计变更价款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含)的部分,已由承包人在报价中作为风险包干费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就此部分变更另行计价与核量。仅当累计变更价款超出10%时,方对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计价。” 招标人:中重庆凯瑞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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