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严格遵循招标的相关法规,对所有投标人(含民营企业)一视同仁。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及各类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RM202500177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特许经营标的为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
本项目为存量项目,不存在债务。存量资产范围为: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来凤街道、青杠街道和丁家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二、三级市政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约550公里。实施机构向特许经营者移交上述资产的经营权。具体包括:污水管网及其附属检查井、窨井盖、水篦子、泵站、调蓄设施、智能监控设施等。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值为:20974万元。
特许经营范围:授权特许经营者开展以下特许经营工作:重庆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包括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来凤街道、青杠街道和丁家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二、三级市政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的权利。对服务范围内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检、养护、维修及日常应急抢险。
特许经营权最低报价限价:20974万元。
招标需求:特许经营者1家。
特许经营项目期限:经营期40年。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实施。
本项目锁定为资产经营权转让,资产产权仍归政府方所有。
项目运营完全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自负盈亏,收入来源为管网运维服务费。本项目政府方不承诺任何固定回报,不实施可行性缺口补助、季度污水处理量兜底等补偿行为,中标特许经营者最终实现的回报率将取决于其成本管理水平和绩效考核结果,不会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以上要求,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进行承诺。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https://www.cqggzy.com/bishanweb/)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澄清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北京时间09:00;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北京时间18:00。
3.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开标二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3号三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北京时间09:30
(五)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北京时间09:30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转账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400万元),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账号1
户  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账  号
150101040015061172790
账号2
户  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
账  号
9696801051218691

4.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和同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同期存款利息,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注:
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项目承办人处,若逾期未提交的,造成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方式二:纸质投标保函(若投标人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制件须装在“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投标文件中,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注:
(1)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招标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招标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400万元。
3.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本次招标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https://www.cqggzy.com/bishan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 不接受 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参与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6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线外城市花园3栋1503
附件:
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docx
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doc
重庆市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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