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客运段2025年图定普速列车预包装商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客运段2025年图定普速列车预包装商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客运段2025年图定普速列车预包装商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商编号:202512260302103709401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客运段2025年图定普速列车预包装商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项目
1.2项目地点:重庆客运段担当的图定普速列车共计13对,其中直通图定普速列车9.5对,分别为:重庆北-秀山-北京西-秀山-重庆北K508/7/K9509/10次、重庆北-上海松江-重庆北K73/2/1/4次、重庆北-南充-广州白云-重庆北K9575/6/K204/1/3/2次、重庆北-深圳东-重庆北K355/8/7/6次、重庆北-宁波-重庆北K1077/6/5/8次、重庆西-昆山-重庆西T238/5/6/7次、重庆西-北京西-重庆西T10/9次、重庆西-广州白云-重庆西K191/2次、重庆西-西宁-重庆西Z223/4次(0.5对,隔日开行)、重庆西-杭州-重庆西K1154/1/2/3/K9593/4次;管内普速列车3.5对分别为:重庆北-秀山-重庆北5609/10次、重庆西-遵义-重庆西5629/30次(0.5对,隔日开行)、江津-内江-昭通-江津5612/35/36/1次、重庆西-巴中-重庆西5602/3/1/4次,含套跑车次。
1.3项目规模:重庆客运段担当的图定普速列车共计13对。中商人销售预包装商品,预包装商品的进货渠道由中商人负责,需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规定。经营期限3年。(以上规划点位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客运段2025年图定普速列车预包装商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项目(以上规划点位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1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2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6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2024年度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在招商会前半年内,竞商人应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原件备查。
4.7竞商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或是经地县级(含铁路卫生监督所)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采集资料。招商会上提供原件备查。
4.8竞商人在此项目招商会评审前,须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竞商1包件的竞商人年累计赔偿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竞商2包件的竞商人年累计赔偿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保险到期时间须覆盖本项目。
4.9竞商人自发布公告前,应拥有满足本项目的从业人员队伍,竞商1包件的竞商人,拥有本项目最低56人,竞商2包件的竞商人拥有本项目最低62人,须提供公司与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招商发布前连续缴纳的3个月),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一应对(提供截图照片),原件备查。
4.10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4.11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竞商。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3个月的承包费用,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经营,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3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4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为中商价的3个月承包费用,第一个预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合同执行的第3个月前,预付下一个周期(3个月)的经营费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该款项可用于承包费的抵扣。
5.5发生铁路运输政策调整或招商人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包件不能继续履行时,在双方结清合同约定且实际发生的所有款项后,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5.6承包管理费按自然月结算,根据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实际开行旅客列车趟次×合同趟单价计算,为应交承包管理费。
5.7因上级客调命令的调整导致招商时车次、径路、始发站、终到站的变化按照招商时招商中商价执行。
5.8因塌方断道及上级运能调整等原因中断经营的,减免中断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因车次取消不再开行的,则免除该车次剩余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如因中商人违规经营等原因导致经营中断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不予减免。
5.9因春暑运、高峰期以及日常加开列车(含旅游专列)开行对数,客流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加开列车不予报价,按以下方式确定每趟列车经营费:
①直通临时加开列车。设置为1310元/趟。如客调命令单程办理客运业务时在乘以50%,列车返程进入成都局集团公司管内办理客运业务时,按照管内加开列车的一半37.5元/趟设置。
②管内加开列车。设置为75元/趟,如客调命令单程办理客运业务时在乘以50%。
5.10中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11中商人提供的商品(预包装商品)及服务与招商文件约定的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1)仓储管理: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用于储存预包装商品的库房场所由招商人提供,分别是重庆北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188.97㎡一间由1包件中商人使用;重庆西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3间共计124.3㎡(商品库2楼93.6㎡、1楼25.7㎡、值班室5㎡)由2包件中商人使用,日常管理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消防器材等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办公室按照招商人“5S”管理要求,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因工作需要,中商人库房使用的水电费由招商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招商底价中。本次招商后,如遇有包件内车次调整到重庆东站始发时,招商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库房给中商人使用,合同期内招商人无法提供重庆东站库房时中商人自行解决商品库房。
(2)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商品出入库房及配送上列车的搬运,从客技站库房到库停列车上的运输由招商人负责。招商人对中商人的整个配送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3)设施设备管理:列车上销售的售货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售货车不得超过一辆,中商人按照招商人客运提质要求购买的售货车配备。中商人需进入客技站运输商品的车辆由招商人负责协助中商人办理客技站、车站进出入证件。
(4)预包装商品进货及销售:①预包装商品进货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在招商人上级批复的品种(详见附件1《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销售商品品名表》)中确定,中商人如新增进货品种,需将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等向招商人申报,经招商人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②中商人须协助完成招商人上级部门指定的帮扶任务和政策性的商品。③上级部门有其它临时指定事项商品。④招商人临时加开的军运及上级指定的列车由招商人担当时,招商人在中商人购买的预包装商品,中商人与招商人按照中商人进货价据实清算。
(5)列车销售价格:由招商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
(6)售货人员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列车不超过两名售货员。
销售商品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商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规定,为名特优产品,提供高、中、低档次。禁止销售未经成都局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无”等商品。其中,饮品类应为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饮料、固体饮料、乳饮料、非烈性酒类等;休闲商品应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肉制品等。
②所有商品规格不得超大超宽,单品重量不超过1KG,商品包装为非硬质包装(玻璃、硬质金属等包装商品不上车,易拉罐除外)。商品应当以绿色产品为主,避免过度包装商品。
③对车厢环境影响较大(较大气味、果皮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热小火锅等)不得选择。
④商品“一货一签”,具有招商人规定的标识(由中商人负责制作粘贴)。
⑤销售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商品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7)人员管理
竞商人应具备承担本招商经营业务生产运营能力,应具备运营该业务的团队,售货员按照招商人资格条件配置,需配备至少仓库管理员4人,须提供完备的用工管理、配送作业程序、配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制度,在合同中明确。
①中商人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库管、装卸、搬运、配送、管理、销售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销售商品。中商人自行承担销售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与招商人无关。中商人不得以重庆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商人从业人员日常工作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②中商人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后方可上岗,须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服装应做到统一、规范,经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使用。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从业人员离职后必须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证、上岗证等物品。
5.12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重庆客运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13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其从业人员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自行负责其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14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5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销售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6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应遵守职业红线条款、客运系统禁止行为及客运服务质量红线中所有条款,规范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不得损害铁路形象,不得损害旅客正当权益,确保旅客列车服务质量。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客运服务质量管理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触犯外包人员职业红线、客运系统禁止行为、客运服务质量红线的,责任人直接退回外包企业,纳入外包人员“黑名单”,不再录用,若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招商人还应对中商人落实相应考核。
5.17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列车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因盲目作业,出现危险或事故的,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5.18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招商人协助中商人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
5.19竞商人须承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严格按照招商人规定的时间开展业务,逾期未完成,取消中商资格。
5.20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2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22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23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5.24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现场三轮竞价)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5年12月31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9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拟报名包件并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操作。被纳入国铁集团、成都局集团公司“黑名单”的商家,不具备参与竞商的资格。报名时,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确保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完全一致。招商代理机构将对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是否处于“黑名单”状态进行初审(此环节非招商评审)。竞商人若因名称不符等可修正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可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更正并重新报名。逾期未修正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竞商人完成“报名”流程后,招商代理机构将依据其报名资料中填写的企业邮箱地址,向该邮箱发送完整版招商文件,请竞商人及时查收。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注:竞商人首次使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8.2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成铁汇智中心603室。(竞商报名表式样附后或电询电子版)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国铁成都交易基地(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成铁汇智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铁路综合楼
联系人:***
电话:***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成铁汇智中心2楼
邮编:610051
联系人:***
电话:***
邮箱:64011244@qq.com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客运段2025年图定普速列车预包装商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项目
1.2项目地点:重庆客运段担当的图定普速列车共计13对,其中直通图定普速列车9.5对,分别为:重庆北-秀山-北京西-秀山-重庆北K508/7/K9509/10次、重庆北-上海松江-重庆北K73/2/1/4次、重庆北-南充-广州白云-重庆北K9575/6/K204/1/3/2次、重庆北-深圳东-重庆北K355/8/7/6次、重庆北-宁波-重庆北K1077/6/5/8次、重庆西-昆山-重庆西T238/5/6/7次、重庆西-北京西-重庆西T10/9次、重庆西-广州白云-重庆西K191/2次、重庆西-西宁-重庆西Z223/4次(0.5对,隔日开行)、重庆西-杭州-重庆西K1154/1/2/3/K9593/4次;管内普速列车3.5对分别为:重庆北-秀山-重庆北5609/10次、重庆西-遵义-重庆西5629/30次(0.5对,隔日开行)、江津-内江-昭通-江津5612/35/36/1次、重庆西-巴中-重庆西5602/3/1/4次,含套跑车次。
1.3项目规模:重庆客运段担当的图定普速列车共计13对。中商人销售预包装商品,预包装商品的进货渠道由中商人负责,需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规定。经营期限3年。(以上规划点位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客运段2025年图定普速列车预包装商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项目(以上规划点位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
包件号 | 车次 | 运行区间 | 年预计开行趟数 | 备注 | |
1包件 | K73/2/1/4 | 重庆北-上海松江-重庆北 | 365 | 经营期限3年。费用年度递增率4%。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如因招商人上级部门调整招商车次、运行径路以及始发、终到站时按照招商时中商价执行。 | |
K9576/7/K204/1/3/2 | 重庆北-南充-广州白云-重庆北 | 365 | |||
K1077/6/5/8 | 重庆北-宁波-重庆北 | 365 | |||
K355/8/7/6 | 重庆北-深圳东-重庆北 | 365 | |||
K508/7/K9509/10 | 重庆北-秀山-北京西-秀山-重庆北 | 365 | |||
5609/10 | 重庆北-秀山-重庆北 | 365 | |||
包件号 | 车次 | 运行区间 | 年预计开行趟数 | 备注 | |
2包件 | T10/9 | 重庆西-北京西-重庆西 | 365 | 经营期限3年。费用年度递增率4%。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如因招商人上级部门调整招商车次、运行径路以及始发、终到站时按照招商时中商价执行。 | |
K191/2 | 重庆西-广州白云-重庆西 | 365 | |||
T238/5/6/7 | 重庆西-昆山-重庆西 | 365 | |||
Z223/4 | 重庆西-西宁-重庆西 | 183 | 隔日运行 | ||
K1154/1/2/3/K9593/4 | 重庆西-杭州-重庆西-阆中-重庆西 | 365 | |||
5629/30 | 重庆西-遵义-重庆西 | 183 | 隔日运行 | ||
5602/3/1/4 | 重庆西-巴中-重庆西 | 365 | |||
5612/35/36/1 | 江津-内江-昭通-内江-江津 | 365 | 该趟列车由重庆西站车队管理 | ||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1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2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6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2024年度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在招商会前半年内,竞商人应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原件备查。
4.7竞商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或是经地县级(含铁路卫生监督所)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采集资料。招商会上提供原件备查。
4.8竞商人在此项目招商会评审前,须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竞商1包件的竞商人年累计赔偿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竞商2包件的竞商人年累计赔偿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保险到期时间须覆盖本项目。
4.9竞商人自发布公告前,应拥有满足本项目的从业人员队伍,竞商1包件的竞商人,拥有本项目最低56人,竞商2包件的竞商人拥有本项目最低62人,须提供公司与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招商发布前连续缴纳的3个月),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一应对(提供截图照片),原件备查。
4.10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4.11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竞商。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3个月的承包费用,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经营,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3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4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为中商价的3个月承包费用,第一个预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合同执行的第3个月前,预付下一个周期(3个月)的经营费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该款项可用于承包费的抵扣。
5.5发生铁路运输政策调整或招商人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包件不能继续履行时,在双方结清合同约定且实际发生的所有款项后,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5.6承包管理费按自然月结算,根据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实际开行旅客列车趟次×合同趟单价计算,为应交承包管理费。
5.7因上级客调命令的调整导致招商时车次、径路、始发站、终到站的变化按照招商时招商中商价执行。
5.8因塌方断道及上级运能调整等原因中断经营的,减免中断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因车次取消不再开行的,则免除该车次剩余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如因中商人违规经营等原因导致经营中断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不予减免。
5.9因春暑运、高峰期以及日常加开列车(含旅游专列)开行对数,客流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加开列车不予报价,按以下方式确定每趟列车经营费:
①直通临时加开列车。设置为1310元/趟。如客调命令单程办理客运业务时在乘以50%,列车返程进入成都局集团公司管内办理客运业务时,按照管内加开列车的一半37.5元/趟设置。
②管内加开列车。设置为75元/趟,如客调命令单程办理客运业务时在乘以50%。
5.10中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11中商人提供的商品(预包装商品)及服务与招商文件约定的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1)仓储管理: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用于储存预包装商品的库房场所由招商人提供,分别是重庆北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188.97㎡一间由1包件中商人使用;重庆西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3间共计124.3㎡(商品库2楼93.6㎡、1楼25.7㎡、值班室5㎡)由2包件中商人使用,日常管理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消防器材等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办公室按照招商人“5S”管理要求,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因工作需要,中商人库房使用的水电费由招商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招商底价中。本次招商后,如遇有包件内车次调整到重庆东站始发时,招商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库房给中商人使用,合同期内招商人无法提供重庆东站库房时中商人自行解决商品库房。
(2)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商品出入库房及配送上列车的搬运,从客技站库房到库停列车上的运输由招商人负责。招商人对中商人的整个配送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3)设施设备管理:列车上销售的售货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售货车不得超过一辆,中商人按照招商人客运提质要求购买的售货车配备。中商人需进入客技站运输商品的车辆由招商人负责协助中商人办理客技站、车站进出入证件。
(4)预包装商品进货及销售:①预包装商品进货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在招商人上级批复的品种(详见附件1《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销售商品品名表》)中确定,中商人如新增进货品种,需将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等向招商人申报,经招商人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②中商人须协助完成招商人上级部门指定的帮扶任务和政策性的商品。③上级部门有其它临时指定事项商品。④招商人临时加开的军运及上级指定的列车由招商人担当时,招商人在中商人购买的预包装商品,中商人与招商人按照中商人进货价据实清算。
(5)列车销售价格:由招商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
(6)售货人员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列车不超过两名售货员。
销售商品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商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规定,为名特优产品,提供高、中、低档次。禁止销售未经成都局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无”等商品。其中,饮品类应为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饮料、固体饮料、乳饮料、非烈性酒类等;休闲商品应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肉制品等。
②所有商品规格不得超大超宽,单品重量不超过1KG,商品包装为非硬质包装(玻璃、硬质金属等包装商品不上车,易拉罐除外)。商品应当以绿色产品为主,避免过度包装商品。
③对车厢环境影响较大(较大气味、果皮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热小火锅等)不得选择。
④商品“一货一签”,具有招商人规定的标识(由中商人负责制作粘贴)。
⑤销售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商品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7)人员管理
竞商人应具备承担本招商经营业务生产运营能力,应具备运营该业务的团队,售货员按照招商人资格条件配置,需配备至少仓库管理员4人,须提供完备的用工管理、配送作业程序、配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制度,在合同中明确。
①中商人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库管、装卸、搬运、配送、管理、销售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销售商品。中商人自行承担销售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与招商人无关。中商人不得以重庆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商人从业人员日常工作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②中商人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后方可上岗,须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服装应做到统一、规范,经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使用。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从业人员离职后必须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证、上岗证等物品。
5.12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重庆客运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13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其从业人员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自行负责其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14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5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销售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6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应遵守职业红线条款、客运系统禁止行为及客运服务质量红线中所有条款,规范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不得损害铁路形象,不得损害旅客正当权益,确保旅客列车服务质量。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客运服务质量管理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触犯外包人员职业红线、客运系统禁止行为、客运服务质量红线的,责任人直接退回外包企业,纳入外包人员“黑名单”,不再录用,若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招商人还应对中商人落实相应考核。
5.17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列车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因盲目作业,出现危险或事故的,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5.18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招商人协助中商人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
5.19竞商人须承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严格按照招商人规定的时间开展业务,逾期未完成,取消中商资格。
5.20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2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22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23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5.24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现场三轮竞价)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5年12月31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9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拟报名包件并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操作。被纳入国铁集团、成都局集团公司“黑名单”的商家,不具备参与竞商的资格。报名时,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确保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完全一致。招商代理机构将对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是否处于“黑名单”状态进行初审(此环节非招商评审)。竞商人若因名称不符等可修正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可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更正并重新报名。逾期未修正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竞商人完成“报名”流程后,招商代理机构将依据其报名资料中填写的企业邮箱地址,向该邮箱发送完整版招商文件,请竞商人及时查收。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注:竞商人首次使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8.2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成铁汇智中心603室。(竞商报名表式样附后或电询电子版)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国铁成都交易基地(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成铁汇智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铁路综合楼
联系人:***
电话:***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成铁汇智中心2楼
邮编:610051
联系人:***
电话:***
邮箱:64011244@qq.com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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