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渝中法院庭审安全保障室维修项目(QC25B0036)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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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渝中法院庭审安全保障室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渝中法院庭审安全保障室维修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438,593.78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8,000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5-12-15 11: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一)比选申请人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三)比选申请人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具备竞标资格。(四)线上报价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比选申请人不具备竞标资格。(五)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9日)起三个工作日。(六)比选文件提供期限1.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2日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在各比选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3.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七)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3.按时签到。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5-12-15 14:00 ~ 2025-12-15 14:3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2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2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 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
账户名: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005 0103 3600 0000 0623
注:请按要求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单位名称: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6369252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438,593.78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8,000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438,593.78 元 | 1 项 | 438,593.78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5-12-15 11: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一)比选申请人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三)比选申请人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具备竞标资格。(四)线上报价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比选申请人不具备竞标资格。(五)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9日)起三个工作日。(六)比选文件提供期限1.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2日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在各比选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3.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七)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3.按时签到。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5-12-15 14:00 ~ 2025-12-15 14:3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2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2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 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
账户名: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005 0103 3600 0000 0623
注:请按要求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单位名称: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636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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