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宣传氛围营造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宣传氛围营造项目网上竞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宣传氛围营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宣传氛围营造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39,125.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39,125.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12-08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12-08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必须上传盖章扫描PDF版本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制作方案,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启动制作。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制作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用、制作费用、搭建费用、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税金等相关费用和检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
(三)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活动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将服务费增值税发票提交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发票无误后,启动付款流程申请一次性支付,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转账时间为准。
(四)实施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方式:
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验收标准:经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协议(合同)等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作为验收标准。
3、采购人相关人员现场进行项目验收。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耽误活动进度或造成影响,相关后果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逾期完成制作安装、逾期提交优化设计方案或验收资料等文件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需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重新采购的差价及实际损失。
(二)物料或服务不符合本文件约定标准的,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无偿返工或更换,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返工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维修的,每逾期1小时,按500元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4小时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违反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干扰诊疗秩序、未清理施工垃圾、擅自扩大施工范围的,每次支付500元违约金;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施工,直至解除合同。
(五)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六)供应商违约的,应承担采购人维权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九)其他:
(一)双方因本项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纠纷联系人:
***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路21号
异议联系人:
余西琼、***、丁春来
异议联系电话:
***
异议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A2座2409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39,125.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39,125.00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宣传氛围营造项目 | ¥239,125.00 | 1(批) | ¥239,125.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12-08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12-08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必须上传盖章扫描PDF版本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制作方案,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启动制作。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制作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用、制作费用、搭建费用、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税金等相关费用和检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
(三)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活动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将服务费增值税发票提交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发票无误后,启动付款流程申请一次性支付,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转账时间为准。
(四)实施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方式:
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验收标准:经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协议(合同)等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作为验收标准。
3、采购人相关人员现场进行项目验收。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耽误活动进度或造成影响,相关后果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逾期完成制作安装、逾期提交优化设计方案或验收资料等文件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需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重新采购的差价及实际损失。
(二)物料或服务不符合本文件约定标准的,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无偿返工或更换,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返工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维修的,每逾期1小时,按500元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4小时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违反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干扰诊疗秩序、未清理施工垃圾、擅自扩大施工范围的,每次支付500元违约金;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施工,直至解除合同。
(五)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六)供应商违约的,应承担采购人维权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九)其他:
(一)双方因本项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纠纷联系人:
***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路21号
异议联系人:
余西琼、***、丁春来
异议联系电话:
***
异议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A2座2409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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