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5年第44号)-庆铃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5年第44号)-庆铃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庆铃汽车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庆铃汽车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
标包项目名称:
标包一庆铃汽车5G工厂建设项目
标包二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庆铃汽车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软件开发、软硬件部署安装、系统平台建设、现场改造、调测、验收、培训及质量保证及运维服务等。实行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3、建设期:
标包一: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含办理手续时间)项目整体建设目标。
标包二: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含办理手续时间)项目整体建设目标。
4、建设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
5、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定终验收证明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整体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其中软件及系统部分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因软件缺陷或系统问题等导致的任何修复、补丁、升级,其相应模块的质保期应从问题解决并重新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12个月;硬件部分的设备、材料等的质保期不低于1年,设备、材料等原厂提供质保时间超过1年的,按原厂质保标准执行】(如有单独规定的按约定执行)。在质保期内(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因施工或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进行赔付并承担关联责任。因施工或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或零件损坏,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维修和更换,更换后的设备或零部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顺延。质保期内不收取物联网卡使用费。
6、最高限价:
标包一: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89万元(含税)。
标包二: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88.5万元(含税)。
7、支付方式:
标包一: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项目建设完成,待通过重庆市经信委2025年5G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验收并取得项目补贴后,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90%。
第二次支付(质保金):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
每次支付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标包二: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投标人完成并提供《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整体设计蓝图》,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以转账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第二次支付:项目初验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通过重庆市经信委2025年5G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验收,以4月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市内)/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第三次支付:项目终验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4月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市内)/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四次支付(质保金):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每次支付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技术服务或软件开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局相关证明或最近一次自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投标人(集成商)资格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同一母公司仅允许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还尚需提供其总公司的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及总公司的单位法人章(鲜章)。
2、资信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当日不得超过3个月),或经审计后的2024年财务报表。若提交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提交财务报表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或系统开发项目相关业绩(单个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签订时间、名称、金额、供货范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等能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查询打印企业信用状况,网站查询流程: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②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④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⑤被重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⑥近两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⑦被招标人列入诚信黑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有控股关系;③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④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潜在投标人2025年12月8日17:00时前,将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汇进招标人下列指定账户(请务必注明“庆铃汽车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工本费”)后,开具《标书领取委托书》(格式附后,请自行下载)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100026509022103246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华福路支行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6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现投标文件提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等情形,投标文件一律拒收;2)开评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
标包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7800元(大写:叁万柒仟捌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1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人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庆铃汽车5G工厂投标保证金”。
标包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7700元(大写:叁万柒仟柒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1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人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庆铃汽车智慧动能系统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管理部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七、投诉方式
纪委、监察专员办 023-65093859或 023-65262233-5492
以下事项需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其中报价部分应与电子版U盘一起单独装入密封袋,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信息。否则将视作密封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同时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加盖鲜章,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企业证明时,若提供发票,税率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否则将无法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2024年财务报表,有其中之一即可。若投标人选择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除了资信良好证明本身,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废标;若投标人选择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则在提供三表的同时,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若无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则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中的时间,项目名称与金额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若上述关键信息被抹去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提供的信誉证明应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结果并截图,同时加盖鲜章,若截图显示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在对商务、技术条款进行响应时:1)在“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栏中不能随意修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2)“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在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响应/偏离情况”栏中填写“响应”或“正偏离”,在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响应/偏离情况”栏中填“负偏离”,否则因弄虚作假作废标处理;
7、投标人在响应技术条款时,应注意少数带※技术条款需提供样表、图纸、承诺书等材料,如果不按要求提供对应材料,将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是指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意不要误盖为法定代表人鲜章。
附件:标书领取委托书.docx
招标人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庆铃汽车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
标包项目名称:
标包一庆铃汽车5G工厂建设项目
标包二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庆铃汽车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软件开发、软硬件部署安装、系统平台建设、现场改造、调测、验收、培训及质量保证及运维服务等。实行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3、建设期:
标包一: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含办理手续时间)项目整体建设目标。
标包二: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含办理手续时间)项目整体建设目标。
4、建设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
5、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定终验收证明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整体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其中软件及系统部分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因软件缺陷或系统问题等导致的任何修复、补丁、升级,其相应模块的质保期应从问题解决并重新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12个月;硬件部分的设备、材料等的质保期不低于1年,设备、材料等原厂提供质保时间超过1年的,按原厂质保标准执行】(如有单独规定的按约定执行)。在质保期内(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因施工或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进行赔付并承担关联责任。因施工或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或零件损坏,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维修和更换,更换后的设备或零部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顺延。质保期内不收取物联网卡使用费。
6、最高限价:
标包一: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89万元(含税)。
标包二: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88.5万元(含税)。
7、支付方式:
标包一: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项目建设完成,待通过重庆市经信委2025年5G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验收并取得项目补贴后,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90%。
第二次支付(质保金):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
每次支付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标包二: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投标人完成并提供《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整体设计蓝图》,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以转账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第二次支付:项目初验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通过重庆市经信委2025年5G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验收,以4月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市内)/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第三次支付:项目终验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4月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市内)/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四次支付(质保金):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不迟于20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每次支付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技术服务或软件开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局相关证明或最近一次自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投标人(集成商)资格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同一母公司仅允许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还尚需提供其总公司的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及总公司的单位法人章(鲜章)。
2、资信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当日不得超过3个月),或经审计后的2024年财务报表。若提交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提交财务报表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或系统开发项目相关业绩(单个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签订时间、名称、金额、供货范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等能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查询打印企业信用状况,网站查询流程: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②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④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⑤被重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⑥近两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⑦被招标人列入诚信黑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有控股关系;③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④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潜在投标人2025年12月8日17:00时前,将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汇进招标人下列指定账户(请务必注明“庆铃汽车5G工厂及智慧动能系统建设项目工本费”)后,开具《标书领取委托书》(格式附后,请自行下载)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100026509022103246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华福路支行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6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现投标文件提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等情形,投标文件一律拒收;2)开评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
标包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7800元(大写:叁万柒仟捌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1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人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庆铃汽车5G工厂投标保证金”。
标包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7700元(大写:叁万柒仟柒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1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人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庆铃汽车智慧动能系统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管理部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七、投诉方式
纪委、监察专员办 023-65093859或 023-65262233-5492
以下事项需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其中报价部分应与电子版U盘一起单独装入密封袋,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信息。否则将视作密封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同时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加盖鲜章,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企业证明时,若提供发票,税率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否则将无法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2024年财务报表,有其中之一即可。若投标人选择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除了资信良好证明本身,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废标;若投标人选择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则在提供三表的同时,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若无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则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中的时间,项目名称与金额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若上述关键信息被抹去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提供的信誉证明应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结果并截图,同时加盖鲜章,若截图显示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在对商务、技术条款进行响应时:1)在“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栏中不能随意修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2)“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在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响应/偏离情况”栏中填写“响应”或“正偏离”,在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响应/偏离情况”栏中填“负偏离”,否则因弄虚作假作废标处理;
7、投标人在响应技术条款时,应注意少数带※技术条款需提供样表、图纸、承诺书等材料,如果不按要求提供对应材料,将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是指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意不要误盖为法定代表人鲜章。
附件:标书领取委托书.docx
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