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双溪小学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招标公告】双溪小学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公平竞争审查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我单位组织开展《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大足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招标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标的:LED教室灯(微晶标准款)108盏、LED书写板灯(黑板灯)36盏、智能控制--光环境智能触摸控制器12套、智能控制--光感控制器12个、智慧校园综合管理系统1套。
2.预算金额:***.00元
3.服务范围: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应商负责安装、运输并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
4.实施期限: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5年。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项目制定依据:大足教发〔2025〕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大足区教育系统货物(服务)采购计划审批表》
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1.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3.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
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提;
5.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6.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
7.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一)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5639119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
2、现场提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联系电话:19942332083,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于2025年12月6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四、其他事项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理由,可附相关事实依据或政策支撑材料。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审查结论中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有关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问,可致电:19942332083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五、附件
1、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竞采文件.docx
2、附件2大足教发〔2025〕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3、附件3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审批表.pdf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2025年11月29日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公平竞争审查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我单位组织开展《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大足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招标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标的:LED教室灯(微晶标准款)108盏、LED书写板灯(黑板灯)36盏、智能控制--光环境智能触摸控制器12套、智能控制--光感控制器12个、智慧校园综合管理系统1套。
2.预算金额:***.00元
3.服务范围: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应商负责安装、运输并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
4.实施期限: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5年。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项目制定依据:大足教发〔2025〕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大足区教育系统货物(服务)采购计划审批表》
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1.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3.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
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提;
5.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6.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
7.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一)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5639119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
2、现场提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联系电话:19942332083,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于2025年12月6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四、其他事项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理由,可附相关事实依据或政策支撑材料。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审查结论中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有关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问,可致电:19942332083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五、附件
1、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竞采文件.docx
2、附件2大足教发〔2025〕5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3、附件3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审批表.pdf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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