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交通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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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诺懿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交通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交通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交通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一)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大家好********。
回复:此条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2: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回复:此条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3:各潜在投标人:近期********。
回复:此条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4: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 :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二、补遗部分
1、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8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8310.2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本次通知文件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为准,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通知文件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1.3其他约定增加条款:④施工单位须和建设单位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3.5万元整(人民币)。
三、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诺懿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50000120251103010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交通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一)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大家好********。
回复:此条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2: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回复:此条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3:各潜在投标人:近期********。
回复:此条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4: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 :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二、补遗部分
1、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8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8310.2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本次通知文件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为准,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通知文件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1.3其他约定增加条款:④施工单位须和建设单位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3.5万元整(人民币)。
三、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诺懿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50000120251103010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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