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三甲建设提标扩能信息化系统改造一期升级项目(XXK-2025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三甲建设提标扩能信息化系统改造一期升级项目(XXK-2025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三甲建设提标扩能信息化系统改造一期升级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三甲建设提标扩能信息化系统改造一期升级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200,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报名时间:2025-10-21 09:00 ~ 2025-11-03 17:30
是否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否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5-11-04 14:30 ~ 2025-11-04 15:0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西城街道隆化大道15号)综合楼二楼。
开标时间:2025-11-04 15: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西城街道隆化大道15号)综合楼二楼。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项目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200,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200,000 元 | 1 件 | 200,000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报名时间:2025-10-21 09:00 ~ 2025-11-03 17:30
是否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否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5-11-04 14:30 ~ 2025-11-04 15:0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西城街道隆化大道15号)综合楼二楼。
开标时间:2025-11-04 15: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西城街道隆化大道15号)综合楼二楼。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项目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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