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彭水分公司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租赁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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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彭水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彭水分公司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租赁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彭水分公司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租赁 转直接采购公示
彭水分公司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租赁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彭水分公司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租赁直接采购公示
彭水分公司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租赁采购人为彭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鉴于甲方同意将其已取得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电力杆塔资源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重庆市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廉洁通用条款
1.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1.2在合同谈判、签订或履行等过程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财务、服务(含妨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如发现一方有上述不廉洁行为且被国家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对方纳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另一方有权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 租赁内容及方式
2.1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2甲方根据乙方业务发展需要,将[彭水]地区电力杆资源租赁给乙方使用并提供以下附属服务:
2.2.1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为乙方提供租赁电力杆塔资源的新增、变更、停退运等服务,并协助乙方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
2.2.2保障乙方名下符合要求的附挂光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被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拆除。
2.2.3针对乙方租赁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需整改事项,甲乙双方按照产权归属划分,由甲方负责电力杆隐患整改,由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的要求进行附挂光缆的隐患整改及整改方案的指导。
2.2.4为乙方现场施工作业提供指导与协调:
对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提出安全措施意见;协助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为乙方提供安全交底;协助乙方完成电力杆附挂光缆投入运营相关手续(详见附件三);如需停电作业,协助乙方向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申请停电。
2.3乙方租赁的电力杆资源产权属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乙方不得搬迁(改造)电力杆塔,不得操作除自身产权资产之外的其它电气设备,不得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所有权的行为。
2.4乙方租赁的电力杆资源仅限自用,无权将资源转租(让)给本合同双方以外的第三方。
2.5双方应依据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杆资源管理要求,对现有租赁资源进行现场查勘,对存量使用部分进行统计核实。甲方根据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要求对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附挂光缆提出整改建议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整改建议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2.6电力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双方相互协作做好理赔工作。
2.7租赁期间,甲方在保障电力杆承载能力情况下,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杆塔资源同时租赁给其他企业进行光缆附挂。
第三条 租赁费
3.1资产租赁费单价:根据双方协商,电力杆塔资源按照下表的计价标准进行据实结算(含税,税率13%)。
光缆条数
(条)        10kV及以下电力杆塔
(元/年˙基)        35kV电力杆塔
(元/年˙基)
1—5        120        150
6-15        130        160
16-25        150        180
26—50        170        200
51及以上        230        260
注:针对附挂时间不足一年或附挂基准档次发生变化的电力杆,租赁费按对应的基准价和实际使用月份数记取,计算公式:基准价÷12个月×租赁使用月份数。
3.2甲乙双方于合同签订60日内,书面确认当年电力杆塔资源租赁费用(见附件二),后续每年6月份书面确认当年电力杆塔资源租赁费用。每年12月31日前对当年租赁费进行最终清算,对于其中新增(或减少)的租赁费用,于次年3月31日前支付(或退回)结算费用。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重庆思极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7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733861217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邹怡,1890831031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彭水分公司
日  期: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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