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063生活垃圾转运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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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转运服务(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2025063 询价项目名称:生活垃圾转运服务(第二次)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拟对生活垃圾转运服务(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保证金 (元)备注
分包1:生活垃圾转运服务(第二次)15.483000本项目无二次报价,经济部分报价表为本项目最终报价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2、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开标前)至少有一个生活垃圾转运服务业绩。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的竞标人,请到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crmyy.cn/)等网站上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评审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 (二)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2.报名方式:本采购项目不需要提前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一楼)。 (四)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5:00 (六)询价开始时间:2025年7月2日15:00 (七)询价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3000元 (二)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交纳:保证金用现金,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纳,请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装好密封,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及公司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2、退还:询价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给予退还,中标供应商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办理退还。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项目需求咨询人:夏老师 电 话:15123381811 (二)采购咨询人:龙老师、左老师 电 话:023-42830418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希尔安大道1366号 第二篇 询价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内,编制床位约1100张,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道路绿地面积约65000㎡,院内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的转移运输工作。 2、中标人需提供4个容积为7立方米或以上的垃圾暂存转运箱。 3、采购人负责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送到院内生活垃圾站内暂存;中标人负责每日将该处暂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外运至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包括装卸、运输等。 二、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进场前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否则不得开展本合同服务工作。 2、中标人服从医院及相关部门安排;不与医院职工发生冲突;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 3、清运人员需穿着统一的工作装,衣着整洁,并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在工作期间,驾驶人员不得饮酒,禁止酒后驾车。 4、中标人需每天完成1-2次垃圾清运处理(含星期天、节假日等),确保生活垃圾无积压、无散落、不漏装,严格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如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清运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紧急清运。 5、中标人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将生活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密封整洁,不得沿路抛撒、滴漏。如有滴漏,收运人员应及时清扫处理干净。 6、运输车辆应保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清运单位应每天对配备的垃圾转运车辆进行检修、维护以及清洗、消杀、除臭,确保车辆干净整洁、无异味。 7、垃圾站周边应保持清洁,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横流。垃圾站外立面墙面应保持整洁,符合医院环境卫生要求。 8、在垃圾运输及中转站作业过程中,如发生责任问题和纠纷,清运单位需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进场前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清运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3)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2、中标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停放场所; 3、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篇 询价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3年。服务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考核细则》考核验收。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
1管理与应急:服从医院及相关部门安排;不与医院职工发生冲突;清运人员需穿着统一的工作装,衣着整洁,并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在工作期间内,驾驶人员不得饮酒,禁止酒后驾车;遇突发事件需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不服从医院及相关部门安排、与医院职工发生冲突、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接到投诉、驾驶人员酒后驾车、突发事件响应不及时的,每次扣500元。
2运输时效性:清运单位需每天完成1-2次垃圾清运处理(含周末、节假日等),确保生活垃圾无积压、无散落、不漏装,严格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如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清运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须在2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紧急清运。未按时清运,每次扣100元;造成生活垃圾滞留或积压的,每次扣500元。
3运输规范性:清运单位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将生活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密封整洁,不得沿路抛撒、滴漏。如有滴漏,收运人员应及时清扫处理干净。未按规定路线运输或任意倾倒处理的,每次扣1000元;沿途散落垃圾的,每次扣500元;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的可解除合同。
4车容车貌及卫生:运输车辆应保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清运单位应每天对配备的垃圾转运车辆进行检修、维护以及清洗、消杀、除臭,确保车辆干净整洁、无异味。车容车貌不整洁、车辆未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的,每次扣100元。
5垃圾房及周边卫生:垃圾房周边应保持清洁,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横流。垃圾房外立面墙面应保持整洁,符合医院环境卫生要求。垃圾房周边卫生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00元;垃圾房外立面墙面不整洁,每次扣100元。
6责任与纠纷处理:在垃圾运输及中转站作业过程中,如发生责任问题和纠纷,清运单位需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在中转站作业发生责任问题和纠纷,每次扣500元;责任范围受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督查批评的,每次扣1000元;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损耗、税收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内容及要求、市场价格、运输量变化、运输距离调整等因素自主报价,合同签订后服务费不作调整。 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服务需求规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对本项目内容进行实地踏勘,在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及要求,考虑市场价格水平、运输成本、运输量和运输距离调整等因素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制定投标报价,不得以恶意低价竞争。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方在验收合格后,双方无其他争议,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无息一次性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2、服务费采用按季度支付方式。工作满一季度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工作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计算。中标人按考核确定的服务金额出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相关票据及依据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四)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因中标人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该季度服务费,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即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 2、由于以下原因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标人不能提供服务的。 2)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经招标人协调无效,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一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 3、中标人严重失职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偿相关损失及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五)安全责任及劳动争议 1、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提供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六)争议解决 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三、无效报价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费用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单位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行采家”网站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中标或成交结果,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标公示期不低于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公示期不低于3日。 (二)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单位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或中标通知书》,《成交或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可以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合同草案条款(仅供参考) 一、定义 (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询价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二、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付款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七、检查验收 (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二)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八、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九、知识产权 (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X、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本项目最终(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本次报价即为我公司最终报价。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单位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
1
2
3
4
5
6
7
8人工费/
9运输费/
10其他费用/
11……/
12总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询价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询价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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