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00120250523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6-04

【招标公告】50000120250523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两路组团I标准分区I55地块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5,355,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两路组团I标准分区I55地块项目试验检测质疑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收到的质疑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资质条件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制品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根据重庆市最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可知,未单独划分建筑智能大项,其次本项目涉及建筑智能检测参数屈指可数,重庆市具有建筑智能和其他专项资质的单位屈指可数,请问本项目是面向几家单位招标吗?同时,在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其中资质申报必检参数中也没有建筑智能相关参数,说明这项检测国家已经淘汰。重庆地方具有“建筑智能检测”专项的企业只有个位数,也就是资质满足要求,能参与投标的单位只有个位数的单位,这导致本项目竞争力很低,不利于吸引足够多优秀的检测公司参与,导致最后的价格不具备竞争力,会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本项目设置如此高的资质条件要求有违招投标公平性,不排除故意为某个别单位定制条款的嫌疑,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
答复:本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了大量的建筑智能检测,其要求也是符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是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并且是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不存在任何定制和限制的问题。
 
问题2: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答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题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资质条件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制品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智能检测资质,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布 2023 年 4 月 19 日实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的通知,并未把建筑智能检测置为专项资质,项目对潜在投标单位设置“建筑智能检测”资质有背于政策导向,并未按照国家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同时近半年来根据公开招标的各种公共建筑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其他产业园区等项目都从未将建筑智能检测资质作为招标条件。 由此可见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专项资质并不符合政策导向,有明显的指向性,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制。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资质要求。允许中标单位在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将资质及参数外的检测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实施。这样既能广泛参与业主招标的活跃度,也能让业主及评标委员会有更多符合参与的选择。
答复:本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了大量的建筑智能检测,其要求也是符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是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并且是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量身定制的问题。
 
问题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资质条件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制品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质,同时纵观其类似项目都从未将建筑智能检测资质作为招标条件。由此可见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专项资质不符合政策导向。难道其他没有建筑智能检测单位就不能参与公平竞争?该招标范围具体检测及监测内容有以上资质都能覆盖所有招标范围吗?设置如此苛刻的门槛条件到底是为了什么?高价中得该项目,排斥潜在投标人?此项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规定,是对潜在投标人的限制和歧视,且明显符合某企业的自身条件,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资质要求。
答复:本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了大量的建筑智能检测,其要求也是符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是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并且是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不存在对潜在投标人的限制、歧视和量身定制的问题。
 
问题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资质条件 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满足以下其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检测资质类别为综合类资质;
②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建筑幕墙、建筑节能;
③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制品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根据重庆市最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可知,未单独划分建筑智能大项,重庆市具有建筑智能和其他专项资质的单位屈指可数,请问本项目是面向几家单位招标吗?同时,在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其中资质申报必检参数中也没有建筑智能相关参数,说明这项检测国家已经淘汰。具有“建筑智能检测”专项的企业只有个位数,也就是资质满足要求,能参与投标的单位只有个位数的单位,这导致本项目竞争力很低,不利于吸引足够多优秀的检测公司参与,导致最后的价格不具备竞争力,会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资质条件要求有违招投标公平性,不排除故意为某个别单位定制条款的嫌疑,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
答复:本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了大量的建筑智能检测,其要求也是符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是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并且是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量身定制的问题。
 
问题6:质疑一: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满足以下其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检测资质类别为综合类资质;
②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建筑幕墙、建筑节能;
③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制品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未把建筑智能设置为专项资质,同时纵观各种公共建筑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其他精装修项目都从未将建筑智能检测资质作为招标条件。由此可见本项目设置“建筑智能检测“专项资质不符合政策导向。且重庆市拥有建筑智能检测专项的检测机构一共就 8 家单位,难道其他没有建筑智能检测单位就不能参与公平竞争?此项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规定,是对潜在投标人的限制和歧视,且明显符合某企业的自身条件,建议取消“建筑智能检测”资质要求。
答复1:本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了大量的建筑智能检测, 其要求也是符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是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并且是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不存在对潜在投标人的限制、歧视和量身定制的问题。
质疑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系指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在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另提供1个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系指: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10分。
请问民用建筑工程具体是指哪些建筑,需要提供一个划分标准。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9年发生疫情至今,多数房地产市场波动,导致检测项目锐减。且本项目要求类似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所以本项目要求大大缩小了市场,排斥了多数潜在投标人;且近几年检测行业对检测的要求大大增强,能承接到类似房屋建筑项目的单位都具有十分雄厚的综合实力。因此建议招标人将本条款修改如下: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系指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在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另提供1个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系指: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10分。
答复: 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规模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问题7:1.公司有限高被执行,金融牌照过期,有限高被执行,这样的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比如*担保有限公司。
答复: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8: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答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重庆保税港区港昌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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