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招标公告】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洋亿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有业主代表,如有,有几位,请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无业主代表,所有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里面随机抽取。
质疑二、评审委员是否有业主代表。
答:同质疑一回复。
质疑三、2024年的财报还没有,请问能换成2022年、2023年度的吗?
答:已修改,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四、1、请问重庆宏耀融资担有限公司(属于重庆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两家国有担保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华安保险购买一份保单,由华安财险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华安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华安保险公司这种借壳参与重庆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能接受?华安保险购公司重庆分公司员工,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带头违纪为法,想用这种方法操控重庆投标市场、垄断重庆投标市场,在国家倡导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重庆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宏耀融资担保、交通融资担保收30元,华安保险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通过与中介代理合作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将会去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合作,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2)、关于“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2、请问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和另外一个股东“重庆市展新电熔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清算。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且有股权出质和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等等,他们开具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3、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4、请问以上这几条质疑,频繁出现在最近招标挂网项目的质疑内容里面,到底开这几家的投标保函合不合格?
答:1、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被执行人等”情况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上述情况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上述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
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保函业务条件。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纸质投标保函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上述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纸质投标保函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二、补遗部分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第2条
“2.财务要求 2023年、2024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或投标人暂时不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则须提供成立至今(不包括本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修改为:“2.财务要求 2023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不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则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洋亿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
2025年04月08日
[50011520250328001010101].CQCF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有业主代表,如有,有几位,请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无业主代表,所有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里面随机抽取。
质疑二、评审委员是否有业主代表。
答:同质疑一回复。
质疑三、2024年的财报还没有,请问能换成2022年、2023年度的吗?
答:已修改,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四、1、请问重庆宏耀融资担有限公司(属于重庆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两家国有担保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华安保险购买一份保单,由华安财险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华安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华安保险公司这种借壳参与重庆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能接受?华安保险购公司重庆分公司员工,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带头违纪为法,想用这种方法操控重庆投标市场、垄断重庆投标市场,在国家倡导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重庆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宏耀融资担保、交通融资担保收30元,华安保险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通过与中介代理合作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将会去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合作,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2)、关于“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2、请问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和另外一个股东“重庆市展新电熔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清算。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且有股权出质和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等等,他们开具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3、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4、请问以上这几条质疑,频繁出现在最近招标挂网项目的质疑内容里面,到底开这几家的投标保函合不合格?
答:1、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被执行人等”情况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上述情况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上述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
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保函业务条件。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纸质投标保函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上述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纸质投标保函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二、补遗部分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第2条
“2.财务要求 2023年、2024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或投标人暂时不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则须提供成立至今(不包括本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修改为:“2.财务要求 2023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不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则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洋亿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
2025年04月08日
[50011520250328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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