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两校区消防器材更换网上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两校区消防器材更换网上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两校区消防器材更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医科大学对 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两校区消防器材更换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273,1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3,000.00 包合计:273,1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消防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273,100.00 元
1(批)
273,1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5-04-11 09:00:00(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11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分行
账户名:
重庆医科大学
账 号:
5000 1033 6000 5000 8726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1、明细报价表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仔细阅读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两校区消防器材更换网上询价公告》,建议按照推荐方式缴费,以免投标人线下来我校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两校区消防器材的更换。
(二)交付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两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为原厂制造并检验合格,全新、未被使用过。设备到货时,须确保产品包装完好、所有标识清晰、封条完整。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中标人需无条件换货,换货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中标单位按询价文件或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或所提供的参选产品存在假冒、侵权、不达标准等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货款,同时列入我校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其中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减合同价款、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其赔偿损失等,禁止供应商及关联关系方(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个月至3年内参与学校自主采购项目投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向财政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上报。
(四)报价要求:
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单价报价不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报价不超过总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保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机械费、搬运费、拆旧费、出渣弃渣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以及甲方未考虑到的其他各种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一)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5 % 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我校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全部服务履约验收合格、且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后,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款项;
(三)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合同履约验收完成或项目履约完成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无质量问题且没有其他违约行为,经采购人用户单位同意,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请百度“重庆医科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官网,详见“通知公告”第一条);
(四)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日历日内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中标后,如不按时提供查验资料、查验资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资料,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后续手续无法办理,合同不能签定或项目无法履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列入我校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我校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其中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减合同价款、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其赔偿损失等,禁止其及关联关系方(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个月至3年内参与学校自主采购项目投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向财政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上报。
2.中标人应按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7302321085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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