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031外墙清洗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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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5031外墙清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2025031 项目名称:外墙清洗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拟对外墙清洗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采购内容总限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元)
1外墙清洗13.62700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三、谈判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外幕墙清洗或建筑物清洁服务。2、具有有效期内的高空外墙清洗维修服务企业资质证书。2、具有有效期内的高空安全作业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3、高空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4、近三年(2022年3月至开标前)至少有一个外墙清洗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三)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四)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不需提前报名。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谈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招标办(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1366号行政楼底楼)。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9:0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9:30 (九)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9:30 五、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金额 包1:27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纳,可使用现金或政策允许的其他支付方式,请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装好密封,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及公司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2、退还:谈判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给予退还,中标供应商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办理退还。 咨询电话:(023)42830418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项目需求咨询人:*** 电 话:*** (二)采购咨询人:龙老师、左老师 电 话:023-42830418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希尔安大道1366号 第二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内,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外墙面积约6.5万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对医院门诊大楼、住院部大楼、行政楼、感染楼、综合楼、开闭所、风雨长廊的外墙(包括但不限于石材、铝塑板、玻璃幕墙、窗户、屋顶采光棚等外墙及装饰造型部分)进行清洗。
外墙清洗范围及预估面积
序号项目名称清洗范围预估面积(㎡)
1 门诊大楼外墙、玻璃、屋顶采光棚14500
2 住院部大楼外墙及玻璃32000
3 综合楼外墙及玻璃10000
4 感染楼外墙及玻璃2500
5 行政楼外墙及玻璃4500
6 风雨长廊采光棚500
7开闭所外墙及玻璃1000
8 合计:65000
二、服务标准 1、提供《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外墙清洗方案》(含作业流程、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等)。 2、清洗标准: 百叶窗、玻璃框架及装饰条、复合板表面无明显的黑斑及污染面;玻璃幕墙、外墙造型部分内外层玻璃及框架结构、顶层玻璃栏板、单元雨棚玻璃明亮,无污迹、水渍、灰渍;外窗台与窗槽无残留污迹、水迹。 3、检验标准: 验收检查时,按照建筑物的层高以每5层抽查1个层面,且每栋不少于2个抽查层面,每个层面取4个检查点,从开启的窗户、阳台进行检查。 1)目视外墙表面无污迹(包括明显黑斑、水渍、灰渍),无因清洗产生的外墙面明显褪色或颜色差异,无因清洗产生的瓷片脱落。 2)目视装饰材料表面无折光,有质感,有光泽。 3)检查外墙面金属结构平面的排水孔畅通,并用手摸排水孔下侧无污垢存留。 4)外窗台无残留物,无明显污迹,用干净纸巾擦拭60厘米,纸巾不被明显污染。 5)现场及周围无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灰尘、水污等污染。 6)观察期(施工结束15日以内)无因外墙清洗供方施工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 三、服务要求 1、清洗方法、清洗剂及工程安全要求 1)中标人应采用适合外玻璃清洗的有效方法进行清洗作业,中标人施工时采用吊绳,由施工人员自行控制操纵,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中标人清洗使用药剂、物料及机具应安全、环保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不得损毁房屋本体及附属设备设施;否则,中标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外墙清洗施工过程必须使用环保型清洗剂;中标人必须提供清洗剂检测报告。 4)中标人全面负责施工安全,张贴安全提示标志,对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人员人身伤亡、自身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或者由于中标人施工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招标人及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受损害方的损失。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进场前须完全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所有高空外墙清洗所涉及的工具的检测报告(如:工作绳、座板、安全带、8字环下降器等);所有高空外墙清洗所涉及的清洗药剂环保支持文件。 2)中标人为员工购买保险,保单在有效期内,且保单与操作人员必须吻合。 五、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人有权监督管理中标人对本项目合同约定楼、房的外玻璃、石材、铝板、铝百叶、铝板吊顶等实施清洗、质量及工作流程和服务礼仪,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取清洗服务工作实施计划、标准及票证措施等。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及处罚。 3、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工作需要调整中标人工作时间,但应提前知会中标人负责人。 4、招标人有义务协调中标人施工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中标人完成合同事项及标准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招标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清洗服务费用。 6、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后,招标人负责提供存放设备、材料和工具的场地。如招标人不能提供应及时通知中标人,由双方协商解决方式。 7、在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能源由招标人负责提供。 六、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人有权向招标人索取外玻璃清洗、清洗服务所必需之便利条件。 2、中标人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工作质量达到合同标准要求,有权要求招标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3、中标人具备承揽上述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有效资质条件。 4、清洗工程所需的全部施工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现场作业标识,均由中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中标人应对由于设备、工具引发的一切问题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入场前,中标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所使用设备、工具等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施工中,中标人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7、清洗服务涉及使用中空间时,方应征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坚决杜绝出现偷盗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职工及患者隐私,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纠纷及引发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在提供清洗、清洗服务时,应负责对房屋外墙装修装饰物、玻璃等的安全稳定、牢固情况予以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全面告知招标人。 9、中标人在服务中应严格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10、中标人不得雇佣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中标人承担;若招标人因此而遭牵连,则中标人必须赔偿招标人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中标人施工人员进入招标人工作场所须佩戴统一工牌,并在指定区域出入、活动,遵守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 12、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对楼体对立面设施进行维修。 13、中标人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一切障碍物,确保正常施工,招标人负责协调、配合。 第三篇 谈判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期: 采购合同签订10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3、验收方式: 1、中标人应在清洗工程全部结束后通知招标人进行现场验收。招标人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外墙清洗项目验收单》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应由招标人验收人员予以书面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工程验收不合格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则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按本篇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3、经返工后工程复验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报酬。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外墙清洗项目验收单
验收日期: 施工单位:
清洗要求: 百叶窗、玻璃框架及装饰条、复合板表面无明显的黑斑及污染面。 玻璃幕墙、外墙造型部分内外层玻璃及框架结构、顶层玻璃栏板、单元雨棚玻璃明亮,无污迹、水渍、灰渍。 3.外窗台与窗槽无残留污迹、水迹。
验收标准: 1.按照建筑物的层高以每5层抽查1个层面,且每栋不少于2个抽查层面,每个层面取4个检查点,从开启的窗户、阳台进行检查。 2.目视外墙表面无污迹(包括明显黑斑、水渍、灰渍),无因清洗产生的外墙面明显褪色或颜色差异,无因清洗产生的瓷片脱落。 3.目视装饰材料表面无折光,有质感,有光泽。 4.检查外墙面金属结构平面的排水孔畅通,并用手摸排水孔下侧无污垢存留。 5.外窗台无残留物,无明显污迹,用干净纸巾擦拭60厘米,纸巾不被明显污染。 6.现场及周围无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灰尘、水污等污染。
验收记录:
序号楼栋抽查楼层抽查点位数量是否合格不合格原因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其他:
验收结果: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员工工资、保险费、加班费等)、材料费、设备损耗、税收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内容及要求、市场价格及工期等因素自主报价,合同签订后服务费不作调整。 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篇 项目服务需求”规定的服务及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对本项目内容进行实地踏勘,在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及要求,考虑市场价格水平及工期等因素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制定投标报价,不得以恶意低价竞争。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方在验收合格后,双方无其他争议,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无息一次性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外墙清洗工作后,需经过采购方验收,清洗服务质量记录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外墙清洗项目验收单》,在清洗外墙完成后若采购方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无条件返工,直到采购方满意为止,否则采购方根据合同扣除违约金。 3、中标人在完成本项目的外墙清洗工作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待观察期结束后(施工结束15日),无因外墙清洗供方施工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中标人按考核确定的服务金额出具有效发票,采购方收到相关票据及依据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四、违约责任 1、在招标人辖区内或施工现场,中标人出现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招标人除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1%一3%作为违约金。 2、中标人如果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间未完成清洗工程(经招标人确认的工期顺延除外),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除按要求继续完成工程外,还应向招标人另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合同总金额×逾期天数×5%;招标人有权在结算时从清洗工程报酬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逾期天数在10日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经招标人验收清洗工程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工程因返工延期的,或因其他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除按招标人要求继续完成工程外,还应向招标人另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合同总金额×逾期天数×5%;招标人有权在结算时从清洗工程报酬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逾期天数在10日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人逾期结束工程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相关的损失;中标人如果由于招标人停水、停电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5、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招标人所辖房屋本体外墙面和外玻璃、铝合金窗等的破损,应按价赔偿,招标人有权在结算工程报酬时予以扣除;不足扣除数额的,中标人还应补足。 6、中标人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严重损害招标人声誉,中标人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总合同款的3%一5%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7、如果中标人服务经招标人验收为不合格,并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未能整改至招标人要求标准,扣除中标人合同清洗服务费的3%一5%。 五、合同解除 1、由于以下原因招标人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标人不能提供服务的。 2)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经招标人协调无效,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一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 3)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房屋本体损毁、伤及招标人及业户财产等。 2、中标人严重失职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偿相关损失及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六、安全责任及争议解决 1、中标人应与其员工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或劳务关系,购买必须的社会保险及安全保险,员工与中标人基于劳动或劳务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为采购方服务期间,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提供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4、在履行合同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 (一)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谈判程序、成交原则、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 (二)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三)特定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分包的保证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商务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三、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 (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 (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要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请分包制作招标文件) 1.响应文件由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和“经济文件”二部分组成,每一部分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一页加盖公章,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按照“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 经济文件”两部分分别封装,“ 经济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封装和密封的投标,采购人拒绝接受。 1.2响应文件的制作:文件的每一部分各自装订成册,应按照第七篇规定目录的顺序编写目录,并应逐页编制页码。在每一本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 1.3密封袋的封面可参照第七篇规定格式制作。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制作和标记,采购机构对竞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拆封不负责任。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单位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1、采购人在“行采家”网站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中标或成交结果,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标公示期不低于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公示期不低于3日。 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3、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可以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X、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 经济文件 (不准提前启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目录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一、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分包 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分包号:
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 )合计 (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 (不准提前启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目录 一、技术(质量)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四、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技术(质量)部分 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谈判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谈判项目名称:
序号谈判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三、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四、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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