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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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铜梁区旧县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采购邀请书
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铜梁区旧县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采购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9:00—12:00、2:00—5:30)持介绍信(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资料费:200元/份。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三)谈判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4:0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4:30。
(五)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4:30。
五、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递交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交纳方式:现金(信封包装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6日14时30分前。
4.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需单独进行密封递交【封套上写明铜梁区旧县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谈判保证金、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谈判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谈判保证金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在规定时间后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及金额,视为谈判保证金无效。
(三)谈判保证金退还方式
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谈判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在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新华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卢兴路55号2幢1-4
采购邀请书
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铜梁区旧县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谈判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服务期限 |
铜梁区旧县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49 | 0.5 | 1 | 9个月 |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采购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9:00—12:00、2:00—5:30)持介绍信(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资料费:200元/份。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三)谈判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4:0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4:30。
(五)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4:30。
五、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递交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交纳方式:现金(信封包装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6日14时30分前。
4.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需单独进行密封递交【封套上写明铜梁区旧县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谈判保证金、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谈判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谈判保证金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在规定时间后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及金额,视为谈判保证金无效。
(三)谈判保证金退还方式
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谈判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在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新华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卢兴路55号2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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