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3-20

【招标公告】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现在的纸质投标保函市场太乱了,天天各种质疑,整得我们都不知道开那个了,强烈建议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像重庆高新区的所有挂网项目投标保函只要求现金转账和电子投标保函,本来这些纸质投标保函发生违约情况时候没有一个能赔付的,一个80万的纸质投标保函市场价才100多块钱,出现了赔付怎么可能赔付招标人几十几百万,只有转账和电子投标保函对招标人和业主才有保障,从而提高投标人的违约成本。
答: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仔细研究了一下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供货要求,总共有32条要提供检测报告,而且要在全国认证认可平台查询的截图,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检测的发票,个人认为检测报告可在中标后设备交付使用前提供才合情合理,办企业也不容易,如果未中标,这些检测报告得花十几二十万,就白白浪费了,对企业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损失,建议对此进行更改。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应检测报告是为证明各投标单位具备本项目采购设备的技术能力,可有效的避免所采购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达标的情况,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三:我认为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供货要求针对性太强,感觉是为某家公司量体打造,那么多的检测报告,而且要提供检测机构的资质和检测费用的发票,这是短时间无法办齐的,光检测就得近两个月才能出结果,因此,我觉得这一点也不公平公正,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应检测报告是为证明各投标单位具备本项目采购设备的技术能力,可有效的避免所采购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达标的情况,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四: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三十二项检测报告都要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正常是设备安装后才需要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才是合理合法的。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应检测报告是为证明各投标单位具备本项目采购设备的技术能力,可有效的避免所采购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达标的情况,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五: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中“其他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提供产品售后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质检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以及由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资料,查验核实无误后在法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如不能提供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质检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以及由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资料,我认为此条要求不合常理,正常情况下是设备安装验收完后再提供此检测报告和检测费发票才合理。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应检测报告是为证明各投标单位具备本项目采购设备的技术能力,可有效的避免所采购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达标的情况,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六: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此项目技术参数完全是依照****公司的设备参数量身定制。有暗箱操作的嫌疑。恳请领导核实后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公平公正的更改。
答: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七: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招标结果显示共有五家公司参与投标,其中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原因如下:1.江西南方环保机械制造总公司因评审点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完整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不能完整反映货物的技术指标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5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2.威海航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技术支持资料环保节能拣灰机“供氧系统”5、助氧:双级助氧:风量为1300m3/h,风压为11000Mpa,不满足货物技术指标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5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不合格原因如下:1.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江西天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环保节能拣灰机”数量为2台,单价报价为450000元,合价为9000000元,经评标委员会修正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13612600元,超过最高限价。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8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0投标报价与各分项总价的合价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通过这个结果可以明显看出这项目是为江西天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西昊润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中其中一家量身定制。只是由于江西天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报价错误导致流标,恳请领导核实后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答: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八:严重怀疑是此标为量身定做,相应检测报告只有固定企业所有!
答: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九: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提供产品质检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以及由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资料,为什么要写3日?渝府办发〔2019〕114号第三十八条和招标文件都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30日内都在合法的有效期内,为什么一定要3日而不是30日。请业主三思,超越法律法规的一些要求不太妥,建议修改为“签订合同后提交货物前提供产品质检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以及由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
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提供产品售后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质检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以及由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资料,可有效的避免所采购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达标的情况,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该项目第一次开标总共5家单位,因提供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原因导致废标的就有江西南方和威海航泰两家公司,能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就三家,我猜测此次开标一定也就只有当初那三套检测报告合格。既然中标通知书发放以后就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投标文件何必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呢?建议招标人取消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应检测报告是为证明各投标单位具备本项目采购设备的技术能力,可有效的避免所采购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达标的情况,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质疑十一:"关于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号证2304-500153-04-01-670862)提出以下质疑:
一、投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最后的其他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提供产品售后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质检书(或检测报告)原件及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资料,检查核实无误后在法定期限内签定采购合同,如不能提供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技术偏差表,后面第3条,“以上带★条款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以上两点提出以下质疑。
1、由于火化设备和尾气都是根据使用方现场定制产品,不是标准零部件,所以技术偏差表只是表达使用方对产品技术要求和条件,投标方需按照要求制作和采购。
2、投标方在产品生产和安装过程中需采购相关配套设备和零部件(如风机和电器),技术资料必须在采购合同生效后对方才能提供给招标方。
3、技术偏离表里面的有些技术参数,没有殡葬设备国家标准(GB)技术文件支撑,所以不能作为强制性要求。
以上几种情况,为了达到使用方要求,希望:
一、投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最后的其他要求改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提供产品售后承诺函,产品验收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质检书(或检测报告)原件及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资料,如不能提供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视为产品不合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里面的技术偏差表,后面第3条改为“以上带★条款需在产品验收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才能进行产品验收,否则视为产品不合格。特别说明:根据国家环保要求,希望增加一条,设备尾气必须达到《火葬场到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工程验收前提供第三方机构提供的CMA或CNAS检测报告,否则视为产品不合格。
敬盼回复
提出质疑单位:******公司
2025年3月5日星期三"
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提供产品售后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质检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以及由检测机构开具的该份报告的检测费发票原件资料,可有效的避免所采购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性能不达标的情况,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招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实际要求,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二:关于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号证2304-500153-04-01-670862)提出以下质疑
答:无实质性问题,不作回复。
质疑十三: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
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 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若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十条规定,其融资担保函的有效性应该是由金融监督机构认定。
质疑十四:怎么下载招标文件
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招标文件。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1条增加“2、本项目开标将试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bjm.jszx.cq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cq/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也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500226202412100010102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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