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白市驿镇1季度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3-19

【招标公告】2025年白市驿镇1季度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白市驿镇1季度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2025年白市驿镇1季度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253,317.46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工程建设 )
包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3,000.00 包合计:253,317.46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需求描述
2025年白市驿镇1季度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253,317.46 元
1(项目)
253,317.46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5-03-25 09:00:00(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25 15:3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方式一(推荐):
供应商在线申请保函,由保函代替保证金:(立即申请)(了解详情)
方式二:
直接缴纳保证金
开户行:
建设银行重庆渝北金科支行
账户名: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
账 号:
50050108660000001131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在线申请保函,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网上报价及上传电子版资料(电子版资料为纸质文件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PDF版,网上电子文档还需上传报价清单的软件版和Excel版),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交投标人资格。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日历天
(二)交付地点:
比选人指定位置
(三)验货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
(四)报价要求:
(一)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二)安全生产费:按《重庆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管[2024]38号)执行。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
(三)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招标人将公布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及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
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应高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最高限价:***.46元(大写:贰拾伍万叁仟叁佰壹拾柒元肆角陆分)
供应商投标报价中的各清单子目单价不应高于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出现差错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正,即:汇总计算结果高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投标函总报价为准,按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相比的降低幅度同比例修正分项报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 汇总计算结果低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为准进行签约或结算;
(2)依据单价和数量计算结果与其合价不符的,按不利于供应商原则(就低不就高)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3)单价报价超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总报价与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修正其单价和合价。
(4)工程量清单漏项的,按该项单价为0进行修正(即视为该项工作内容的报价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报价内),超出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清单项目报价不予认可,按该清单项目报价为0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并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工程量清单”和参照交通运输部和重庆市交通局发布的清单计量规范的规定进行报价。
(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4)各清单子目单价不高于比选人公布的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的。
(5)若出现差错,按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进度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70%,工程完工并经工程结算及外审后拨付至审定金额的97%,施工完成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后,经发包人检查无质量问题后30日付结算审定工程款的3%(不计利息)。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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