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11820250302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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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庆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胜利路渝西大道西段84号、萱花路145号等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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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157,521.8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胜利路渝西大道西段84号、萱花路145号等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胜利路渝西大道西段84号、萱花路145号等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质疑1: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的配备变数较大,为避免结算争议,建议删除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6.2.2.(11)条“承包人未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或更换关键施工设备的违约责任:按500元/台·次支付违约金。” 回复: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不作调整,潜在投标人综合考虑市场行情、自身实力等因素,自主报价。 质疑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招标人我公司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并提供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是否满足? 回复:不满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质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我公司在渝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当予以认可! 回复:由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据实填写投标函附录相应内容。 质疑5:现在的纸质投标保函市场太乱了,天天各种质疑,整得我们都不知道开那个了,强烈建议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像重庆XXX的所有挂网项目投标保函只要求现金转账和电子投标保函,本来这些纸质投标保函发生违约情况时候没有一个能赔付的,一个80万的纸质投标保函市场价才100多块钱,出现了赔付怎么可能赔付招标人几十几百万,只有转账和电子投标保函对招标人和业主才有保障,从而提高投标人的违约成本。 回复: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不作调整,投标保函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质疑6: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 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涪XXXX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XXXX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回复: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前,结合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可向保函出具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具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保障投标人的权益。投标保函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质疑7:老旧小区改造要求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明显是有人故意设置的,能不能取消项目经理答辩,给大家稍微公平一点竞争的机会。 回复: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5版-1》编制,设定项目经理答辩,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定,故项目经理答辩要求不作调整。 质疑8:老旧小区改造要求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明显是有人故意设置的,能不能取消项目经理答辩,给大家稍微公平一点竞争的机会。 回复:详见质疑7的回复。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庆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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