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TFE标准轴承及减速机空心轴采购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3-11

【招标公告】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TFE标准轴承及减速机空心轴采购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TFE标准轴承及减速机空心轴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TFE标准轴承及减速机空心轴采购(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TFE标准轴承及减速机空心轴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建设有三条污泥干化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分别安装有一套薄层蒸发器对湿污泥进行干化处理。为保证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的正常稳定运行,拟采购薄层蒸发器驱动端24048CC/W33 型标准调心滚子轴承2套、SEW产X3FH180B型减速箱空心输出轴4根。
2.2、采购数量及型号:
序号
名称
型号尺寸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调心滚子轴承
24048CC/W33
2

SKF或FAG品牌
2
空心输出轴
减速箱型号X3FH180B
4

SEW产X3FH180B型原装正品减速箱输出轴,交货时须提供厂家盖章的供货证明

2.3、交货地点及周期:交货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干化中心,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2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机械设备配件(备件)销售业绩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发票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质保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技术支持,根据现场需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技术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招标人现场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应提供货物质量承诺书,承诺所供货物为原装正品,交货时随货提交盖有厂家鲜章的供货证明,若在货物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非正品原件,招标人有权拒收及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供货,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停产损失及更换过程中增加的人工服务费,停产损失=停线前24小时该生产线平均处理量(吨)*停线时间(小时)*615(元),人工服务费根据市场价双方协商计算或由第三方审核单位核算。(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 3 月 10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3 月17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比选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比选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嘉华路36号8层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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