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改造装修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改造装修项目网上竞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弘鼎辰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改造装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弘鼎辰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改造装修项目(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9,879.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9,879.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3-10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10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20个日历日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四)商务条款:
一、工期和建设地点
1.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验收方式:
(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竞采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方式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材料价差、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风险费、密闭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依据:各供应商根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工程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现场踏勘情况、网上竞采文件、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 《 重 庆 市 通 用 安 装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CQP HBB-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和相关配套文件解释为依据,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经济实力,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3.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或少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4.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5.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6.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7.人工费由供应商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8.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10.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发生漏项及未报价清单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增加费用,结算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11.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要求执行。
12.规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由供应商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13.本次采购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伍万玖仟捌佰柒拾玖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236.15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额按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均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付款方式
付款步骤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3%作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经采购人检查确认质保期无质量问题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注:达到付款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四、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三)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害业主的相关设施或妨碍辖区居民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3.施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篇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弘鼎辰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9,879.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9,879.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改造装修项目。包括资料室、营养门诊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5年3月5日下午2点30分。请各供应商联系陈老师,电话:*** | ¥59,879.00 | 1(件) | ¥59,879.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3-10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10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20个日历日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四)商务条款:
一、工期和建设地点
1.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验收方式:
(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竞采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方式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材料价差、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风险费、密闭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依据:各供应商根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工程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现场踏勘情况、网上竞采文件、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 《 重 庆 市 通 用 安 装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CQP HBB-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和相关配套文件解释为依据,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经济实力,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3.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或少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4.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5.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6.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7.人工费由供应商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8.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10.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发生漏项及未报价清单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增加费用,结算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11.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要求执行。
12.规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由供应商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13.本次采购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伍万玖仟捌佰柒拾玖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236.15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额按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均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付款方式
付款步骤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3%作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经采购人检查确认质保期无质量问题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注:达到付款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四、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三)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害业主的相关设施或妨碍辖区居民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3.施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篇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弘鼎辰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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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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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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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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