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期步行街反恐防暴设施安装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招标公告】三期步行街反恐防暴设施安装工程网上竞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期步行街反恐防暴设施安装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采购人)委托对三期步行街反恐防暴设施安装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9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9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3-0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03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公告(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线上报价开始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后采购文件方才获取成功。
说明:未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三)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3月3日09:00。
2、线上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1:00。
3、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四)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1:00前,未按时递交的将自行承担评审时的不利后果。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收件信息:陈老师,电话:***
收件地址: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要求:盖章的响应文件1份,须与网上上传盖章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15个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报价包含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竣工档案编制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费、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运输费、安装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二)明细报价表中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二、技术需求(一)项目清单”中的单价限价。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483630.92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三)付款方式 :
(一)结算原则:本项目据实结算,即工程结算价=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合格工程量。本项目结算金额不超过最高限价。
(二)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后付至完成工程结算价的80%、竣工验收6个月后付至完成工程结算价的97%,余3%作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2、在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普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9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9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9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490,000.00 | 1(项) | ¥49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3-0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03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公告(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线上报价开始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后采购文件方才获取成功。
说明:未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三)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3月3日09:00。
2、线上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1:00。
3、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四)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1:00前,未按时递交的将自行承担评审时的不利后果。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收件信息:陈老师,电话:***
收件地址: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要求:盖章的响应文件1份,须与网上上传盖章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15个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报价包含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竣工档案编制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费、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运输费、安装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二)明细报价表中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二、技术需求(一)项目清单”中的单价限价。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483630.92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三)付款方式 :
(一)结算原则:本项目据实结算,即工程结算价=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合格工程量。本项目结算金额不超过最高限价。
(二)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后付至完成工程结算价的80%、竣工验收6个月后付至完成工程结算价的97%,余3%作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2、在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普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9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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