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高新区香炉山街道思贤社区边坡整治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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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香炉山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高新区香炉山街道思贤社区边坡整治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香炉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对重庆高新区香炉山街道思贤社区边坡整治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75,294.45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75,294.45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2-21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21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需求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工期30天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由供应商根据竞采文件、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期、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并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对质量、服务期的要求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未响应竞采文件。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供应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筑材料不得乱堆乱放,确保过路行人及车辆安全,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安全指示标志及警示照明等,由此而采取的一切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纳入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在施工期间不论发生何种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4.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若多家施工单位现场交叉作业时,供应商须无条件的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由于交叉作业增加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纳入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其它费用。
5.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余方弃置、借土回填、建筑工地垃圾外运的运距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由于建筑垃圾的弃置所造成的一切赔偿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6.土石成份比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踏勘现场情况(自行勘察)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如有)。
(三)付款方式 :
1.本项目不付预付款。
2.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善竣工资料,办完竣工结算,经过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香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75,294.45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75,294.45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需求文件 | ¥75,294.45 | 1(件) | ¥75,294.45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2-21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21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需求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工期30天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由供应商根据竞采文件、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期、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并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对质量、服务期的要求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未响应竞采文件。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供应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筑材料不得乱堆乱放,确保过路行人及车辆安全,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安全指示标志及警示照明等,由此而采取的一切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纳入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在施工期间不论发生何种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4.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若多家施工单位现场交叉作业时,供应商须无条件的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由于交叉作业增加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纳入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其它费用。
5.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余方弃置、借土回填、建筑工地垃圾外运的运距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由于建筑垃圾的弃置所造成的一切赔偿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6.土石成份比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踏勘现场情况(自行勘察)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如有)。
(三)付款方式 :
1.本项目不付预付款。
2.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善竣工资料,办完竣工结算,经过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香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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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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