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黔江区城东街道谭家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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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鸿亿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黔江区城东街道谭家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黔江区城东街道谭家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城东街道谭家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300 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超过300页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2、请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有无页数要求
答:1、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2、本项目招标未要求施工组织设计。
质疑二:经过现场查勘与图纸核对,该项目无特殊施工工艺要求,为常规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设置市政一级资质,是否存在故意提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单位。请业主单位复核工程量,给更多施工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如:道路工程的护栏基础经现场查勘部分可以利旧,但发布的招标清单按照全部重建计算,工程量偏大)。
答: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且招标控制价已超4000万,本项目资质条件设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故本条款不作修改。欢迎符合要求的所有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已复核并作调整,见补遗部分第1条。
质疑三:该项目不存在高尖端,特殊项目,为什么需要一级资质。
答: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且招标控制价已超4000万,本项目资质条件设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故本条款不作修改。欢迎符合要求的所有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质疑四:为什么这个项目需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答:同质疑三的回复。
质疑五: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11/t20241107_1377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20220524_1074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9/t20240903_1358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20230628_1210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0/t20231007_1240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01/t20230120_1153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该怎么处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已明确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同时招标文件已明确约定,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形以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质疑六:究竟是渝22TS202还是渝22TS02。
答: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已复核并作调整,见补遗部分第1条。
质疑七:招标文件清单是按照 施工图-工程量表来计算的,但是施工图中却与施工图-工程量表不符,例如:施工图中的是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预算中是增强高密度聚乙烯(HDPE-IW)六棱结构壁管;施工图中设计的检查井是06MS201图集。预算中用的是渝22TS202图集。后期施工按照什么来施工
答: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已复核并作调整,见补遗部分第1条。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有调整,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不变,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1045668.40元(壹佰零肆万伍仟陆佰陆拾捌元肆角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已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亿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50011420241128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施工图.rar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城东街道谭家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300 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超过300页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2、请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有无页数要求
答:1、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2、本项目招标未要求施工组织设计。
质疑二:经过现场查勘与图纸核对,该项目无特殊施工工艺要求,为常规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设置市政一级资质,是否存在故意提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单位。请业主单位复核工程量,给更多施工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如:道路工程的护栏基础经现场查勘部分可以利旧,但发布的招标清单按照全部重建计算,工程量偏大)。
答: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且招标控制价已超4000万,本项目资质条件设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故本条款不作修改。欢迎符合要求的所有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已复核并作调整,见补遗部分第1条。
质疑三:该项目不存在高尖端,特殊项目,为什么需要一级资质。
答: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且招标控制价已超4000万,本项目资质条件设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故本条款不作修改。欢迎符合要求的所有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质疑四:为什么这个项目需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答:同质疑三的回复。
质疑五: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11/t20241107_1377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20220524_1074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9/t20240903_1358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20230628_1210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0/t20231007_1240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01/t20230120_1153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该怎么处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已明确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同时招标文件已明确约定,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形以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质疑六:究竟是渝22TS202还是渝22TS02。
答: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已复核并作调整,见补遗部分第1条。
质疑七:招标文件清单是按照 施工图-工程量表来计算的,但是施工图中却与施工图-工程量表不符,例如:施工图中的是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预算中是增强高密度聚乙烯(HDPE-IW)六棱结构壁管;施工图中设计的检查井是06MS201图集。预算中用的是渝22TS202图集。后期施工按照什么来施工
答: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已复核并作调整,见补遗部分第1条。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有调整,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不变,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1045668.40元(壹佰零肆万伍仟陆佰陆拾捌元肆角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已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亿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50011420241128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施工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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