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媒体视频第三方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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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新媒体视频第三方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采购人)对新媒体视频第三方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1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宣传设计服务-影视制作服务-影视拍摄
需求描述:
为肿瘤防治中心新媒体拍摄1-2分钟的短视频,一个月8-12条,同时制定拍摄方案,提供文案编制、脚本编写、人员、拍摄器材、拍摄技术、拍摄后期等人力资源。在完成拍摄视频后,应及时完成后期制作和剪辑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调整。完成后,应交付医院指定的储存设备。
展开
*** 1(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2-09 01: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09 07: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黔江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联系人:

联系座机: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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