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输血输液加温仪(第三次)招标公告(2024-JLJYDE-W40025)
【招标公告】输血输液加温仪(第三次)招标公告(2024-JLJYDE-W40025):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输血输液加温仪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输血输液加温仪(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JYDE-W40025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否;
2.项目预算:10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含)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五)被国家和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逐级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2.若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若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4.设备和耗材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五、 询价文件公告时间及申领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5 日,每日08:00至18: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请。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询价文件申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供应商承诺声明:
(1)供应商诚信承诺;
(2)保密承诺;
(3)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5)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6)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自查表;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811266364@qq.com。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谈判文件售价: 本次不收取费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00 分
(三)报价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评审时间: 2024 年 12 月10 日 9 时00 分
七、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评审。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无现场勘察。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 叶老师
办公电话:023-68762231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
上级监督电话: ***(08:00—11:30,15:00—17:30)
一、项目名称:输血输液加温仪(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JYDE-W4002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输血输液加温仪 | 详见第五章 | 台 | 2 | 5 | 10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 重庆市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售后服务的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否;
2.项目预算:10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含)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五)被国家和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逐级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2.若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若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4.设备和耗材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五、 询价文件公告时间及申领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5 日,每日08:00至18: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请。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询价文件申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供应商承诺声明:
(1)供应商诚信承诺;
(2)保密承诺;
(3)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5)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6)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自查表;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811266364@qq.com。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谈判文件售价: 本次不收取费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00 分
(三)报价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评审时间: 2024 年 12 月10 日 9 时00 分
七、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评审。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无现场勘察。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 叶老师
办公电话:023-68762231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
上级监督电话: ***(08:00—11:3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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