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00120241108012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公告】50000120241108012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的澄清修改文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50000120241108012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14 17:05
递交时间:2024-11-14 17:05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6,995,411.4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DJ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岸区四公里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答疑部分: 问题一:1、本工程依据设计说明“管道封堵措施”中涉及水下潜水作业内容,目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未涉及该内容,是否为清单漏项? 答:此项不单独计算,请在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二:"1.人工费专户支付比例:招标文件第141页明确关于人工费(工资款)支付比例不低于25%,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拨付比例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建管〔2021〕211号)中约定道路工程人工费支付比例调整为15%,是否调整人工费支付比例? 答:此项目不属于道路工程,应执行渝建发〔2017〕13号固定。 2.招标文件158页要求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 号)文进行智慧工地建设,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36号)文要求“2021年9月1日起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照《管理规定》要求,建设不低于一星级的智慧工地,鼓励项目建设二星级、三星级智慧工地。”,本项目为老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并非新建项目,是否不进行智慧工地建设? 答:本项目属于迁改项目,不需要进行智慧工地建设。 3.招标工程量清单“红继木(密度49株/㎡)”,清单名称与项目特征“金禾女贞”不符,是否调整?" 答:需调整,详本次答疑后附清单。 问题三:"1、本工程属于老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环境十分复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量清单中未明列的技术措施项,费用如何计取? 答:如现场实际情况有发生清单中有未列技术措施费,由中标单位编制专项方案,经业主审批后,按时结算。 2、工程量清单中“管道包封”单位前后不一致,有以“m”为单位,有以“m3”为单位的,是否统一调整?" 答:需调整,详本次答疑后附清单。 问题四:我司业绩其中子项满足项目类型及金额要求,项目子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备案,请问我司使用此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业绩资料中的工程名称须保持一致。 问题五: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开立纸质投标保函的融资担保公司若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其出具的投标保函不符合本项目纸质投标保函要求。使用存在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开立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做无效处理。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二:{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 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问题六: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约定,业绩需要设定工程造价或工程规模满足之一即可,此项目没有写工程规模(面积或长度),希望业主和代理公司能加上工程规模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七:提供市政管廊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八:项目经理答辩需要签到吗?还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1、答辩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签到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答辩人未到场签到或签到时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资格,其“投标人答辩”分值为 0 分。 2、开标结束后,答辩人须在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等候区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台录音电话通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联系人,2次录音电话未接通,则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答辩通知短信1次,以短信发出时间起算。投标单位联系人未回复短信或在接到答辩通知后10分钟内未到达指定现场参与答辩,视为放弃答辩资格,其“投标人答辩”分值为0分。 问题九:投标人须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怎么组建?请明确! 答:评标委员会由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和招标人代表2名组成。 问题十: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中“六、联动运用市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息同步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请问哪些情况叫“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 1、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相关情形以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材料为准。 问题十一:污水处理厂业绩,业绩范围包含有管道安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 符合,所提供业绩中的管道安装单项工程造价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二:根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我司提供的业绩为市政综合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了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 提供业绩须为市政类管沟工程,如为市政综合工程,该业绩中的管网工程单项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所提供资料无法体现管网部分工程造价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十三:投标人须知1.4.1中业绩规模要求的工程类别为“市政类管沟工程”。请问:管沟工程具体是指哪些类别工程?请详细说明。 答: 管沟工程是指在地下开凿沟渠,用于敷设各种市政管线(如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等)的工程。 问题十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是否委派业主代表? 答:评标委员会由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和招标人代表2名组成。 问题十五:请问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业绩是否满足本工程招标业绩要求? 答: 满足,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建写明项目主管部门人员需要回避,是否指该项目不设业主代表 答:评标委员会由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和招标人代表2名组成。 问题十七:评标委员会几人,是否有业主代表 答:评标委员会由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和招标人代表2名组成。 问题十八:我司提供的项目子项包含市政管网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实际施工金额大于8400万元,但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未能体现,我方若提供业主证明写明市政管网工程金额大于8400万元,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所提供资料无法体现市政管网工程造价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十九:1、请问河道截污、排污管道及雨水管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所提供业绩中的市政管沟工程造价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水厂、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配水管网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所提供业绩中的管网部分单项工程造价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补充通知一部分: 各投标人: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8元(大写:捌仟陆佰玖拾玖万伍仟肆佰壹拾壹元肆角捌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2201190.41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出,具体详见发出的附件。各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2024年11月8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出的为准,详见附件。 3、本项目凡涉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文件内容均删除。替换为《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有与本补充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发布内容为准。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
递交时间 |
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